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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科學家責任倫理建構的內涵與框架

【摘要】科學家精神作為科學實踐中的寶貴精神財富,融合了科學認知的客觀性、創新性以及社會責任感,在新時代的科學家責任倫理構建中發揮著核心作用。在面對科技成果倫理審查和科研活動社會責任等多重要求時,科學家精神為科學家責任倫理的建構提供了重要指引。以科學家精神引領新時代科學家責任倫理建構的關鍵在于強化倫理責任意識,完善規范體系、推動科技倫理規范的完善與國際合作的深化。其旨在構建符合新時代要求的科學家責任倫理框架,指引科技工作者樹立科學價值觀,承擔科技創新的歷史使命,為人類社會的文明進步貢獻力量,促進科學與社會和諧發展。

【關鍵詞】科學家精神 科學家責任倫理 科技強國建設

【中圖分類號】G316/G32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4.20.005

【作者簡介】李重,西安交通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導,黨委宣傳部副部長。研究方向為馬克思主義哲學等。主要著作有《馬克思主義哲學與現代性》、《以文化人——新時代一流大學文化建設理論與實踐》《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蘊含的治國理政智慧》(論文)等。

科學成就離不開精神支撐,科技創新離不開對科學精神的大力弘揚。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歷史與現實相統一,圍繞什么是科學家精神、為什么要弘揚科學家精神以及如何弘揚科學家精神,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學家精神的重要論述具有清晰的生成邏輯、豐富的科學內涵和鮮明的理論品格。

科學家精神,作為科技工作者在長期科學實踐中積累的寶貴精神財富,涵蓋了愛國精神、創新精神、求實精神、奉獻精神、協同精神以及育人精神等多個方面。這些精神特質不僅體現了科學家對科學的熱愛和對真理的追求,更彰顯了他們對社會的深厚責任感。與此同時,隨著后學院科學[1]的出現,科學、技術與社會之間呈現出一體化的發展態勢——科學、技術與社會之間已形成“無縫之網”。因此,責任倫理作為科學家在科研活動中必須承擔的重要義務,要求科學家在追求科學真理的同時,必須關注科學研究的道德后果,確保科研成果的應用不損害人類利益、不違背社會倫理規范。科學家精神與科學家責任倫理之間存在著密切的關聯性。[2]兩者的相互促進關系,使科學家在科研活動中既要追求卓越、勇于創新,又要關注社會后果、承擔應有的倫理責任。因此,在科學家精神的引領下,構建和完善新時代中國科學家責任倫理體系,是為科學家提供明確的倫理指導和規范、確保科研成果合理利用和社會價值最大化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國在2035年“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進入創新型國家前列”的重要任務。

科學家精神與科學家責任倫理的基本內涵

科學家精神是科學發展的靈魂,體現了科學家在科學認知與社會責任之間的張力關系。習近平總書記在科學家座談會上指出:“科學家精神是科技工作者在長期科學實踐中積累的寶貴精神財富。”[3]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科技創新體系”,“培育創新文化,弘揚科學家精神,涵養優良學風,營造創新氛圍”。[4]這些重要論述為新時代弘揚科學家精神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時,隨著科技的飛速發展,科學家在科學應用的因果鏈上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其責任倫理也日益凸顯。科學家及其科學研究不僅關乎科學技術的健康發展,也關乎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未來福祉。

科學家精神是一種根植于科學探索活動的精神特質與價值追求。2021年9月,中國共產黨人精神譜系第一批偉大精神正式發布,科學家精神位列其中,體現了黨中央對科技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對廣大科學家崇高精神品質的高度認可。科學家精神包括多個方面:胸懷祖國、服務人民的愛國精神,勇攀高峰、敢為人先的創新精神,追求真理、嚴謹治學的求實精神,淡泊名利、潛心研究的奉獻精神,集智攻關、團結協作的協同精神,甘為人梯、獎掖后學的育人精神。這些精神特質共同構成了科學家精神的核心內涵,是推動科學進步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精神動力。

從歷史邏輯看,科學家精神的形成與發展是一個動態演進的過程。中國近現代的滄桑巨變,從近代的初步覺醒到現代的深化發展,再到當代的全面繁榮,每一階段都賦予了科學家精神以新的內涵和時代特征。在各個歷史階段和宏大的歷史背景下,總有一群懷抱救國理想、勇于擔當的仁人志士挺身而出,他們深刻認識到科學技術對于國家復興和民族強盛的至關重要性,探索以科技為先導,為國家謀富強,為民族謀復興,為人民謀幸福。

