【摘要】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以“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為總領,對深化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作出接續部署,推動“三位一體”改革舉措同向發力、形成合力,為健全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創新驅動發展體系和人才發展治理體系定向鋪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呈現出鮮明核心脈絡和推進主線。當前,我國科技人才創新活力尚未得到充分激發,人才發展區域不平衡不充分、阻礙人才培養開發和創新創造的體制機制問題仍然存在,人才制度對應創新驅動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的戰略需求還存在需要改革破題和優化完善之處。推動人才事業興旺發展,亟需建立“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國家人才發展治理體系。進一步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在路線遵循上要對標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的現實需求、構建國際人才制度優勢的發展要求和暢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環的工作要求;在關鍵點位上要強化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核心布局、突出下一步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重點、推動教育科技人才改革協同聯動并完善國家戰略規劃體系和政策統籌協調機制。
【關鍵詞】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 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 一體改革 方向 內涵
【中圖分類號】C964.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4.23.001
【作者簡介】孫銳,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人才理論與技術研究室主任、研究員,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中國人才研究會副秘書長。研究方向為人才戰略與政策。主要著作有《建設新時代人才強國——面向高質量發展的人才工作研究》《戰略人力資源管理與組織創新氛圍研究——基于企業研發人員的調查》《人才創新創業生態系統案例研究》等。
引言
2024年7月,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站在民族復興、繼往開來的關鍵歷史關口,針對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以經濟體制改革為牽引,對中國未來五年全方位、各領域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統化部署,在新時代新征程上進一步高舉改革開放偉大旗幟,進一步明申全面深化改革戰略決心,在中國式現代化道路上具有重大標志性意義。
《決定》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動續篇,也是新征程上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時代新篇,既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標一脈相承,又同黨的二十大作出的戰略部署緊密銜接,為進一步解決影響中國式現代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明標定向。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提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總體部署,作出“必須把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的重大安排,強調“人才是創新的根基,創新驅動實質上是人才驅動”,明確要走出一條從人才強、創新強、產業強到科技強、經濟強、國家強的中國式大國復興之路。
2018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兩會期間參加廣東代表團討論時強調:“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中國如果不走創新驅動道路,新舊動能不能順利轉換,是不可能真正強大起來的,只能是大而不強。強起來靠創新,創新靠人才。人才政策、創新機制都是下一步改革的重點。”“強國”的“標配”是“創新”,“創新”來自于“人才”,而人才的活力激發源于“改革”。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為我們明晰了強國、發展、創新、人才、改革之間的底層邏輯和內在關聯。
2022年10月,黨的二十大報告進一步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自黨的二十大首次將教育、科技、人才作為專章闡述并開展一體部署以來,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以“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為總領,對深化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作出接續部署,進一步推動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體”改革舉措同向發力、形成合力,為健全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創新驅動發展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定向鋪路。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只有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健全新型舉國體制,才能形成人才引領驅動高質量發展的倍增效應,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智核能量和人才支撐。
