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構建城鄉融合發展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是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全面提高城鄉規劃、建設、治理融合水平,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的一個重要課題,同時也是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的根本政治保證。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提出,“聚焦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長期執政能力,創新和改進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城鄉各基層黨組織要積極探索構建城鄉融合發展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的有效途徑,為新時代基層黨建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牢固樹立構建城鄉融合發展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的理念。構建城鄉融合發展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首先要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創新黨建工作理念。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要在“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下功夫,堅決打破城鄉分割、自成一體的思維定式和工作模式,自覺圍繞城鄉融合發展的需要,把構建城鄉融合發展黨建作為一個整體來思考和謀劃,在構建產業升級、人口集聚、城鎮發展良性互動機制上下功夫。要增強構建城鄉融合發展黨建資源意識,從領導體制、組織設置、干部配備、活動方式、黨員教育管理等方面進行創新,探索黨建工作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的有效途徑,同時注意發揮農村黨組織的優勢,逐步形成城鄉融合發展黨建資源共享、功能互補、雙向受益、共同提高的工作局面。
建立健全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基層黨建工作改革落實保障機制。要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進一步加大基層黨建經費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黨費留存補助為輔、社會籌集經費為補充的基層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切實解決農村基層黨組織辦事的資金問題。要完善農業經營體系,完善承包地經營權流轉價格形成機制,促進農民合作經營,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鉤。健全便捷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構建產權明晰、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完善鄉村全面振興投入機制。壯大縣域富民產業,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健全完善城鄉基層黨組織互幫互助機制。完善強農惠農支持力度,要圍繞城鄉融合發展需要,健全各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對口幫扶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工作機制。持續開展城市黨組織與農村黨組織“黨員共學、支部共建、幫民致富”“一掛雙包、一體聯動”“三結對”等掛包幫扶活動,探索建立城鄉融合發展的黨員動態管理機制,建立基層黨組織與公安戶籍窗口聯系制度,建立流動黨員信息互動平臺,及時掌握流動黨員的實際困難和創業需要以及產業發展需要,認真做好戶口轉移黨員和返鄉流動黨員的管理服務。深入開展“農村經驗進城區、城區經驗進鄉村”和以“提供一條致富信息、解決一筆啟動資金、教會一門實用技術、聯系一個就業崗位、落實一個增收項目”為主要內容的“五個一”幫扶活動,充分發揮城市和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在人才、資金、信息、項目、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優勢,幫助農村基層黨組織增強推動高質量發展、促進產業優化升級、服務人民群眾的能力。優化農業補貼政策體系,發展多層次農業保險。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健全脫貧攻堅國家投入形成資產的長效管理機制。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健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結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駐村隊員選派,選派機關干部駐村定點繼續掛包幫扶。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黨員動態管理機制。隨著城鄉融合發展進程的不斷推進,農民群眾包括黨員在產業升級、人口集聚、城鎮發展互動等方面將日益頻繁。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黨員動態管理機制,成為新時代新形勢下基層黨的建設的重要任務。要進一步加強對流動黨員的管理,以黨章和有關黨內法規為依據,全面貫徹黨中央關于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堅持問題導向與目標導向相統一,堅持系統觀念、求真務實、改革創新,把精準有效、關愛服務體現到流動黨員管理全過程各方面。要及時將流動黨員納入流入地(單位)基層黨組織,落實基層黨組織管理責任,抓實流動黨員日常教育管理,加強流動黨員黨組織建設,加強組織領導,增強流動黨員責任要求。同時要注重建立健全和加強城市社區和農村黨員服務中心(站、點)等工作平臺建設,形成城鄉互通、雙向流動、全國聯網的黨員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健全城鄉融合、全面覆蓋、協同配合、運轉有序的管理體制機制。要在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農民群眾外出落戶、務工地點相對固定、條件具備的地方建立和加強黨的基層組織,開展黨的工作,讓流動黨員亮身份、起作用、樹形象、作表率。要引導城鄉基層黨組織共同做好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險、住房保障、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和進城農民群眾的技能培訓、就業推薦、維權保障等工作,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幫助進城農民群眾解決看病難、住房難、子女上學難等實際問題,增強黨組織對農業轉移人口和進城農民群眾的凝聚力。要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愿有償退出的辦法。城鄉基層黨組織要注意研究解決城鄉融合發展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注重發揮鄉村發展產業黨員、創業黨員、務工黨員和返鄉農民工黨員的作用。要鼓勵和扶持鄉村發展產業黨員、創業黨員、務工黨員和返鄉進城農民黨員在本鄉本土發展產業、帶頭創業和誠實務工,為推進鄉村全面振興,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多作貢獻。(作者:孫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