這些先驅者不僅致力于學習并吸收西方的先進科學知識,更不遺余力地引進和推廣西方的科學技術成果,力求在實踐中融匯中西,為推動中國科技事業不遺余力地貢獻力量。在這一過程中,蘊含著愛國情懷、創新精神、實事求是態度以及不懈追求真理的科學家精神逐漸萌芽并日益成熟。它既是對西方科學理性精神的借鑒,又深深植根于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沃土之中,從而形成了獨具特色的中國科學家精神。

從思想邏輯看,科學家精神在橫向維度擁有完整的話語體系和邏輯框架:愛國是科學家精神的基石,創新是科學家精神的靈魂,求實是科學家精神的本質,奉獻是科學家精神的核心,協同是科學家精神的支撐,育人是科學家精神的源頭,具有鮮明的譜系化特征。尤其是愛國精神,在科學家精神體系中位置重要,是科學家精神的主旋律。著名科學家錢學森在談及自己的科研生涯時,曾深情地表示,作為一名中國的科技工作者,他活著的目的就是為人民服務。這種將個人命運與國家興衰緊密相連的愛國情感,是科學家精神中最鮮明的底色。中國科學家愛國精神的形成與發展,既有古代知識分子家國情懷的情感傳承,也有近代知識分子救亡圖存的責任意識;既有新中國成立以來一切服從國家需要的大局觀念,更有新時代以來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的使命擔當,真正實現了愛祖國、愛人民與愛科學的有機統一。[5]

從實踐邏輯看,科學家精神體現了科技事業與民族復興的深層互動、雙向建構和主題演化。科學家通過長期的科研實踐,不斷探索和發現科學真理,推動科學技術的進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國內外發展形勢發生深刻變化,突破前沿科技封鎖、實現產業價值鏈升級,成為國家經濟發展的當務之急。黨中央針對我國科技事業面臨的突出問題和嚴峻挑戰,堅持把科技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在這個過程中,廣大科技工作者嚴謹治學的求實精神、淡泊名利的奉獻精神以及集智攻關的協同精神等不斷強化。這些精神特質在實踐中不斷得到錘煉和升華,成為科學家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強調科學家精神的實踐邏輯,我們可以更加清晰地認識到科學家精神在推動科技進步和民族復興中的重要作用,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科技事業發展的內在規律和動力機制。

科學家責任倫理是科學家在從事科學研究活動過程中應遵守的道德規范與應承擔的道德責任。責任倫理不同于道義,不只是功利的追求,也不能是情感的沖動,而是源于主體對自身責任的理性認識。[6]科學家責任倫理涵蓋了科學家對科學真理的追求、對科研誠信的堅守、對科研成果社會影響的審慎評估以及對科研活動可能帶來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問題的預見和應對。其中,內在責任即科學家的職業道德規范,包括普遍性規范、公有性規范、無私立性規范、合理懷疑性規范等;外在責任即科學家對社會的道德責任,包括對科研行為的倫理性評價、保證研究數據真實性和合法性、關注實驗對象和受試者的權益、推動科學進步與科普工作等。

從歷史角度看,在17世紀的科學革命和隨后的啟蒙時代,科學界普遍強調理性、經驗和實證主義,科學逐漸成為理解自然和改善人類生活的重要工具。然而,這一時期對科學應用的社會影響考慮較少。19至20世紀的工業化和兩次世界大戰顯現出科學技術的巨大破壞作用,特別是化學武器和核武器的使用,使得科學家的社會責任成為社會焦點。二戰后的冷戰時期,科學技術迅速發展,核武器擴散、生物武器研制使社會各界包括科學家自身開始更加關注科研的倫理后果。當代,隨著新興科技的不斷涌現,如人工智能、基因編輯等,科學家更面臨著許多前所未有的倫理挑戰。這些挑戰要求科學家不斷更新倫理觀念、拓展倫理視野,以更好地應對科技發展的倫理問題。

從思想角度看,傳統倫理學在面對現代技術時有些“束手束腳”,[7]建構新的倫理規則尤為迫切。如美國物理學家薩姆·施韋伯(Sam Scheber)所說:“科學事業現在主要涉及新奇的創造,創造概念框架去理解能從已知的基礎和本體中突現的復雜性和新奇。明確地說,因為我們創造這些物體和表述,我們必須為它們承擔道德責任。”[8]隨著科學逐漸專業化,科學共同體內部發展出一套職業道德規范,包括誠實、開放、尊重同行等,這些規范成為科學家責任倫理的重要組成部分。20世紀以來,人文主義和倫理學強調個人對社會的責任,推動了科學家個人在進行科學研究時對倫理意識和社會責任的關注。特別是,隨著生物倫理學、環境倫理學及科技倫理等新領域的發展,科學與哲學、社會學等學科的對話加強,為科學家責任倫理提供了新的視角和框架。

