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思踐悟】
作者:褚國建(浙江省委黨校法學教研部教授、平安浙江研究中心主任)
科技成果轉化是將科學技術轉變為現實生產力的重要途徑。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著眼于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明確提出“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加強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將其作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任務和科技強國建設的關鍵舉措,我國先后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等法律法規和制度文件。各部門、各地方跟進出臺一批具體落實措施,推動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國特色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制度體系和工作推進舉措。據統計,2023年我國授予發明專利權92.1萬件;簽訂技術合同95萬項;技術合同成交金額達61476億元,多項指標較上年實現兩位數增長,科技成果轉化取得明顯成效。
習近平總書記在安徽考察時強調,“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科學技術要打頭陣,科技創新是必由之路”。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科技革命與大國博弈相互交織,高技術領域成為國際競爭最前沿和主戰場,深刻重塑全球秩序和發展格局,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已經成為各國搶占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制高點、贏得制勝先機的重點關注領域和政策主攻方向。盡管我國科技事業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但依然存在著科技創新體制與市場結合度不足、市場需求與成果轉化不匹配、成果轉化評價與激勵機制匱乏等制約成果轉化效率的問題,企業非常需要技術,但技術浪費現象仍比較突出。未來,我們要圍繞科技成果轉化的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多主體協同并進的體制機制,強化平臺支撐和專業服務,打通機制中梗阻,貫通科技創新鏈,加快形成政產學研用多方協同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業創新的格局。
一是進一步強化企業的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提升科技成果轉化的內驅力。企業不僅是市場經營的主體,更應成為推動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的主角。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構建上下游緊密合作的創新聯合體,促進產學研融通創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要真正發揮市場在科技創新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就必須強化企業的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發揮好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各個環節的重要作用。新時代以來,我國積極構建由財政資金支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庫與數據服務平臺,建立健全各地方、各部門科技成果信息匯交工作機制,適時發布一批符合產業轉型升級方向、投資規模與產業帶動作用大的科技成果,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機制,加快形成以企業需求為導向的科技成果信息交流體系。同時,通過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組建創新聯合體、設立聯合實驗室等,共同開展研究開發、成果應用與推廣、標準研究與制定,推動企業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決定》強調,“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這就需要我們圍繞發揮企業在供需兩端的主體作用,進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需求導向機制,提升科技成果轉化的適配度。更好地發揮企業家整合技術、資金、人才的關鍵作用,構建大企業引領支撐,中小微企業積極參與,政產學研用各方積極支持,產業鏈創新鏈不同環節攻關齊頭并進的融通創新格局,引領行業產業實現變革躍升。
二是更好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提升科技成果轉化的協同力。科技成果轉化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多主體(政府、企業、高校、服務機構等)、多環節(成果凝練、技術交易、技術轉移、應用推廣等)、多領域(法律、金融、人才等)之間的復雜關系,需要加強政府引導,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協同聯動推動轉化效能提升。新時代以來,我國各地積極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依托我國產業基礎優勢和超大規模市場優勢,積極搭建產學研合作平臺,持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比如,北京市不斷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法規體系和工作體系,讓各類創新主體從“有的轉、有權轉”到“愿意轉、轉得順”;上海市深入推進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健全專利轉化的盡職免責和容錯機制,確保優質專利“高校院所輸得出、中小企業接得住”;浙江省推出“浙江拍”“安心屋”“先用后轉”等新模式,開展科技成果轉化集成改革。《決定》指出,“加強創新資源統籌和力量組織,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這就需要我們圍繞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進一步加強政策、資源統籌,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加快形成科技部門、行業部門、社會團體等密切配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更好發揮政府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政策制定、平臺建設、人才培養、公共服務等方面職能,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積極營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良好環境。
三是進一步強化高校院所的關鍵支持,提升科技成果轉化的供給力。高校院所作為我國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和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科技成果轉化運用的主要供給方。新時代以來,我國積極擴大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權,啟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科技成果評價改革試點、高校和科研院所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試點、高校專業化國家技術轉移機構建設試點等工作。同時,各高校院所積極創新體制機制,大力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專業機構和專業隊伍建設,推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供給力量和轉化效率顯著提升。據科技部科技評估中心最新發布的《中國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2023年,我國高校院所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和技術開發、咨詢、服務多種方式,轉化科技成果的總合同金額達2054.4億元,同比增長超過10%;當年到賬金額達1352.7億元,總合同項數達64萬項。《決定》提出,“完善高校科技創新機制,提高成果轉化效能”,這就需要我們圍繞提升高校的支撐功能,進一步增強成果轉化意識,積極引導科研工作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更加緊密結合;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平臺建設管理,統籌提升成果管理、技術轉移、資產經營管理、法律服務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和績效評價機制,積極營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轉化的制度環境。
四是進一步完善科創平臺和專業服務,提升科技成果轉化的支撐力。各類技術交易市場和成果轉化服務平臺是對接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紐帶,高水平專業化人才是科技成果順利轉化的重要保障,科技成果的高質量轉化需要研發、工程、推廣、管理人員的多方互動和持續跟進。新時代以來,我國采取積極舉措,努力構建多種形式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發揮科技社團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紐帶作用,打造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國家技術交易網絡平臺,支持地方和有關機構建立完善區域性、行業性技術市場,不斷加強科技人才的成果轉化能力培養和技術轉移機構人才隊伍建設,有力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市場化進程和專業化水平。《決定》提出,要“加快布局建設一批概念驗證、中試驗證平臺”“加強技術經理人隊伍建設”,這就需要圍繞平臺服務功能的提升,完善概念驗證和中試項目審批、環評、風險管控等國家標準和管理辦法,地方協同支撐土地、資金、金融、產業等配套資源,不斷健全成果轉化創新生態。同時,出臺國家層面的技術轉移人才管理辦法,明確準入條件和服務標準,健全技術轉移人才職稱評聘制度和職稱晉升機制,加快形成技術經理人的培養、引進、使用和激勵機制,提高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層次和社會認可度。
《光明日報》(2024年11月06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