把握關鍵歷史時期人才引領驅動的主要矛盾和關鍵問題
歷史走到今天這個重大節點,時代背景、發展階段變了,挑戰、機遇、任務、戰略取向不同,路徑手段也隨之有所不同。未來五年是中國式現代化爬坡過坎、全面推進的關鍵歷史時期,也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全球政治經濟格局深刻調整的歷史時期。
當前,大國博弈加劇,國際體系和國際秩序深度調整,世界經濟下行風險持續加大,全球治理面臨巨大挑戰。與此同時,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量子技術、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生物醫藥、新材料等新興領域蓬勃發展,市場需求結構快速迭代,新場景新應用持續擴展,未來全球產業布局、經濟格局加速重構。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進一步成為增強大國競爭力的核心基礎。
創新驅動實質上是人才驅動。國家競爭的背后實質上是人才競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當今世界,“人才資源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第一資源的特征和作用更加明顯,人才競爭已經成為綜合國力競爭的核心”。高水平創新型人才正在成為大國角力的戰略性依賴力量。如何培養、引進和用好人才,以推動原始性、顛覆性創新,催生新產業新動能,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關鍵問題之一。
一方面,改革開放40多年后的今天,我國經濟總量已經穩居世界第二,220多種工業產品產量全球第一。根據《中國人口和就業統計年鑒2023》顯示,我國就業人員接受高等教育比例達到24.1%,其中研究生占比達到1.3%。2021年國家統計局相關數據顯示,我國勞動參與率達到76%,成為全世界勞動參與率最高的國家。科睿唯安2023年發布的全球高被引科學家名單表明,中國內地科學家入選1275人次,所占比例從2018年的7.9%上升至17.9%,穩居世界第二。當前,我國成為全世界人才資源規模最龐大、門類最齊全的國家,我們擁有世界最大規模的高校畢業生、科研人員、工程師和產業人才隊伍。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人才隊伍素質水平均值和重心抬升,高精尖隊伍不斷擴容,形成了典型的人才金字塔有序結構和梯隊儲備,在全世界經濟體人才競爭中具有獨特基礎優勢。
但另一方面,我國還面臨原始性、基礎性創新不足,核心技術、底層技術受制于人的困境。雖然近年來我國專利數量、SCI研究論文數量已位居世界第一,但基礎研究世界級貢獻有待提高,重要技術裝備主要依靠進口,制造業仍處于全球價值鏈的中低端,在科技和產業領域還存在大量“卡脖子”問題,“從0到1”問題未能完全解決。根據《2022年中國專利調查報告》顯示,中國高校發明專利產業化率僅為3.9%,其中普通本科院校發明專利產業化率僅為3.0%。根據《2023全球人才競爭力指數》(The Global Talent Competitiveness Index, GTCI)報告顯示,在最具人才競爭力國家排名中,中國位居第40位。
筆者的調研顯示,當前我國產業骨干人才培養不足,專業化水平不高的問題較為突出。許多被調查企業表示,對新招收的理工科大學生需要花費3年左右的時間進行再培養,才能達到企業崗位要求。對發達省市的調研表明,面對高質量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地方人才結構性矛盾突出,學術研究、技術技能應用人才普遍短缺。經濟較為發達的東部省市,技能人才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高級技能人才求人倍率達到2以上,高水平技術人才供給與經濟發展需求脫節,不時出現“技工荒”問題。
與此同時,當前在戰略性新興領域能夠解決“從0到1”和“卡脖子”技術難題的高水平創新人才不足,成為我國在數字經濟等新賽道實現“彎道超車”、構建后發優勢的障礙。筆者調研結果表明,雖然我國人工智能(AI)研發投入居世界前列,但“指兔子”(指明技術方向和技術路線)和“打兔子”(解決行業工程難題)的高端人才都極為短缺,不利于我國形成新產業競爭優勢。在集成電路(IC)領域,在當前各地密集上馬集成電路項目的大背景下,產業適用型人才不足的問題進一步凸顯。地方調研發現,隨著集成電路產業的迅猛發展,人才缺口大、成長周期長、人才培養不接地氣等成為掣肘。不少名校畢業生對于工作領域的認識完全停留在課本上,不了解產業前沿動向,沒進過車間,沒摸過機器,難以勝任工程師職位。有業內人士提出,目前高校集成電路課程理論扎實,但實踐性不足,課程體系和工業界的實際需求有較大距離。同時師資方面也存在對工程實踐認識不足的問題,很多高校教師不具有產業行業一線從業經歷,不了解業界前沿。再者,集成電路研究生的動手能力欠缺,難以快速融入生產流程。
通過地方調研發現,當前“教育部門脫離產業”“產業部門不抓人才”“人才工作職能部門離產業太遠”等“兩張皮”問題,制約著產業尤其是制造業的高質量發展。較多科研機構和頭部企業表示,當前企業、科研機構、行業組織等在參與高校人才培養方面仍面臨障礙,有豐富實踐經驗的企業界專家難以走進高校,教育主體的單一化問題亟待破解。在職教育方面,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與個人職業發展、行業能力需求尚未實現緊密銜接,一線人才呼吁要進一步創新繼續教育模式,提升專業培訓效果。與此同時,一些地方政府對產業人才培訓投入不足,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還不夠;企業重人才使用、輕人才培養、“現抓現用”,缺乏戰略性人才儲備的問題突出,這也是產業骨干人才不足的重要原因。[1]此外,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缺乏對區域優勢和重點產業技術技能人才底數、結構和需求等信息的掌握,經濟和產業部門與人才開發職能“兩張皮”的問題廣泛存在。我們看到,不同于美國有較大比例的研發人員集中于企業,我國除一些明星民營企業和大型國有企業外,企業高水平研發人才集聚能力不足,這一問題需要政府出臺相關政策舉措進行引導解決。與此同時,當前我國“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制度支撐體系尚不健全。從短期居留、長期居留、永久居留資格再到“入籍”的層級化、階梯化海外人才引進制度體系尚未建立健全。
我國科技攻關實踐反復說明:解決“卡脖子”問題,關鍵不在“投錢”,而在“投人”。現實表明,我國在大規模培養、集聚和使用全球一流人才智力資源方面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還有較大差距,人才隊伍,特別是創新人才隊伍“大而不強”的問題還沒有完全得到解決。