從實踐角度看,科研資助機構、大學和實驗室逐步建立了倫理審查制度(如倫理委員會),并制定了相關政策,指導科學家進行倫理合規的研究。公眾對科研活動的積極參與和監督使科學家在實踐中必須更加審慎和負責,以獲得社會信任和支持。科學家責任倫理逐漸從一種內隱的職業道德要求演變為顯性的社會規范,不僅涉及科學研究的合規性,還擴展到對社會、公平、環境和未來的責任考量。科學家責任倫理的擴展提示我們對于科學研究與科技應用的多層次反思。科學家在進行研究時,不僅需要保證科學方法和研究過程的嚴謹性,還要考慮研究成果可能帶來的社會影響。例如,新技術可能對社會公平、環境保護和人類未來產生深遠影響,因此在研究階段就需對這些問題進行前瞻性的思考。

科學家精神與科學家責任倫理密不可分、相輔相成,共同構筑了科學家開展科研活動的核心價值體系。這一體系不僅為科學研究提供了堅實的精神基礎,也為科學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倫理保障。在科學研究日益復雜化和跨學科融合的背景下,這種價值體系確保了科學家能夠在追求創新與卓越的同時,履行其對社會和環境的多重責任,而這種平衡關系的維持對于推動科學事業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

科學家精神與科學家責任倫理的協同共生

科學家精神與科學家責任倫理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所關注的側重點有所不同,但其關系是不可分割、辯證統一的。科學家精神是科學家責任倫理的內在驅動力和價值導向,而科學家責任倫理則是科學家精神在實踐中的具體體現和保障。科學家精神中的愛國精神、創新精神、求實精神等特質,促使科學家在從事科學研究時更加關注科研成果的社會價值,更加審慎地評估科研活動的潛在風險,從而自覺承擔起相應的倫理責任。與此同時,科學家在承擔倫理責任的過程中,通過遵循科研誠信原則、審慎評估科研成果社會影響等行為,不斷錘煉和提升自身的科學家精神。這種辯證統一關系隨時代變遷而動態演化,從科學救國時代的愛國情懷,到科技報國時代的勇攀高峰,再到科技興國時代的銳意創新,科學家精神不斷豐富和拓展,責任倫理也隨之深化。

科學家精神是科學家責任倫理的價值基石。在大科學時代,人們自由選擇的范圍是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而不斷拓展的。相應地,人們對自身的認識越來越明晰,對自身責任的認識也越來越清晰,“責任倫理概念的提出及其所獲得的廣泛響應,本身已說明人類對責任缺失的某種反思”。[9]當前科學技術向縱深發展,科學技術的“雙刃劍”效應愈發凸顯,如何引導科技向善、造福人類,阻止科技陷入異化的怪圈,既是科技發展不可回避的關鍵問題,也是關乎人類前途命運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所以,對有關科技的責任倫理的反思對我國當下的經濟社會發展極為重要,決定了我們思考問題的方法、解決問題的方式。

科學家精神的提出和確立,為科學家責任倫理提供了堅實的價值基石。科學家精神不僅蘊含了愛國精神、創新精神與求實精神這三大核心要素,還廣泛包容了其他至關重要的精神特質,這些精神要素相互交織、相輔相成,共同構筑了科學家群體的精神殿堂,為科學家的職業操守與社會責任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價值引領與道德指南。

首先,愛國精神是科學家精神的核心。科學家深知個人的研究事業與國家的繁榮富強緊密相連,并愿意為國家的科技進步和民族復興貢獻自己的力量。這種精神不僅體現在科學家對科研工作的熱愛和全身心投入上,更體現在他們在重大科技項目中所作出的卓越貢獻上。例如,中國工程院院士王永志創新性地提出“飛船-空間實驗室-空間站”三步走構想,并帶領團隊成功實現了神舟系列飛船的發射任務,將中國航天員送入了太空。在他和老一輩航天人的努力下,中國載人航天工程用10年時間跨越了國外40年的航天發展歷程,極大地提升了中國的國際地位和國民的民族自豪感。一代代科學家用智慧、心血和汗水,為國富民強書寫了不可磨滅的壯麗篇章,他們身上生動體現了滿含愛國精神的中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匯聚沉淀為極具榜樣力量與模范作用的科學家精神。在全球科技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這種精神不但引領著我國科技事業的前進方向,也為我們實現高水平發展的目標注入了堅定的信心和決心。

