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在“健全保障改善民生”部分提出“支持發展公益慈善事業”。公益慈善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促進社會公平公正、推進共同富裕、保障社會永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慈善事業是一項全民的事業,必須充分激發全民的愛心、調動全社會的熱情,使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和參與慈善事業”。發展新時代公益慈善事業,必須深入學習、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貫徹落實黨中央有關決策部署,推動慈善事業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中發揮更大更好作用。
一、公益慈善事業是社會文明的重要標志
公益慈善事業是在政府的倡導或幫助、扶持下,由民間團體和個人自愿組織與開展活動的、對社會中遇到災難或不幸的個人或群體,不求回報地實施救助的、一種無私的支持與奉獻的事業,是一種社會再分配的實現形式,也是實現共同富裕的有效措施之一。新時代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發展社會慈善事業做出重要指示,強調慈善事業是惠及社會大眾的事業,是社會文明的重要標志,是一種具有廣泛群眾性的道德實踐。新時代新征程上,公益慈善事業在促進社會和諧中的作用日益顯現。
惠及社會大眾。發展公益慈善事業,提升公益慈善治理水平,既是我們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也是我們提升國家治理水平,實現國家永續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國十四億多人整體邁進現代化社會,規模超過現有發達國家人口的總和,艱巨性和復雜性前所未有”。我國老年人口快速增加,其中失能、半失能、空巢老人占比不少,農村地區低收入老人養老環境亟須完善;因病致困群體仍值得高度關注,在政府筑牢困難群體兜底保障網的同時,也要積極動員社會力量慈善救助;自然災害頻仍,要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因此,發展社會主義公益慈善事業,提升慈善業治理水平任重道遠。
助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大力發展慈善事業,是調動社會資源解決困難群眾生產生活問題的一條重要途徑,對于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促進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的和諧發展,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相處,推動先富幫后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具有重大的意義和作用。我國歷史性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打贏了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的脫貧攻堅戰,實現了中華民族千年的小康夢想,在實現共同富裕上邁進了歷史性的一大步。同時,實現共同富裕必將是個長期的歷史過程,堅持把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推動社會向著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正確方向邁進,堅決防止兩極分化。要鼓勵先富群體發揮兼濟天下的精神,自覺投身公益慈善事業,做到富而有責,富而有義,富而有愛。
體現道德文化和互助精神。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中國式現代化取得歷史性成就和歷史性變革,為發展我國慈善事業奠定了殷實的物質基礎。發展慈善事業,可以增加低收入群體和困難群眾的收入。以利他為導向的公益慈善文化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高度契合,樂善好施是中華優秀傳統美德。儒家之仁愛博施,墨家之兼愛非攻,道家之無為自然,乃至法家之強國富民,醫家之懸壺濟世,都建構了中國慈善文化的歷史表達。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要不斷夯實人民幸福生活的物質基礎,同時也要大力發展包括慈善文化在內的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扶貧濟困、樂善好施、助人為樂的精神發揚光大。
二、新時代公益慈善事業蓬勃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公益慈善事業。習近平總書記要求新時代慈善事業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助力營造良好慈善社會氛圍,使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和參與慈善事業。
公益慈善組織、人員、活動、捐贈規模日益擴大。截至2024年6月,全國共登記認定慈善組織超過1.5萬個,其中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3200多個。民政部指定的互聯網公開募捐服務平臺29家,累計發布公開募捐信息17萬多條,帶動超過600億人次的網民參與,累計募集善款500多億元。把每年9月5日設為“中華慈善日”,通過開展“中華慈善日”主題宣傳,舉辦中國公益慈善項目交流展示會等活動,大力傳播慈善理念,推動慈善文化進機關、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加大慈善法宣傳力度,政府依法監督管理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慈善組織依法開展活動、人民群眾依法參與和監督慈善事業的觀念基本建立起來。脫貧攻堅期間,全國慈善組織每年用于扶貧濟困的支出超過500億元,有力支持了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慈善組織、捐贈人、志愿者等慈善活動參與者,在扶貧濟困、扶老救孤、助醫助學、生態保護、災害救助等多領域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公益慈善事業政策法規體系不斷完善。