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官避事平生恥”意思是官員應以不敢任事、避事躲事為最大恥辱。這一理念體現了儒家文化中“知恥而后勇”的精神,即人應有羞惡之心,通過內在的自覺性進行自我監督。在中國歷史上,不乏勇于擔當、敢于任事的典范,如挽狂瀾于既倒的于謙、虎門銷煙的林則徐等等,他們都把逃避責任視為最大的恥辱,用實際行動詮釋了“為官避事平生恥”的內涵。
勇于任事、敢于擔責也是黨員干部必備的基本素質,是對初心使命的深刻詮釋。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還存在著一些黨員干部“為官不為”的現象。他們或是抱著“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心態,對工作敷衍塞責;或是奉行“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處世原則,對群眾疾苦漠不關心;或是能力不足、本領恐慌,遇到困難和挑戰就畏手畏腳,缺乏擔當精神。這些不僅違背了“為官避事平生恥”的古訓,也損害了黨員干部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
新時代呼喚新擔當,新擔當需要新作為。面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使命,廣大黨員干部必須堅定理想信念,強化責任擔當,以實際行動踐行黨的宗旨,做到心中有民、心中有責。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始終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淡泊名利,砥礪奮進。要加強學習和實踐鍛煉,不斷提升自身素質和能力水平,勇于擔當、善于作為,敢啃“硬骨頭”、敢接“燙手山芋”,不推諉、不敷衍,以高度的責任感對待每一項工作,竭盡全力為人民服務。各級黨組織要健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形成“能者上、平者讓、庸者汰”的良好政治生態,讓干事者得到重用,讓避事者沒有舞臺。
“為官避事平生恥”,不僅是對個人品德的要求,更是對黨和人民事業的承諾。廣大黨員干部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和昂揚斗志,以更加飽滿的熱情和更加務實的作風投身到各項工作中去,不負韶華、不負時代、不負人民。(云南省大理州南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何建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