其次,創新精神是科學家精神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科學研究領域,創新是推動科學進步的關鍵。科學家需要具備敢于挑戰傳統、勇于探索未知的勇氣和決心,才能不斷開拓新的研究領域,取得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例如,“兩彈元勛”、中國核科學事業的杰出代表鄧稼先在科學研究領域就展現了強大的敢于挑戰傳統、勇于探索未知的勇氣和決心,為中國的核科技事業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鄧稼先的創新精神不僅體現在他的個人成就上,更在于他激勵了后來的科研工作者不斷探索未知,為我國科學的進步和發展注入源源不斷的活力。

再者,求實精神是科學家精神的重要要素。科學家們在進行研究時,必須堅守科學研究的真實性和客觀性,嚴謹治學,追求真理。科學研究來不得半點虛假,只有實事求是,才能得出準確的結論,推動科學的進步。“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在科學研究過程中始終實事求是,不夸大成果,不隱瞞問題。他深知科學研究需要客觀公正的態度,只有真實可信的成果才能得到科學界的認可和推廣。這種精神不僅保證了科學研究的準確性,也維護了科學的公正性和權威性。

除了愛國精神、創新精神和求實精神外,科學家精神還包含了諸如奉獻精神、協作精神、批判精神等重要要素。奉獻精神體現在科學家們甘于寂寞、潛心研究,為科學事業奉獻自己的青春和才華;協作精神強調科學家們之間的合作與交流,共同攻克科學難題;批判精神要求科學家們敢于質疑、勇于挑戰,不斷推動科學的進步和發展。

科學家責任倫理是科學家精神的具體實踐。在當代科學迅速發展的背景下,責任倫理的興起絕非偶然現象,而是對既有倫理學規范體系的深刻反思與積極拓展。這一新興倫理維度的出現,既是科學技術本身不斷進步及其社會影響日益擴大的必然產物,也是倫理思想隨科技發展而自我更新、自我完善的邏輯結果。隨著科學研究的不斷深入和科技應用的廣泛拓展,科學活動所蘊含的道德責任與倫理考量愈發凸顯,這促使我們不得不重新審視科學家在科學探索與技術創新過程中所應承擔的道德責任。

更為重要的是,科學家責任倫理的發展,不僅為科學家個體提供了更為明確的行為準則與道德導向,而且使得科學家精神的內涵得以在科研實踐中不斷豐富,獲得更為嚴格的檢驗與驗證。科學家精神與責任倫理的相互融合,不僅提升了科學研究的道德境界,也為科學技術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倫理支撐。

第一,凸顯了“科技主體”的重要性。世界已經進入大科學時代,科技主體的地位與作用愈發凸顯,成為推動科技進步與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科技主體,尤其是科學家,作為科學研究的直接參與者和科技成果的創造者,其精神風貌與責任倫理對于科技發展的方向與質量具有決定性影響。

科學家精神作為科技主體內在的精神動力,激勵著科學家不斷探索未知、追求真理,為科技進步貢獻智慧與力量。而科學家責任倫理,則是對科技主體行為的外在規范,要求科學家在科研活動中遵循道德準則,承擔社會責任,確保科技成果的合理利用與社會的和諧發展。

凸顯科技主體的重要性,必須重視科學家精神的培育與弘揚,以及科學家責任倫理的建設與實踐。通過加強科學家的職業道德教育,提升其社會責任感與使命感,使科學家在追求科學真理的同時,更加注重科技成果的社會效益與倫理影響。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科技主體的積極作用,推動科學技術與社會的協調發展,實現科技與人類文明的共同進步。

第二,拓寬了責任概念的廣度與深度。傳統意義上提及科學研究領域的“責任”,一般都是法律意義或宗教意義上的,極少涉及倫理。但在大科學時代,傳統意義上的“責任”無法概括當今社會對責任倫理提出的要求。“責任倫理是關于行為過程整體的倫理,是包括事前、事中、事后,或者行為的決策、執行、后果的全過程倫理”。[10]這種整體性的、全方位的要求,將責任倫理提升到了倫理學的最高位置,責任倫理成為解釋矛盾和解決問題的重要依據與抓手。

科學家精神是高度、深度、廣度的統一,體現了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高度重視、中央制度性文本的深刻闡釋、中國共產黨人精神譜系的廣泛代表性。科學家責任倫理具有“全過程倫理”特征,有助于以高站位、大視野、長焦距、多維度理解和闡釋科學家精神,并以具體化、實踐化的方式呈現科學家精神的最高概括、核心指向、本質特征、時空維度、群體化身、價值歸宿、層次屬性等豐富內涵。

總的來說,科學家精神與責任倫理的互動和演化體現了科技、社會、文化多領域要素的交互作用。兩者關系不是靜態的,而是不斷發展的,體現了科學界如何在變化中保持其核心價值觀同時回應不斷涌現的新挑戰。

