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重要戰略部署,強調要從人民整體利益、根本利益、長遠利益出發謀劃和推進改革。廣大黨員干部要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這一重大原則貫徹落實到底,始終堅持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問效于民,在改革任務落實過程中站穩人民立場,做到改革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問需于民,以增進民生福祉為目標。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增進民生福祉是發展的根本目的。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人民群眾的需求也呈現出多樣化多層次的特點。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過程中,要深入了解人民群眾的需求,把人民群眾的需求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增進民生福祉為目標,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當前,人民群眾的需求主要集中在教育、就業、醫療、社會保障、生態環境等方面。全面深化改革必須堅持問題導向,針對人民群眾的需求,不斷完善相關制度措施,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只有真正問需于民,才能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問計于民,以匯聚群眾智慧為重點。改革開放是前無古人的嶄新事業,唯有廣開言路、博采眾長,才能匯聚起推進改革發展的磅礴力量。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過程中,要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主體作用,問計于民,匯聚群眾智慧和力量,不斷推進改革創新。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民主決策機制。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社會公眾等各方面作用,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加強重大改革方案的科學性、民主性、可行性。同時要注重發揮基層群眾的主體作用,鼓勵基層群眾積極參與改革實踐,為改革發展提供實踐經驗和智慧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加強宣傳教育力度,讓廣大人民群眾了解改革的目標、任務和措施,增強人民群眾對改革的認同和支持。同時要注重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積極宣傳先進事跡和經驗做法,激發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改革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問效于民,以人民群眾滿意為標準。問效于民就是要把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改革的評判標準。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過程中,要把人民群眾的滿意度作為衡量改革成效的重要指標。要通過建立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等方式,廣泛征求人民群眾意見和建議,及時了解人民群眾對改革的滿意度和意見反饋情況。通過調研和反饋情況的分析評估結果和進一步整改情況接受監督、聽意見促落實;努力使各項改革舉措落地生根、開花結果;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讓人民群眾滿意是檢驗全面深化改革成效的根本標準。(作者: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仙巖街道辦事處 張嘉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