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也是創新的重要主體。習近平總書記對扎實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作出重要論述,指出:“融合的關鍵是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并作出重要部署,這是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
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是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必然要求。當前,世界各國對于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制高點的爭奪日益激烈。我國已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但在一些高技術領域仍有不少短板,一些關鍵核心技術還存在受制于人的情況。企業開展的科技創新活動,貼近實際需求,更具實用性,由技術向產品產業的轉化應用更快。特別是科技領軍企業處于全球競爭一線,突破外部技術封鎖、破解關鍵核心技術“卡脖子”難題、擺脫技術路徑依賴的意愿強烈,是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重要力量。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有利于提升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將發展的主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是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必然要求。新質生產力是由技術革命性突破、生產要素創新性配置、產業深度轉型升級而催生的先進生產力。作為創新的主體,企業也是推動產業發展的微觀主體,是產業轉型升級的直接實踐者。生產要素的配置最終由企業來執行,創新產品的生產、流通需要企業來完成。因此,企業是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重要載體和關鍵力量。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發揮企業重視應用、直面市場的天然優勢,有利于打通從科技強到企業強、產業強、經濟強的通道,促進新質生產力加快發展。
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是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的必然要求。當前,我國科技實力正在從量的積累邁向質的飛躍,正在與世界各國一起探索顛覆性技術變革的前沿和突破口。這一方面需要依靠科技領軍企業發揮市場需求、集成創新、組織平臺的綜合優勢,集中投入推動重大技術突破,為科技創新提供引領支撐;另一方面需要激發專精特新等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力和動力,積極探索試錯,不斷拓展創新空間。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企業迸發創新活力,進一步增強原始創新能力和技術轉化能力,能夠推動創新鏈和產業鏈緊密結合,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當前,我國企業研發投入占全社會研發投入的75%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快速增長,企業的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不斷增強。同時,還存在著創新能力仍然相對較弱、創新型企業數量相對較少、傳統金融模式支持企業創新不足、科技成果轉化率不高等問題。我們要把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關于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的重要部署落到實處,不斷完善相關體制機制,為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提供更多制度保障。具體來看,要建立培育壯大科技領軍企業機制。鼓勵科技領軍企業牽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相關中小企業等,不斷強化產學研深度融合;支持科技領軍企業牽頭或參與國家科技攻關任務,不斷加快產業重大技術突破。要構建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機制。實施專利產業化促進中小企業成長計劃,為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快速預審、確權等知識產權方面的服務;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要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加強對科技企業全鏈條、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加大對國家科技重大任務的金融支持,構建豐富的科技金融產品體系。要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加快布局建設一批概念驗證、中試驗證平臺,加強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和健全技術轉移管理機構,促進企業技術需求和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供給的充分銜接。
(作者單位: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