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必然要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指出,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新征程上,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踐行法治,求真務實、擔當實干。唯有如此,才能更好更快實現宏偉目標。
法治思維是體現公正效率的程序思維,是強調辯證關系的權責思維,是貫穿習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條理論主線。法治思維要求黨員干部在分析、判斷、處理事情時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目光在事實和法律之間不斷往返,并自覺將自己置于憲法法律的監督和制約之下,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更要以身作則,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增強法治思維,要深刻把握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的有機統一。黨員干部首先要有法治信仰,培塑“按制度辦、按規則辦、按程序辦”的意識,把黨紀學習教育、正確政績觀學習和法律適用學習等融入到法治思維培育的全過程。
增強法治思維,要深刻把握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的政治要求。國際國內環境越是復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任務越是繁重,越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鞏固執政地位、改善執政方式、提高執政能力。黨員干部必須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去增強法治思維,在想問題、做決策等日常工作中,在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等急難險重中,嚴格遵守憲法法律和黨章黨紀的規定,把合規合法放在第一位。
增強法治思維,要深刻把握黨員干部考核評價的法治導向。考察識別干部,除了學歷、能力、實績等,一方面要考察依法依規辦事的素養,量化考核指標,準確科學評價干部;另一方面,還要強化對違紀違法干部“零容忍”態度,促進黨員干部把增強和樹牢法治思維作為提升自身能力和黨性修養的重要標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