強國建設、大國復興要求推動高質量發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而這背后要求我國具備一流創新人才隊伍,形成一流人才創新體系。為此,2021年中央人才工作會議提出,“加快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2022年黨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建設國家戰略人才力量”的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新目標,“國家戰略人才”成為核心人才隊伍新陣列,同時提出“人才引領驅動”的新思維新主張新論斷。“人才引領驅動”實質上是人才引領創新驅動,以人才引領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以人才引領創新驅動實現中國式現代化。
加快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要求科技領域從引進型、模仿型創新向原創性、基礎性、顛覆性創新轉變,要求人才發展從重數量、重規模向重質量、重水平、重實效轉變。在此背景下,傳統人才發展治理結構、方式和手段都面臨著新時代新需求的重大挑戰。比如,人才評價破除“四唯”的背后,就是跟隨式創新、模型性創新的傳統評價機制與當前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要求間的矛盾逐漸成為亟需解決的實質性科技創新的阻礙和問題。
“創新驅動本質上是人才驅動”。人才工作不是為了“人才”而“人才”。論文、專利、科技獎勵等是人才發展的中間性指標,而非最終性指標。[2]論文、專利數量可能與科技創新有關,但也可能與創新實效關系不大。人才引領創新驅動,要求人才工作服務創新發展,其成功與否最終要看科技進步、技術突破和產業升級的實績、實效。我們看到,雖然我國在人才量化指標、論文專利數量方面大幅增長,但是進入“無人區”的原始性、顛覆性創新和技術發展尚未大量涌現,產業發展占據產業鏈條中高端的最終成效還未彰顯,“原理性”發現缺失、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的困境依舊存在。這反映出人才工作、科技工作、教育工作與產業轉型升級、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新質生產力培育發展之間還存在著結構性錯配、協同性偏差。
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需要人才引領、人才支撐。現階段,我國人才發展的主要矛盾主要表現為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的戰略需求與當前人才隊伍建設和人才工作水平不協調、不匹配之間的矛盾。如何進一步突破和解決人才發展、人才創新的體制機制重點問題,進一步激發人才創新活力,是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加快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的關鍵問題。當前,我們亟待構建一套推動人才發展與高質量發展有效協同、與民族復興戰略有效呼應且能夠顯示世界競爭力的人才制度體系,并在此基礎上塑造和形成國際人才發展競爭優勢。為此,需要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優化改革創新格局,以人才引領驅動為牽引,推動相關領域系統化協同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建立與高質量發展和新質生產力發展相匹配的新型生產關系和制度體系。
深入認識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核心脈絡和推進主線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人才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過去12年,是人才隊伍建設量質齊升、力度空前,人才工作成效顯著、影響深遠,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深化改革、加速推進的12年。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建立集聚人才體制機制,擇天下英才而用之”的重大改革任務。此后,在習近平總書記親自安排部署下,2016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人才發展被納入國家治理體系的總體布局進行重點安排。《意見》強調,要通過深化改革,破除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構建科學規范、開放包容、運行高效的人才發展治理體系”,著力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以此為肇始,我國進入改革開放后國家首次系統性、全口徑、實質化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期和重大人才制度調整期,“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產力”邁上一個歷史新臺階。
這一時期,《意見》被分解細化為46項具體任務,明確36家牽頭責任部門,以激發人才發展動力和創新活力為導向,圍繞向用人主體放權、為人才松綁工作主線,大力推進人才培養、引進、評價、流動、激勵、保障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期間,2021年出臺的《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重申“構建科學規范、開放包容、運行高效的人才發展治理體系”的改革目標。圍繞《意見》落實,政府相關部門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引進外國人才工作的意見》《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關于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意見》等一系列配套改革文件。據統計,截至2021年,全國上下共制定配套政策文件140余項,其中以中央或國務院文件印發的超過30項,各省區市出臺改革政策700多項,打出了一套點上具有突破性、線上具有帶動性的人才制度改革組合拳。[3]2016年以來,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優化人才發展治理體系取得一系列重要進展(見表1)。
