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近日召開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一步經濟工作,提出“穩步推進公募基金改革”。這是對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發展耐心資本、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等政策舉措的進一步落實和細化。
所謂“公募基金”,是指面向社會不特定投資者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基金。其內涵特征與私募基金的主要差別在于:一是募集方式和對象的差異。公募基金主要面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投資范圍不固定、投資者門檻較低,包括社會各類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而私募基金通常通過非公開發售方式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募集,這些投資者門檻相對較高,如具備較高的資產凈值或一定投資經驗等。二是投資限制不同。相比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的投資范圍限制更加嚴格,在投資比例和收費方式上具有更嚴格的規定。三是信息披露和行業監管差別。公募基金受到更加嚴格的監管,需要進行全面信息披露,相比之下私募基金保密性更強。此外,因公募基金具有透明度較高、投資者門檻較低等特點,相較私募基金而言,募集范圍更加廣泛,對散戶和中小機構投資者的吸引力更大,具有短期內吸引大規模社會資本集聚的優勢。
公募基金起源于荷蘭,在英美迅速發展,至今已有兩百多年的歷史。1774年荷蘭商人首創了世界上第一只公募基金并廣泛投資于商船、種植園、債券等領域,取得了良好上市收益。1997年11月《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正式頒布,標志著國內真正意義上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誕生。1998年首批公募基金產品問世。目前,國內公募基金發行總量累計突破1萬只,已成為普通投資者財富管理的重要途徑之一。
當前國內外環境影響下的股市行情波動較大,吸引社會資本集中投向符合國家發展戰略導向的新興行業,加快建立中長期投資機制顯得尤為重要。國家對吸引中長期資本入市、培育耐心資本和支持科技企業發展尤為重視,在股票市場率先推出了科創板、創業板注冊制試點與北交所上市等改革措施。2024年,為進一步引導社會資本投向實體經濟與高科技企業、優化金融產品結構,國家在公募基金領域連續出臺了兩個重磅文件,即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和中央金融辦、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的《關于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的指導意見》。改革重點是在降低投資門檻、加強風險管理和實現收益增長多目標之間找尋平衡,引導、支持和規范公募基金發展,形成以培育壯大新質生產力為重點,以“投資者為本”為理念的全社會參與、全流程監管、多主體受益的價值型投資模式,為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中長期投資、培育耐心資本提供制度保障。
從公募基金行業演變趨勢看,未來增長將更多受中長期投資者提升收益的需求驅動。下半年我國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目標更加明確,圍繞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為進一步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完善配套支持功能,公募基金市場改革需發揮以下作用。
首先,要以服務國家戰略和新質生產力發展為基本遵循。聚焦發展新質生產力等重點領域,豐富公募基金投資類別,推動投資顧問業務從試點階段轉向大批量、常態化發展,建立與高科技企業并購重組、科技成果轉化、資本市場投資結構優化相適配的專業化、標準化公募基金管理和服務體系。
其次,要以讓利投資者、回報投資者為內生動力。為持續吸引中長期社會資本入市交易,就需要完善機構投資者參與上市公司治理等配套制度安排,提升公募基金各環節審批效率、降低行業綜合費率,打擊各類違法違規操縱市場的行為,形成中長期資金“愿意來、留得住、發展好”的良性循環。通過制度配套降低中小投資者成本,促進投融資主體協調發展,形成實體行業收益增長帶動投資者回報率上升的長線交易機制。
最后,要以營造中長期投資制度環境為根本保障。通過創新公募基金市場投融資制度設計,進一步發揮公募基金在管理專業化、投資分散化、信息透明化等方面的優勢,將公募基金產品打造為價值型投資的重要工具,增加中長期資金和高成長性企業在公募基金市場投融資結構中的占比,構建更加支持權益類投資、更能體現監管包容性的考核機制,形成穩定的社會資本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