科學家精神引領新時代科學家責任倫理構建的基本框架

構建新時代科學家責任倫理體系是一個多維度、深層次的復雜工程。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必須堅持以科學家精神為引領,確保科學家在追求科學真理的同時,能夠時刻牢記倫理道德的重要性。應逐步構建完善既具有中國特色,又符合時代要求的科學家責任倫理體系,為科技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筆者擬從規范體系的確立、倫理道德的教育、制度支持的強化、監管機制的完善等核心維度出發,提出一系列具有針對性的建議與策略,為推動構建新時代科學家責任倫理體系提供參考和借鑒。

完善新時代科學家責任倫理規范體系。不僅需要明確科學家在科研活動中應遵循的道德準則與法律規范,還應建立相應的監督和懲戒機制,以確保科研活動的誠信與公正。

第一,制定明確規范,實現社會責任。制定明確的科學家責任倫理規范是確保科研活動健康進行的基礎。不同學科領域具有各自獨特的特點和研究方法,因此,在制定規范時,需要充分考慮這些差異,確保規范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其中包括:一是學科差異性。例如,生物醫學領域的科研活動涉及人體試驗和動物實驗,因此需要特別強調倫理審查和知情同意等原則,而物理學、化學等領域則可能更多地關注實驗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問題。二是行為準則明確性。規范中應明確列出科學家在科研活動中應遵循的具體行為準則,如誠實守信、尊重他人、保護知識產權等。這些準則不僅有助于維護科研秩序,還能促進科學家之間的合作與交流。

第二,強化技術預見性,實現預防責任。隨著科技的發展和社會的變化,科學家責任倫理規范也需要不斷更新和完善。這是因為新的科技手段和研究方法可能帶來新的倫理挑戰,而社會觀念和價值觀的變化也可能對科研活動產生新的影響。目前來看,新興領域倫理治理的最大難題是,對迅猛發展的新興領域技術本身的未來發展及其廣泛滲透影響難以作出科學有效的預判。當前,對很多源于國外的新興技術的發展趨勢與規律,新興領域技術及其產業化未來發展的社會影響,以及新興領域技術未來進入大規模應用后的社會風險的種類、大小、范圍等,我國仍缺乏深入、準確的預測評價研究。確保技術向善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科學家責任倫理規范需要及時更新,以應對新挑戰和新變化。隨著社會對科研活動的關注度不斷提高,公眾對科研倫理的期待也在不斷變化。科學家責任倫理需確保科研活動符合社會的正向期望和要求。

第三,制定可持續策略,承擔代際責任。面對諸如核技術、人工智能、基因編輯等高科技領域所可能引發的深遠且不可逆后果時,人類對子孫后代的責任是跨越漫長時間尺度的。此間,人類對責任感的認知與實際威脅之間存在顯著的時空間隔。不同世代間,治理理念與實施手段呈現明顯的異質性。基于捍衛人類生命尊嚴的核心立場,我們應承擔起對當代全體人類福祉的責任,實施必要的保護策略,旨在將當前危害降至最低限度,進而促進全局性的正義、自由與幸福目標的實現。鑒于當代技術決策對未來世代的潛在長遠影響,而未來世代無法參與對當前決策者的追責過程,因此,當前世代有責任加速推進有利于后代保護的研究方案,旨在緩解未來世代可能承受的負擔,最大限度地確保其健康生存,同時實現幸福、自由與正義最大化的目標。這既是倫理責任的體現,也是對未來世代福祉的深切關懷。

完善新時代科學家責任倫理教育體系。構建全面倫理教育框架是構建新時代科學家責任倫理的基礎性工作。科學研究不僅會源源不斷產生新知識和新技術,更會深刻影響社會、生態和人類生產生活。因此,擔負科學研究重任的科學家肩負著不可推卸的倫理責任。將科學家責任倫理納入教育體系,是促進科學事業健康發展和保護公共利益的重要課題。應將責任倫理教育納入科學家的職業生涯培訓,既包含基本的倫理理論和原則,還要結合實際案例,以及對最新科技動態的倫理反思。

第一,加強科技倫理知識的普及和教育。推動公眾對科技創新的參與、評價、監督是科技倫理宣傳教育的重要維度。《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為建設中國特色科技倫理教育體系提供了行動指南。應將科技倫理教育作為相關專業學科教育的重要內容,教育青年學生樹立正確的科技倫理意識,遵守科技倫理要求。開展面向社會公眾的科技倫理宣傳,推動公眾提升科技倫理意識,理性對待科技倫理問題。對存在公眾認知差異、可能帶來科技倫理挑戰的科技活動,相關單位及科技人員等應加強科學普及,引導公眾科學對待。新聞媒體應自覺提高科技倫理素養,科學、客觀、準確地報道科技倫理問題,同時要避免將科技倫理問題泛化。