通過一系列系統性改革行動,黨管人才工作體系得到健全強化,人才評價、使用、流動和激勵機制所涉及的職稱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院士增選和管理制度改革以及人才創新創業激勵改革等取得重要突破,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發揮,用人單位自主權進一步下放,體現知識和創造價值的收入分配機制逐漸建立,人才分類評價、人才評價“破四唯”和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三評”改革深入推進。27個職稱系列改革指導意見制定出臺,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得到支持鼓勵,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和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得到健全,海外人才引進體系進一步完善,引導人才向基層邊遠貧困地區流動的工作力度得到增強,限制人才順暢有序流動的體制壁壘正在被打破,諸如裸官、兼職、出國、科研經費使用等熱點焦點問題得到重視和解決,人才發展治理體系建設更加符合國家戰略發展需要,更加適應人才創新創業實際需求。
所謂人才發展體制主要指人才工作領導體系、職能分工和權責結構等;而人才發展機制則主要指將人才發展各環節聯系起來統籌推進、接續運轉、協調運作的相關流程和體系等。所謂體制機制改革,不僅要處理相關流程性問題,更要處理其中的結構性問題,進而觸及人才制度的深層次內容。可以說,在《意見》出臺之前,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人才發展主要依靠政策創新推動,而不是依靠人才制度創新和體制機制改革實現。《意見》的出臺實施是中央從頂層設計層面發力,大力補足影響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滯后短板的重要舉措。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特別是《意見》實施以來,我們黨以強大的意志力、戰斗力、組織力和驅策力推動釋放人才活力和以國家為主體的制度迭代行動。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已成為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的“撬動點”,在廣泛推動縱向和橫向重點改革行動的同時,中央層面在2021年建立了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優化和提升了“黨管人才”的核心治理構架和人才發展治理能力。與此同時,2023年,黨中央專門成立中央科技委員會,重新組建了科學技術部,科技體制改革進一步拓展,科技領導能力進一步增強,這也為下一步圍繞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加強國家戰略人才力量建設,推動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布局、一體改革奠定了基礎。
一般地,國家治理體系的升級優化有兩個來源,一個是基于實踐問題導向的改革創新,一個是基于總體規劃的頂層設計。[4]前者為治理方式創新帶來活力,后者為治理結構布局設定框架。總體上看,2016年以來,我國以體制機制改革為主線優化人才發展治理體系的歷程,是以解決實踐中的突出問題為導向不斷推進的。面對進入新時代高質量發展的全局要求,問題導向的“摸石頭過河”改革方式達成的“部分改革均衡”和“階段性治理均衡”不足以支撐人才引領發展的整體戰略布局,[5]為此,隨著當前體制機制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需要下大力氣,以系統化、升維化思路進一步優化人才發展治理的頂層設計和架構,進一步聚焦解決人才發展治理體系的結構性問題。
以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體改革謀劃更高層面創新突破
解決影響中國式現代化的體制機制問題,推動高質量發展和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不僅要用好改革開放這一重要法寶,將改革進行到底,更要開拓視野、打開格局、打破壁壘,構建政策供給鏈條的一體化改革新格局。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逐步走出一條以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帶動經濟增長的發展路徑。在以往政策框架下,科技歸屬于經濟建設工作,教育歸屬于社會建設工作,人才工作則歸屬于黨的建設的相關內容。黨的二十大報告首次將教育工作、科技工作、人才工作統籌考慮、整體部署,體現了站在更高位次上謀劃全局工作的系統化布局和戰略性思考。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進一步強調,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并圍繞“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展開深化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的全面部署。不同于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在改革路線和方法上,實現了在更高層面上深化改革的升維設計,以及在更廣闊領域突破傳統部門藩籬的路線躍遷,這更有利于聚焦國家總體戰略布局和最高戰略目標,實現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體”的協同聚力,提高三者對中國式現代化的貢獻水平。
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三者之間具有重要的連接關系,是相互依托、相互嵌入、相互支撐的。站在人才工作的位置和角度看,教育是人才工作的前端,可造就“潛人才”,形成人才儲水池;而科技是人才工作的后端,是人才工作的產出或效能。長期以來,教育、科技、人才或多或少地存在相互脫節、相互分離的“兩張皮”的問題。應該承認,這三個方面、三個領域的工作,或多或少地存在對標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國家更高戰略目標的偏差問題。聚焦“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在教育領域中,當前還存在人才自主培養質量不高、拔尖創新人才培養不足、工科人才培養“科學化”、人才培養與使用相脫節、人才評價重“論文”、科技成果轉化率較低、高校師資與產業發展相隔離、“錢學森之問”未解答等問題;在科技領域中,還存在基礎研究人才隊伍較弱、世界一流人才和戰略科學家相對匱乏、解決“從0到1”和“卡脖子”問題的人才支撐度不足、科研投入產出效能不高、科技項目形成機制和科技獎勵不完善、院士制度爭議、簡單套用行政管理辦法對待科研工作,以及對“論文寫在中國大地上”響應度不足等問題;在人才工作領域中,存在人才“四唯”評價仍然存在、“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政策支撐體系尚不健全、高校科研院所人事管理過多、高精尖人才數量與大國地位匹配不足、產業骨干人才量與質落后于產業發展需求等問題。可以說,在某種程度上,當前我國還存在的一系列“卡脖子”“卡腦子”問題以及原始性、顛覆性創新不足問題,而這些問題均與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一體化水平不高、協同度不強,對標國家戰略不夠,服務中心工作貢獻度不足等存在直接關系。
