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需要法治護航。近年來,山東省司法廳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經營主體法治需求,強化全鏈條全周期全方位法治保障,積極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努力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山東篇章提供堅實的支撐和服務。
聚力穩預期,以“一攬子”良法供給健全營商制度體系。山東省大力推進營商環境法規制度建設,加快推進支持企業發展的立法工作,切實增強了營商環境的穩定性和透明度。持續增加有效制度支撐。圍繞企業“急難愁盼”制定政府立法計劃,在33個企業、社會團體建立政府立法聯系點,到50余家大中型民營企業開展立法調研,全方位征求和吸納企業立法建議,優先起草審查與營商環境密切相關的立法項目。山東省先后出臺和修訂10余部法規規章,創新設定經營主體平等準入、創業創新、融資促進、權益保護等150余項權利義務。著力清理不良制度壁壘。聚焦企業反映強烈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加快推進法規規章專項清理和立法后評估。近5年,對不符合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以及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法規規章,進行了6輪清理,分8個批次修改地方性法規20件、廢止5件,修改省政府規章35件、廢止26件。有效防范違規制度出臺。印發省級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規定,探索推行合法性審核與公平競爭審查“雙審協同”機制,聚焦營商環境、科技創新等重點領域,累計梳理1萬余件規范性文件,2023年審查審核政府決策事項、合作協議等716件,及時調整有損營商環境的辦法措施,讓各類經營主體充分享受“放管服”改革政策紅利。
聚力強信心,以“減負式”執法舉措優化營商政務環境。山東省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拓展柔性執法領域,完善執法監督體系,著力糾治“小過重罰”,切實讓企業輕裝上陣。在規范涉企執法標準上下功夫。出臺《山東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若干措施》,起草制定《山東省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辦法》,建立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涉企行政執法制度規范。印發《關于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組織省直執法單位編制本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對5842項違法事項細化裁量階次、明確處罰標準。在優化涉企執法流程上下功夫。推行涉企執法陽光監督改革試點,建立涉企檢查陽光監督平臺,推動入企檢查“事前備案”“事中留痕”“事后評價”,全面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流程和方式,加快解決現場檢查事項多、頻次高等問題,全省試點地區進企檢查次數平均減少30%以上。開展行政執法領域電子證照應用試點,推動涉企執法“亮碼核驗”、企業免交實體證照,全省累計免除企業提交證照材料7億余次,極大減輕了企業負擔。在拓展涉企執法方式上下功夫。積極倡導包容審慎監管,擴大柔性執法覆蓋范圍,發布新一批《山東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減輕行政處罰事項清單》,推動將“首次不罰”“首次輕罰”拓展到更多行政執法領域。目前,柔性執法范圍涵蓋29個執法領域、374項行為事項,較上批清單分別擴大16%、30.8%。2023年,山東全省辦理免罰、輕罰案件近9萬件,減免罰款2.8億元。
聚力護權益,以“全周期”服務鏈條完善營商法治保障。山東司法行政系統堅持能動履職、靠前服務,創新實施法治賦能產業鏈工程,積極推行“產業鏈+法律服務”模式,更好維護經營主體合法權益。對初創期產業企業,提供“預約式”“菜單式”法律服務,建立法律服務清單,組建律師服務團開展“法治體檢”,幫助企業排查化解“生命初期”的風險隱患。成立省級企業合規服務機構、合規服務團,開展“律企結對”“律會結對”,累計為7600余家企業提供“法治體檢”服務,排查化解各類法律風險11.2萬條。對成長期產業企業,提供解決商業糾紛、企業信用修復等服務,推動設立普通版、行政管理專版和上市專版3大類52個執法領域的信用報告,2023年全省依法依規移除失信被執行人13.89萬個,同比增長40.59%。常態化開展涉企矛盾糾紛排查,建立糾紛快速處置機制,及時化解涉企合同、生產經營、知識產權等領域糾紛。2023年,全省人民調解組織化解涉企糾紛11.7萬件。對成熟期產業企業,加快民商事糾紛、知識產權、金融消費等領域調解組織建設,成立中日韓國際商事糾紛調解中心,提供市場融資、投資并購等專業的法律服務指導,開展涉外經貿摩擦調解,積極應對海外貿易風險。2023年辦理國際商事仲裁案件758件次,有力服務企業“走出去”發展。對轉型期產業企業,提供破產重整、清算等法律服務,搭建律師惠企服務平臺,建立企業破產管理人與投資人銜接機制,穩妥推動“僵尸企業”出清、盤活企業資產,累計參與辦理各類破產案件6267件,幫助企業化解不良資產7000多億元。
聚力促發展,以“多元化”監督機制夯實營商社會基礎。山東省司法廳加快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實施監督評價機制,打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組合拳”。健全涉企決策社會公開機制,建立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公開制度,主動向社會公布由省政府決策的重大事項。目前,山東已連續4年對外發布事項目錄、涉及重大決策49項,全部實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決策程序,保障企業及時掌握政府決策信息。健全涉企案件依法辦理機制,建立涉企行政復議案件會商機制,積極探索在企業建立行政復議服務點,推動行政復議入企業、進協會,不斷提升涉企行政復議案件辦理水平,推動實現“政企雙贏”。2023年,共辦理涉企行政復議案件2586件、糾錯455件,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6.23億元,全省涉企行政案件部門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連續三年保持100%。健全涉企違規執法監督機制,大力推進涉企執法問題集中排查整治,建立全省重大法治事件督察機制,持續深化法治督察與紀檢監察監督協作配合,對企業反映強烈、社會影響較大的違規違法執法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置,推動形成涉企違規執法追責問責高壓態勢。
(作者系山東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