第二,加強科研機構對科學家的倫理培訓。倫理教育不僅需要在學術階段進行,更應貫穿于科學家的整個職業生涯。科研機構可以以工作坊、講座和研討會等形式定期組織倫理培訓,提高科學家的倫理意識和判斷能力。2020年,一項名為“北京地區科技工作者科研倫理意識”的調查顯示,北京市科技工作者對倫理審查知曉度不高,對科技倫理意識和規范了解不足,[11]全國其他地區情況可見一斑。加強對科技工作者的宣傳教育,推動科技倫理審查監管流程在科研中的落地,是科技倫理治理體系建設中的重要環節。同時,通過推廣最佳實踐案例,科學家能更清楚地了解在面對復雜倫理問題時應如何妥善處理。

完善新時代科學家責任倫理監管體系。為了確保科學研究在造福社會的同時不偏離倫理軌道,加強科學家責任倫理的監管尤為重要。只有不斷完善科學家責任倫理監管體系,實施全面、系統的監管措施,才能確保科學研究真正服務于社會進步和人類福祉。

第一,制定和完善科研倫理法律法規是開展監管的基礎。科研倫理法律法規為科學家的倫理行為提供了外部約束力,有助于規范科研活動。相關法律法規應明確規定科研人員的責任與義務,包括對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還應持續回應新興技術領域的倫理問題。我國科技倫理相關法律法規正在逐步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2022年)等法律中都有科技倫理的相關條款,為推進中國特色科技倫理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據。

第二,建立嚴格的科研倫理審查機制是監管的關鍵。科研機構和大學應設立獨立的倫理委員會,對研究項目的倫理合規性進行嚴格審查。委員會成員應包括科學家、倫理學家、法律專家及公眾代表,以確保審查過程的公正性和全面性。委員會的任務是確保研究不違反倫理原則,如確保參與者的知情同意、保護個人隱私以及評估研究對社會可能造成的風險。

第三,建立透明的倫理監督和反饋機制是監管的重點。科研機構應定期公布倫理審查的結果和正在進行的研究項目的信息,接受公眾和同行的監督反饋。這不僅有助于增強科研過程的透明性,還能提高公眾對科學的信任。

完善新時代科學家責任倫理文化體系。科學家的責任倫理不僅是制度和法律約束的結果,更是文化建設與榜樣力量的社會體現。在塑造科學家責任倫理文化中,社會價值觀、科研環境、教育體系及榜樣力量共同作用,為科學家提供了道德行為的規范和驅動力。

第一,科學家責任倫理的文化塑造需要植根于整體社會的倫理意識和價值觀念中。在科技高度發展的今天,社會對高標準倫理責任的期望不斷提高。因此,科學共同體和公眾需要共同培育重視倫理的文化氛圍。這可以通過學術交流、公眾教育、科學傳播等途徑實現,使倫理責任成為科學家內在價值觀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科研環境和教育體系在責任倫理的文化塑造中同樣關鍵。科研機構和高校可以通過設立倫理委員會、倫理教學課程等方式增強科學家的倫理意識。通過研討和反思,幫助科研人員將倫理原則融入科研實踐。這不僅有助于培養科學家的道德判斷能力,更能在長期內形成積極的倫理文化氛圍。

第三,榜樣作用在塑造科學家責任倫理文化中極其重要。杰出的科學家以其模范行為和高標準的倫理實踐對同行和后輩產生正面影響。榜樣通過其在科研誠信、社會責任和職業道德方面的行為,引導他人認同并遵循高水平的倫理規范。通過學術論壇、講座以及媒體報道等方式,榜樣將廣泛影響科學界,激勵更多科研人員向其看齊。此外,歷史上的科學道德典范故事和現實中的科學家事跡,也可以通過文學、影視等大眾文化產品進行傳播。通過表彰在科學誠信、社會責任和環境保護等方面表現卓越的科學家,可以強化榜樣激勵機制,為更多科學家樹立可效仿的倫理標桿。

完善新時代科學家責任倫理合作體系。通過科學家精神的引導,科學家責任倫理體系的構建將有助于促進科學研究的健康發展,保障研究成果的社會價值,并確保科學進步能夠被社會廣泛接受和支持。這一體系的建立需要持續的努力和多方的協作,以應對不斷涌現的科學和社會挑戰。

