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實工、實資”的“三實”管理制度,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為切入點,旨在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進行有效治理。這項內生于企業的自我創新,體現了企業家的情懷、責任、擔當和智慧,是企業踐行“誠信行商,合規興企”理念的重要典范。這一制度創新,雖然帶有很明顯的個性化色彩,但其中所蘊含的誠信理念和制度價值,卻是社會所普遍認同的誠信價值觀,具有共性的特征。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來看,筑牢誠信根基,推動制度建設,加強欠薪治理,維護好農民工合法權益,對于推動社會和諧穩定,乃至于推動高質量發展、建立高標準市場體系,都具有很強的示范意義。毫無疑問,這一典型案例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和創新意義,其在多個方面的實踐,給我們帶來很多重要啟示。
首先,彰顯誠信理念。誠實守信是中國人民傳統的價值觀念,更是人們安身立命之本,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不斷發展進步的基石。“誠信興商,合規興企”,也應當成為企業及企業家的重要價值觀念。“三實”制度的核心,就在于企業以誠信作為價值引領,并將這一重要價值觀作為企業運行的重要理念和行為遵循。在現代社會,誠信不僅僅是一種重要的商業倫理道德,也同樣是法律的重要要求。在我國的民法典、公司法以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市場經濟的重要立法中,都將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作為重要的法律要求。因此,以誠信價值觀為引領,嚴格遵守法律要求,秉持誠信觀念,自覺踐行誠信觀念,并將誠信觀念嵌入到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之中,是這個案例給我們帶來的重要啟示。
第二,構建誠信制度。“不以規矩,不成方圓”,上至國家,下至微觀經濟主體,都需要加強制度建設。在國家層面,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主線就是制度化。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弘揚企業家精神,是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重要方向。加強企業的制度建設,是構建現代企業制度的題中應有之義。需要強調的是,完善企業治理,建設現代企業制度,也同樣是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趨勢和方向。通過引入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要素和治理機制,推動民營企業逐步向現代企業治理轉變,也是實現市場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本案例中的“三實”管理制度,是企業自覺將誠信價值觀轉化為企業誠信制度的典型實踐。作為企業自身的制度創新,既彰顯了企業家個人的人格魅力和智慧,更是強化制度效能,推動企業行穩致遠的典型案例。
第三,推動有效治理。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構建有效的治理機制,從而把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上,同樣需要構建有效的治理機制。在我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由來已久。為了治理這一重要的社會問題,國家通過制定立法、政策及相關制度措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加強法治實施,從而有效維護農民工權益。但在現實中,仍然存在一些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實踐表明,只有真正構建保障農民工支付的長效治理機制(如:法律法規機制、政策保障機制、宣傳教育機制等),充分發揮各類治理主體的獨特價值、激發社會活力,是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治本之策。其中,構建政府、社會、行業、企業等多元主體參與、多元手段并用的社會共治格局,尤其是依靠市場和社會的力量開展治理,是構建長效治理機制的重要內容。在這個案例中,企業通過建立完善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內部治理機制,堵塞工資支付中的漏洞,以內部治理確定性防止外部的不確定性,通過“實名、實工、實資”的方式,推動各個環節相互銜接,形成了一種以制度為依托的良好治理機制。這意味著,解決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不僅僅需要依靠政府,也需要企業依靠制度形成良好的內部治理機制,從而真正落實和踐行企業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義務和責任。
最后,誠信創造價值。誠信、信譽是經濟社會運行的重要社會資本。基于誠信價值觀而產生社會信任,是社會合作的重要基礎,激發社會活力和創造力,形成積極向上的社會氛圍和強大的社會凝聚力。社會不信任則可能導致社會關系的緊張和沖突,甚至可能引發社會信任危機,不利于社會的合作與發展。在市場經濟運行中,企業不誠信的行為,則意味著其喪失了道德底線和法律底線,難以取得社會信任。在這個案例中,由企業所創新的“三實”管理制度,以誠信價值觀為引領,構建了一套制度化的治理機制,強化了對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保護,使農民工、上下游合作方等相關主體都能擁有合理的預期,強化彼此信任,為企業贏得良好聲譽和社會信任,更好推動各方合作共贏。
【作者:王偉,系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法部民商經濟法室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