2016年慈善法頒布實施,以法律形式對慈善活動進行全面規范,有力促進慈善事業蓬勃發展。今年9月5日,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正式施行。慈善法的修改,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公益慈善事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為推動中國特色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強有力的法治保障。慈善法頒布后,根據法律規定和實踐情況,民政部門及時推動制定配套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確保法律有效實施。2024年7月,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提出“支持發展公益慈善事業”。截至目前,國家和地方共出臺有關法規、政策文件400多份,涉及慈善組織登記認定、公開募捐、慈善信托、慈善活動支出、信息公開和財產保值增值等多方面。慈善領域法律規范體系基本建立,慈善工作實現有法可依。
公益慈善事業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堅持鼓勵支持和監督管理并重,我國慈善事業發展更加有序。慈善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指導督促慈善組織加強黨的建設,健全法人治理機制,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監督,嚴守公益初心和非營利性底線,防范公益慈善活動中的法律風險和道德風險。規范慈善活動,保護慈善組織、捐贈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動參與者的合法權益,持續推進依法治善、依法促善、依法行善。國務院民政部門主管全國慈善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籌、協調、督促和指導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慈善事業的扶持發展和規范管理工作,慈善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對其進行指導、監督。民政部門啟動實施“陽光慈善”工程,對慈善組織信息公開等情況開展專項檢查,持續開展慈善組織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報送工作、抽查審計工作,推動慈善組織信息公開。鼓勵社會監督,加強行業自律,慈善事業公信力和透明度顯著提升。
三、努力推動公益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推動慈善組織有序發展,慈善事業取得長足進步。但也應看到,與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我國慈善事業還有很大發展空間。新時代新征程上,要進一步優化慈善事業發展環境,規范慈善活動,發揮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努力推動新時代公益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
建立慈善表彰制度。精神褒獎對營造人心向善、人人行善的社會氛圍發揮著重要作用。要逐步建立多層級、多元化的社會褒獎機制。一方面,各級政府部門要對行善者提出表揚,大力宣傳他們的貢獻;另一方面,還要允許社會組織特別是慈善組織及受益方對捐贈方、助人者給予精神褒獎。全面優化慈善事業扶持政策,明確國家建立健全慈善事業稅收優惠制度,激發全社會關心慈善、參與慈善的熱情。大力宣傳公益慈善工作的好人好事,加強公民慈善理念教育,在全社會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結合“八五”普法規劃,充分利用“中華慈善日”等契機,發揮相關部門和主流媒體的作用,開展內容更豐富、形式更多樣的慈善實踐活動和法律宣傳。加強慈善教育和慈善知識宣傳普及,提高公眾對慈善事業的認知,引導人們正確看待、理性參與、大力弘揚慈善事業。
調動社會各方面參與的積極性。支持更多人財物投入社會公益領域。發展新時代公益慈善事業,需要進一步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良好社會聲望、較強專業能力、完善治理結構的現代慈善組織,發揮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等的骨干作用和輻射帶動作用。企業是我國慈善捐贈的主體。目前,企業捐贈占款物捐贈總量的60%以上。要鼓勵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生態治理、民生建設、鄉村振興和區域協調發展,持續增加慈善捐贈。要積極有序發展慈善組織,動員更多社會組織從自身實際出發參與慈善捐贈。要增強個人公益慈善意識,采取財物捐贈、志愿服務、互助互濟等多種方式參與公益慈善活動。目前,我國個人捐贈占捐贈總量比重不到30%,需要進一步提高,鼓勵更多民眾投入慈善事業中來。
探索公益慈善活動有效實現形式。要加強現代慈善組織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非營利法人制度,打造慈善捐贈主平臺。完善志愿者注冊、服務記錄、激勵嘉許、保險保障、基層組織等制度,搭建好志愿者服務平臺。要探究金融助力第三次分配的方式,鼓勵設立慈善信托。利用數字網絡便捷泛在的優勢,積極培育和規范發展互聯網慈善。要加大扶貧濟困、教育、醫療衛生、助殘助老、減災救災等方面慈善投入,拓展生態環保、文藝、科技等領域慈善活動,支持慈善力量更加及時充分參與重大突發事件救援。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在地政府部門應當通過媒體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幫助慈善組織和志愿者參與應急慈善活動。
(作者:北京師范大學歷史學院訪問學者,安徽醫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碩士生導師,齊文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