與此同時,相對于教育、科技工作具有既有的工作領域和職能邊界,人才工作則顯現出其工作可擴展的特征。它滲透于各項工作,包括教育、科技工作,特別是中心工作之中,涉及范圍更大、更廣、更遠,復雜性、創新性和挑戰性也更強,同時作用力、影響力和滲透性也更大。“人才工作”是聚焦基礎資源、戰略資源、第一資源,既體現經濟屬性,也體現發展屬性,更體現政治屬性和社會屬性的一項縱貫線工作。[6]黨的二十大報告首次將“人才”擺到中心工作,即經濟工作的模塊進行論述,與教育科技進行聯動部署,其背后邏輯是,將人才工作定位為新質生產力的關鍵要素以前瞻考慮、系統布局,這更加強化了人才工作的經濟屬性、生產力要素屬性。統籌謀劃、整體推動教育科技人才一體改革,更有利于充分發揮人才引領驅動的角色作用,也更有利于將包括教育、科技改革舉措在內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落到實處。
總體上,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聚焦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推動教育科技人才一體改革,強化了“三位一體”的體系貫通、職能整合和流程再造,對真正落實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實現全方位培養用好人才的工作要求實現了閉環設計,從而建立起一個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有效戰略組織和執行體系。
進一步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基本遵循和關鍵點位
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任務艱巨、使命重大,其中涉及方方面面,不僅意味著對舊桎梏的破除,也意味著對既得利益者的挑戰,需要站在中央高位,開展戰略安排和系統推進。當前,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破”得不夠、“立”得也不夠。一方面,自2016年改革任務推動以來,在轉變政府人才管理職能、改革人才評價機制、強化人才創新創業激勵、健全海外人才引進機制和完善人才流動配置機制等重要領域和環節上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績。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看到,當前我國科技人才創新活力尚未得到充分激發,人才培育存在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阻礙人才培養開發和創新創造的體制機制問題仍然存在,與創新驅動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的戰略需求相比,我國人才制度還存在大量需要改革破題和優化完善之處。
特別是針對承擔創新驅動任務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國有企業專家人才群體,如何建立科研人才管理的配套制度,提出破除舊有標準的杠桿型舉措、構建“科學家本位”的科研組織體系,進一步對用人單位和科學家放權、賦權,優化人才評價機制,支持青年創新人才成長發展,形成有利于人才潛心研究的發展環境,建立以信任為基礎的人才使用機制等,都是新時代人才工作創新突破的重要主題。
推動人才事業興旺發展,就要建立“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國家人才發展治理體系。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在繼承和發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基礎上,進一步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其中,圍繞加快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聚焦人才引領創新的基礎性、杠桿性制度和教育科技人才改革一體協同等問題提出一系列創新性舉措,為走好人才引領支撐的中國式現代化之路鋪石修路。
進一步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在路線遵循上突出了三個“對標”。首先,對標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的現實需求。戰略人才力量是形成新質生產力的根基,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是培育新質生產力的動力,人才高地和人才集聚平臺建設有利于進一步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的示范點和增長極。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要求我們的科技成果,包括“論文”“專利”不能僅停留在紙面上,而是要“寫在中國大地上”,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要求推動教師上講臺、醫生上臨床、工程師到工地車間、農業技術人員到田間地頭,推動廣大技術技能人才到產業一線解決具體問題、實現自身價值;要求進一步實現教育鏈、產業鏈、創新鏈、人才鏈、資金鏈深度融合,發展孕育基礎性、原始性、顛覆性創新;要求增強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強化企業作為科技人才集聚地、開發地、創新地的主體角色,支持優勢行業、頭部企業打造世界級人才集聚中心、創新中心。《決定》在以上方面都進行了戰略部署和改革發力。