第一,加強跨學科合作與交流。跨學科協作在應對科學倫理問題方面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其主要價值在于提供多元化的認知框架和方法論支持,從而使研究人員能夠更全面地理解和處理倫理挑戰。科學倫理問題常常涉及復雜的社會、法律和文化因素,這種復雜性決定了單一學科難以全面把握其本質。因此,跨學科合作通過整合不同領域的專業知識和規范體系,能夠從本質上提升科學倫理討論的深度和廣度。通過這種合作,科學家不僅能夠在學術上實現創新,更能在倫理上擔負起更加公正和負責任的角色,為科技與社會的和諧發展提供堅實基礎。

第二,構建倫理咨詢與支持體系。這是科研機構應對倫理挑戰的關鍵策略之一。這一體系的核心是在科研機構中設立專門的倫理審查委員會,其主要職責包括評估研究項目的倫理合規性以及提供專業咨詢服務。這種機制不僅為研究人員提供了必要的倫理支持,也為潛在的倫理爭議提供了制度化的解決平臺。特別是,在新興科技領域,如人工智能,構建動態的倫理治理框架尤為重要,包括與時俱進地制定和修訂相關技術標準,以及為相關機構提供嵌入式倫理治理的技術指引。該機制旨在將倫理考量內化到技術發展過程中,實現倫理治理與技術進步的協同發展。

第三,加強國際合作,在全球范圍內形成統一的倫理標準。科學研究日益呈現國際化趨勢,各國需要在科研倫理方面進行合作,制定共同遵循的倫理標準。國際組織可以發揮協調作用,推動各國在倫理監管方面的信息共享和經驗交流。

結論與展望

加快建設科技強國,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是黨中央立足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作出的重大決策。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12]科學成就離不開精神支撐。新時代新征程,加快建設科技強國、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必須堅持以科學家精神為引領,筑牢攀登科技高峰的信念根基,凝聚廣泛共識,匯聚磅礴力量。

2019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激勵科學家群體勇攀科技高峰,鼓勵全社會營造尊重科學、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圍。面對激烈的全球科技競爭,《意見》正是要以科學家精神的傳承和優良學風的涵養,促進科學家群體更好地推動科技創新。2019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組建方案》,我國科技倫理治理有了國家層面的組織架構。2022年1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正式實施,進一步明確“完善科技倫理制度規范”“健全審查、評估、監管體系”等方面的規定。2022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等等。這些文件的發布彰顯了黨和國家在加強中國科技倫理治理方面的堅定信心與決心,文件的豐富內容則集中體現了科技發展“向善”與“負責任”兩大核心主題。

深刻理解科學家精神在引領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中的重要作用。堅定的信念是內心力量的源泉,激勵著人們奮勇向前。作為時代精神的精華和創新精神的杰出代表,科學家精神與科技的發展規律相契合,蘊含著持久而深遠的力量,激勵著科學家和科技工作者在探索之路上不懈奮斗。回顧過去,我國科學技術的飛速進步,離不開一代代科學家和科技工作者的辛勤付出與不懈追求,更是科學家精神得以傳承與發揚的生動體現。可以這樣說,“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科技事業所取得的每一個輝煌成就,都離不開科學家矢志報國、服務人民的高尚情懷和優秀品質”,[13]科學家與科技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和接續奮斗,是取得科學成就的關鍵。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科技事業經歷了歷史性的變革,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這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功于科學家和科技工作者的創新開拓,而這背后的精神支撐就是偉大的科學家精神。

堅定不移以科學精神為指導,筑牢攀登科技高峰的信念根基。科學家精神是幾代科學家群體的成長與中國科技發展的實踐同頻共振的結晶,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改革開放時代精神的集中體現,是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的有機統一,蘊含了長期科學研究中積淀的科學規范,體現了科學家濃厚的家國情懷與強烈的社會責任感。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培育創新文化,弘揚科學家精神,涵養優良學風,營造創新氛圍。”[14]要以科學家精神獨有的教育和激勵作用,筑牢攀登科技巔峰的信念基石,為科學技術的進步提供源源不竭的動力。廣大科學家群體與科技工作者應當勇于肩負起歷史賦予的重任,堅守初心與使命,緊跟時代潮流,搶抓發展機遇,直面挑戰,敢于突破難關。

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弘揚科學家精神的良好風尚。科學技術本質上植根于社會活動,而科學家精神則體現著崇高的精神境界,反映了時代發展的最新需求,并因此成為全社會共享的精神財富。為了在全社會范圍內樹立起弘揚科學家精神的優良風氣,我們必須充分利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深入推進科技管理體制和機制改革,構建更加有利于培養和弘揚科學家精神的科技人才政策框架。同時,需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進一步優化科技創新生態環境,加大新時代背景下對科學家精神的宣傳力度和教育力度,營造鼓勵創新、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此外,還要高舉科學家精神的火炬,著力加強科技倫理道德建設,建立導向清晰、治理有效的科技倫理體系,促進科學家群體和科技工作者形成高尚的科技道德和嚴謹的科研作風。

