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研究室主任、研究員 孫銳;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孫一平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造就規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隊伍,把培育國家戰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當主角。”青年科技人才不僅是當下科技創新的生力軍,更是未來科技隊伍實力的決定性力量。準確把握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長特點和發展需求,深化人才培養體制機制改革,為青年人才搭建干事創業平臺,有利于全面提升青年科技人才挑起“科技強國”大梁的能力,形成踴躍創新、科技報國的生動局面。
“十四五”時期是把我國建設成為世界科技強國的關鍵時期,我們要聚焦青年科技人才成長發展面臨的共性、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強青年科技人才培養、支持和使用,不斷完善有利于青年科技人才成長發展的制度環境,激發廣大青年科技人才的創造力和創新活力。
完善青年科技人才項目資助體系
加強青年科技人才項目資助體系規劃和布局。在項目資助和人才項目評選中,建議采用科研年齡和生理年齡雙軌制劃定青年科技人才范圍。擴大各類科技項目里青年項目的資助數量和比例。提高對青年科研人員的資助規模,提高申報項目的成功率,并加大對青年科技人才的持續性經費支持。設立青年探索發展研究基金,針對創新性強、風險性高的研究進行前期支持。采取前期小額資助方式或者根據成果分期資助,推進非共識科技項目進入實質性研究階段,并形成一定的研究基礎。
建立專業化國際化的同行專家評審機制。適當提高青年科學家在項目評審中的占比和話語權。建立國際化科研項目評審機制。在重大科研項目的立項、結題驗收等環節,遴選國際知名同行專家等非利益相關方進行外部評審。建立非共識科技項目的評價機制。設置單獨評審渠道,對于創新性強、風險和難度大并且具有重大意義的非共識性項目,可適當弱化其可行性的評估。
加大基礎研究項目資助力度。圍繞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基礎科學前沿,通過自然科學基金等渠道,長期穩定支持一批在基礎研究領域取得突出成績且具有明顯創新潛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建立基礎研究經費穩定增長機制和多元渠道。加大財政向基礎研究的投入力度,建立持續穩定、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支持機制。
建立長周期的科技專項資助機制。面向拔尖青年科學家探索設立專項支持計劃,支持拔尖青年科學家自由選題、自主開展風險高周期長的科學研究。面向科技與產業發展所需,設立一批長期科技專項資金,聚焦在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重大裝備零部件研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等領域凝練一批原創性高、需求性強的專項課題,探索構建經費“滾動補充”機制,以青年重點計劃申報人員的科研能力、業績和信用度指標為主要評價參考點,給高質量做好各項工作的人才以持續支持,簡化評價程序。科學合理設置評價考核周期,突出中長期目標導向,鼓勵持續研究和長期積累,適當延長基礎研究人才、青年人才評價考核周期。
創新青年科技人才選育評價機制
建立創新策源能力評價標準。切實減少“帽子”的類型和數量,推動“帽子”和待遇脫鉤。破除職稱評審、崗位晉級、獎勵評價、項目評審中“偽同行”評議、關系評議等問題。不以院士、博導、獲獎數量作為科技和人才評價主要標準,不把論文數量或影響因子作為唯一量化考核評價指標,區別于人事人才制度中的常規人才評價標準,在相關的科技項目和人才項目中建立針對原創突破性成果和一流人才的評價標準。
探索推行青年科技人才舉薦制。打破對人才的學歷、資歷、論文論著、科研成果等硬性要求,探索推行青年科技人才舉薦制。可以探索從頭部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知名科技服務企業、知名金融投資機構、兩院院士等群體中遴選或聘任舉薦委員,如每名委員每年可舉薦若干名優秀青年科技人才,被舉薦的青年科技人才可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完善青年科技人才激勵機制
創新重大項目科技人才資源配置模式,為青年承擔大項目創造機會。在大項目、大工程部署和前沿領域布局時,規劃好相關專業領域青年人才梯隊建設任務,鼓勵和引導資深科技專家和中青年骨干人才結成對子,突出量化指標,發揮資深專家引領作用,及時發現、培養、提攜優秀青年人才。及時將后備人才放到重要項目、重要崗位強化歷練。將對青年人才的培養情況作為項目結題評估的重要條件。在國際人才交流項目中,重點扶持優秀青年人才與國際同行領域一流專家結成團隊、緊密合作、交流互動,在交流切磋中提高創新能力。
推動建立現代科研院所制度,探索實施首席科學家全權負責制。首席科學家對研究團隊遴選、科研活動相關人員聘用等擁有自主權。篩選一批試點院所通過牽頭或參與建設創新創業共同體、加盟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等方式,帶動內部運行機制改革,整體向新型研發機構運作模式轉型。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組建新型科研單位或創新組織單元,鼓勵其加盟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探索“一所(院)兩制”運行管理模式。推廣新型研發機構改革經驗,推動在研發機構中開展首席科學家全權負責制改革試點,形成“一流人才引進一流人才、一流人才培養一流人才”的良好模式。
進一步落實科研事業用人單位自主權。合理界定主管部門的監督職責和科研院所自主運行管理權。試點探索管理基礎較好的科研院所可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自主調整內設機構人員崗位設置。探索實行院所負責人公開遴選制度,可面向全球遴選院(所)長。健全完善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公開招聘制度、人員交流政策等,加快形成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事業單位用人機制。
盡快落實有關人才激勵政策,推進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薪酬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科技創新薪酬分配激勵政策,指導國有企業分配向關鍵核心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傾斜。完善事業單位基本工資和津補貼制度,根據單位性質、功能定位、工作任務、人員結構、業績狀況等因素,科學核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并實行動態調整。盡快落實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績效工資總量單列政策,落實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政策;允許事業單位用于解決青年住房等生活困難的補助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額;切實推進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分配方式靈活化,促進協議工資制、年薪制、項目工資制等盡快落地。
營造有利于青年科技人才脫穎而出的發展環境
弘揚老一輩科技工作者的科學精神,大力宣傳科學家百折不饒、甘于奉獻、團結協作的高尚情操。凈化學術環境,反對“圈子”文化,樹立正確的科學價值觀,激勵青年科技人才堅守科研誠信、科技倫理、學術規范,引導青年科技人才摒棄浮躁,擔當作為、求實創新、潛心研究。為青年科技人才成長營造誠實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創新、鼓勵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圍,助力青年科技人才在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和建成科技強國、人才強國實踐中建功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