其次,對標構建國際人才制度優勢的發展要求。體制機制改革首先涉及對傳統生產關系的調整。在生產關系方面,我們在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上,重書本、輕實踐,重學歷、輕技能,重論文、輕實效,重資歷、輕能力,重白領、輕藍領,重引進、輕培育,重院所、輕企業,重體制內、輕體制外,產業部門輕視人才、不抓人才等問題仍然存在,人才創新活力尚未得到充分激發,人才引進和技術移民制度建設尚不健全。圍繞以上問題的解決,圍繞推動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人才,《決定》進一步健全優化支持激勵人才創新創造和干事創業的人才制度體系,努力提升對創新人才的孕育能力、發展能力、包容能力和保障支持水平。
再次,對標暢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環的工作要求。傳統上,教育、科技、人才領域本身自成體系。這種以部門行政管理為主,各自為政的“小域”資源配置方式,難以滿足高質量發展背景下“大域”資源配置需求。當前從子系統角度看,三個子系統各自績效產出繁多,但對標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大域”目標,三者的協同度、聚焦度、支撐度不足,對最高目標的貢獻度有待提高。從系統最優視角界定和把握教育、科技、人才在共同任務中的工作定位、職責職能,實現教育、科技、人才跨部門統籌、一體化改革,才能產生全局性戰略價值。因此,《決定》聚焦全面創新全過程、人才成長全周期、產業發展全鏈條,進行一體化制度設計,推動各項改革協同發力,通過推進“三位一體”跨域對接、全局配置和最優匹配,以實現資源配置在更大范圍、更高層面上的一體統籌、同頻改革和優勢互補,帶動產生全局更優改革效果。
進一步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在關鍵點位上突出了三方面內容。首先,強化了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核心布局。包括完善人才自主培養體制機制,推進國家“3+N”人才高地和人才平臺建設、國家戰略人才力量建設,強調促進人才區域合理布局,加強對青年創新人才的培養和支持,完善潛心研究支持政策等。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要求在全國層面構建人才高地和人才平臺雁陣格局。當前,人才高地和人才吸引集聚平臺建設是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抓手。依托人才高地和平臺建設,配套開展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推動開展人才政策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改革試點是重要的工作路線。另一方面,《決定》進一步突出一流產業技術工人隊伍建設,提出深化東中西部人才協作舉措及健全保障科研人員專心科研制度,為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解決東中西部地區人才發展不平衡問題、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創新發展提供政策對策和改革支撐。
其次,突出了下一步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重點。包括重申“授權”“松綁”的基本改革路線,完善人才評價、交流、引進制度等。其中,進一步突出了人才評價實效,明確了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人才交流通道,并具體提出探索建立高技術人才移民制度等,為進一步人才評價“破四唯”“立新標”提供方向指引,為解決高校和科研院所與產業企業隔離問題打造“旋轉門”,為構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支撐體系提供了增量制度供給。
最后,推動教育科技人才改革協同聯動。協同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包括優化教育布局、學科布局及人才培養模式,推進高校改革,完善職業教育和學生實習實踐制度,建設一流大學、學科和引進國外高校合作辦學等。同時,協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包括強化關鍵技術協同攻關,加強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擴大國際科技交流合作,改進科技計劃管理機制,加強有組織的基礎研究,支持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擴大科研經費“包干制”范圍,賦予科學家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更大經費支配權、更大資源調度權,完善非共識項目篩選機制,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和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加強技術經理人隊伍建設,賦予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更大自主權,改革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制度,對國有企業科研人員開展多種形式的中長期激勵等。這些舉措為解決我國人才自主培養能力不強,人才創新能力偏弱,人才培養與產業發展相脫節,以及人才基礎研究貢獻不足,原始性創新不足,對科技人才“潛心研究”、成果轉化、創新激勵的引導、支持和保障不足等問題提供對策方案。
此外,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還提出完善國家戰略規劃體系和政策統籌協調機制,加強國家重大戰略深度融合的相關舉措,為“三位一體”改革提供了機制保障。
從現在起到2029年,我們將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圍繞當前人才制度改革呼聲大、尚未落實、亟待突破的重點難點問題,深入推進人才評價、人才培養、人才流動、人才分配制度、創新創業激勵、科研經費管理、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領域的重點制度改革,力爭在培養、集聚和使用國際一流人才上有所突破,在提升人才高地平臺載體能級上有所突破,在建設高質量戰略人才集群和發展賦能上有所突破,在破解一系列“卡脖子”技術人才培養問題上有所突破,在推動高校科研院所人事人才管理制度創新上有所突破,進一步完善新時代人才發展治理體系,為實現中國式現代化提供人才引領支撐。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關鍵問題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22ZDA037)
注釋
[1]孫銳:《建設新時代人才強國——面向高質量發展的人才工作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年,第17~18頁。