傳承科學家精神,使之成為薪火相傳的寶貴財富。科學家精神建立在科學研究探索、社會文明發展、知識水平提高以及社會大眾期望之上,是偉大建黨精神的時代觀照,是大德、公德、品德在科技界的生動寫照。科學家精神由一代又一代科研工作者創造和積淀而來,也需要一代一代地傳承下去。在全社會匯聚正能量、振奮精氣神,激勵更多人報國為民,需要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賡續創新奮斗的精神血脈。弘揚科學家精神是一項系統性工程,不僅需要科學家和科技工作者的躬身踐履,還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特別是要建立健全弘揚科學家精神的體制機制,努力形成制度化、常態化的工作機制,促進科學家精神的代代傳承。

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道路上充滿挑戰,加快建設科技強國、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任務艱巨。深刻領會科學家精神的科學內涵,在全社會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既能為廣大科技工作者創造能干事、干成事、成大事的良好環境,也能引領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社會風尚。弘揚科學家精神,要厚植愛國主義情懷,堅定勇攀科技高峰的志向,培養甘坐冷板凳的定力,秉持團結奮斗的傳統,爭做獎掖后學的典范,堅持求實奉獻的作風。面對新形勢、新任務與新要求,以科學家精神為指引,構建科學家責任倫理,將進一步鼓舞和激勵廣大科技工作者爭做重大科研成果的創造者、建設科技強國的奉獻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踐行者、良好社會風尚的引領者,不斷向科學技術廣度和深度進軍。

注釋

[1]后學院科學不僅是知識生產的一種新模式,而且是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它將之前科學與外部的割裂關系進行了有機的銜接。學術界和產業界之間更加密切關系的建立,是學院科學向后學院科學轉變的主要特征之一。參見劉軍儀:《科學規范的理論辨析——從學院科學到后學院科學時代》,《比較教育研究》,2021年第9期。

[2]科學家責任倫理和科學責任倫理是既聯系又有區別的一組概念。科學家責任倫理主要是針對科學家這個主體,強調科學家在進行科學研究和活動中應承擔的道德責任。而科學責任倫理則更側重于從科學整體的角度,包括科學研究、應用、社會影響等方面來探討責任問題,更加宏觀和寬泛。本文重點關注科學家個體的行為規范,以科學家責任倫理為研究對象。

[3]習近平:《在科學家座談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20年9月12日,第2版。

[4][14]習近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團結奮斗——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2022年10月16日)》,《人民日報》,2022年10月26日,第1版。

[5]萬長松、程磊:《新時代中國特色科學家精神的傳承與發展》,《河南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5期。

[6]李志平:《地方政府責任倫理》,長沙:湖南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31頁。

[7]甘紹平:《應用倫理學前沿問題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14頁。

[8]S. S. Schweber, "Physics, Community and the Crisis in Physical Theory," Physics Today, 46, p. 39.

[9]田秀云、白臣:《當代社會責任倫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8頁。

[10]朱海英:《在信念倫理和責任倫理之間》,浙江大學2006年學位論文。

[11]成琪、司馬紅:《建議加快完善北京市科研倫理審查體系》,2021年1月25日,https://topics.gmw.cn/2021-01/25/content_34569610.htm。

[12]《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2024年7月21日,http://www.qstheory.cn/yaowen/2024-07/21/c_1130182461.htm。

[13]段偉文:《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中國科技獎勵》,2021年第2期。

責 編∕桂 琰 美 編∕周群英

Connotation and Framework of the Construction of

Scientists' Responsibility Ethics in the New Era

Li Zhong

Abstract: As a valuable spiritual wealth in scientific practice, the spirit of scientists integrates the objectivity, innovation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scientific cognition, and plays a core rol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cientists' responsibility ethics in the new era. In the face of multiple requirements such as ethical review of sci-tech achievements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ctivities, the spirit of scientists provides important guidanc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cientists' responsibility ethics. The key to lead the construction of scientists' responsibility ethics in the new era with the spirit of scientists is to strengthen the sense of ethical responsibility, improve the standard system, optimize sci-tech ethics norms and deepe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The goal is to build an ethical framework of responsibility for scientists that meets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new era, guide sci-tech workers to establish scientific values, undertake the historical mission of sci-tech innovation, contribute to the civilization and progress of human society, and promote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society.

Keywords: spirit of scientists, scientists' responsibility ethics, build a strong country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責任編輯:桂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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