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不斷推進的時代背景下,各地吸引企業投資興業,不能再迷信過去的模式,而要在政策供給、環境塑造與企業訴求、市場需求之間尋找新的共振點
不久前,與一名民營企業家就招商引資進行交流,他感慨道,對民營企業來說,要優惠不如給機會,求傾斜不如要公平,等扶持不如靠法律。如此取舍,令人深思。
實施稅費、用地等優惠,提供財政補貼或以獎代補……長期以來,一些地方把各類政策優惠作為招商引資的“撒手锏”,不乏成功案例。這一招,為啥現在沒那么香了?
企業要長遠發展,優質的營商環境更有利于穩定投資預期,從而持續培育自身競爭力,這種可持續性發展不是取得某個方面的政策優惠就可以實現的。而從地方發展的角度看,在政策優惠上“內卷”,不僅降低了資源要素整體配置效率,還可能導致產業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不可持續。
換言之,在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不斷推進的時代背景下,各地吸引企業投資興業,不能再迷信過去的模式,而要在政策供給、環境塑造與企業訴求、市場需求之間尋找新的共振點。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是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客觀要求,也是廣大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基礎和保障。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情況下,破除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障礙,已成為民營企業的重大現實關切,也是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的重要發力點。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從制度和法律上把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的要求落下來,鼓勵和支持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近年來,從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執法行動,糾治限制企業遷移、設置進入壁壘、謀求自我小循環等行為,到推進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向經營主體公平開放,支持社會資本加大對設備更新等投資力度……各地各部門著力完善公平競爭制度,為民營企業打開了新的發展空間,有力提振了市場信心。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需要法治護航。過去,一些地方招商引資不夠規范,缺乏法治保障,有時甚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舊賬”,給企業造成損失。厲行法治,形成透明的規則、穩定的預期,對民營企業發展至關重要。
良好的法治環境,是企業發展的“定心丸”。上海從具體問題、具體場景入手,著力把干部的顧慮、企業的期盼梳理清楚,推動構建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系;浙江全面實行“綜合查一次”,統籌各執法部門檢查計劃,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一次到位”,盡可能減少對經營主體的不必要“打擾”……把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落實到位,營造有利于企業家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的制度環境,不愁不能吸引更多“金鳳凰”。
民營經濟是推動我國發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是黨和國家一以貫之并將長期堅持的大政方針。不久前,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這次開門立法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期待以此為契機,不斷創新制度和政策供給,更好回應民營企業和社會關切,營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場環境,讓民營經濟創新源泉充分涌流,讓民營經濟創造活力充分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