[2][3]孫銳、吳江:《構建高質量發展階段的人才發展治理體系:新需求與新思路》,《理論探討》,2021年第4期。
[4]薛瀾:《激發制度創新的內生動力》,《人民日報》,2020年4月13日,第9版。
[5][6]孫銳:《構建人才引領驅動高質量發展戰略新布局》,《人民論壇·學術前沿》,2023年第21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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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lobal Talent Competitiveness Index (GTCI) 2023", https://www.insead.edu/system/files/2023-11/gtci-2023-infographics.pdf.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Talent Development System and Mechanism:
Mainline, Breakthrough and Key
Sun Rui
Abstract: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20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took "building a system and mechanism to support comprehensive innovation" as the general guiding principle, made a continuous deployment of deepening the integrated reform of the system and mechanism of education and sci-tech talents, promoted the "trinity reform" measures to work towards the same goal and form a joint force, and paved the way for improving the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system and talent development governance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Since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the reform of China's talent development system and mechanism has presented a clear core vein and mainline of promotion. At present, the innovation vitality of China's sci-tech talents has not been fully stimulated, the regional talent development is both imbalanced and insufficient, there still exist problems in the system and mechanism that hinder talent cultivation and development, and the talent system needs to be reformed and optimized to meet the strategic needs of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and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To promote the prosperous development of talents, it is urgent to establish a national talent development governance system that "gathers the world's talents for China's development". To further deepen the reform of the system and mechanism of talent development, it is necessary to conform to the realistic needs of cultivating and developing new quality productive forces, the development requirements of constructing the advantages of the international talent system, and the work requirements of the virtuous cycle of education and sci-tech talents. At key points, 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core layout of the strategy of strengthening talent in the new era, highlight the focus of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the system and mechanism of talent development in the next step, promote the coordination and linkage of the reform of education and sci-tech talents, and improve the national strategic planning system and policy coordination mechanism.
Keywords: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20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system and mechanism of education, sci-tech development and talents, integrated reform, direction, connotation
責 編∕桂 琰 美 編∕周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