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城鄉融合發展提出了明確要求和部署,全會強調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現代化進程中,如何處理好工農關系、城鄉關系,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現代化的成敗。”中國的現代化進程中,城鄉關系始終是核心問題之一。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問題逐漸凸顯,城鄉融合發展不僅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基礎和前提
我們黨一直以來高度重視城市工作,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市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城市規模不斷擴大,綜合實力顯著增強,基礎設施持續改善,城市更加宜業宜居。進入新時代以來,城市治理方面則取得了更大的進展,我們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城市治理思想,多方面提升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城市治理中的作用,城市治理更加法治化、科學化、精細化和智能化,城市已經成為人民生產生活的重點地區。與此同時,由于經濟結構單一、基礎設施不完善、人才大量流失等問題,農村的發展顯然落后于城市。然而,中國式現代化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發展應是全體人民共同發展。
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們黨將解決“三農問題”提升至全黨工作的核心地位,把脫貧攻堅視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里程碑,黨和政府舉全國之力,組織開展了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力度最強、惠及人口最多的脫貧攻堅戰。在此背景下,鄉村振興戰略應運而生,從土地流轉到現代農業科技的廣泛應用,再到農村基礎設施的顯著改善以及農民收入的穩步增長,這一系列的努力不僅推動了農業領域的現代化進程,也促進了農村社會的全方位發展,同樣使得廣大農民能夠充分享受到改革開放帶來的豐碩成果,農民的生活水平因此得到顯著提高,曾經遙不可及的富裕夢想,如今逐漸成為現實,這些都充分體現了鄉村振興帶來的深遠影響。經過無數個日夜的辛勤耕耘與不懈奮斗,城鄉之間的差距正在慢慢彌合,鄉村地區開始煥發新的活力和生機,城市文明與鄉村傳統的交融為我們的社會增添了新的色彩,這些變化標志著我們國家在推動全面發展方面邁出了堅實的步伐,展現出了無窮的潛力與希望。
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城鄉融合發展旨在實現城鄉之間資源、要素自由流動和有效交換,致力于消除城市與鄉村在經濟、社會等多方面的壁壘,打破傳統二元結構的束縛。
首先,城鄉融合發展的理念強調城市與鄉村之間的無縫連接和相互促進,這種發展模式旨在通過政策扶持、資源整合以及公共服務的均等化等手段,切實縮小城鄉之間在經濟收入方面的差異。通過這一路徑,農民能夠享有更為豐富的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進而顯著提升他們的生活品質,彌合與城市居民之間的經濟鴻溝,其最終目標是實現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使每個人都能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邁向更高層次的社會和諧與繁榮。
其次,通過推動城鄉深度融合,我們能夠實現資源在更廣闊的區域內優化配置,這不僅有利于提升整體發展水平,還能促進地區間的經濟平衡,激發新的活力和創新潛力,進而創造出更多的經濟增長點,為經濟增長注入新的動力。
再者,城鄉融合發展并非僅僅是城市和鄉村之間的簡單結合,而是涵蓋經濟、社會和環境等多方面因素的綜合發展戰略。它通過引入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模式,為農業生產注入新的活力,不但提高了傳統農業的生產力,還極大增強了其在全球市場中的競爭力。最后,城鄉融合發展不只是對傳統地域觀念的挑戰,更是推動社會進步與和諧共生的關鍵所在。它通過整合城市資源與鄉村優勢,促進了經濟增長、社會關系的優化以及生態環境的保護,從而構建起一個多層次、多元化的發展模式,在這樣的協調框架下,城鄉之間的交流合作日益加強,為實現全面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不斷拓展城鄉融合發展的新路徑
第一,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為了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必須著力構建一個良性循環機制:通過產業升級提升整個經濟結構的競爭力,促進人口的集聚效應,推動城鎮蓬勃發展。這需要加速農業轉移人口向市民身份轉變的步伐,使他們能夠融入現代城市生活,享受到更高質量的公共服務和福利待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確保“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理念深入人心,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城市發展要讓人民群眾生活更幸福,老百姓滿意不滿意、生活方便不方便,是評判城市工作做得好不好的重要標準。為此,必須不斷完善城市規劃體系,深化城市建設、運營和治理體制的改革,優化管理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確保規劃既符合城市發展規律,又能反映廣大市民的利益與需求,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
第二,鞏固和完善基本經營制度。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我國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我們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決定》提出,有序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深化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改革,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實行承包地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土地經營權“三權分置”,通過明確和分離三權,激活農村土地資源,鼓勵農戶之間的合作與競爭,保障集體組織對土地的控制權,并確保土地經營權能夠有序流轉,促進農業生產效率的提高和農民收入的增加。同時完善農業經營體系,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小農戶仍是我國農業生產經營的基本面,一方面,要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引導有條件有意愿的小農戶發展家庭農產,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帶動農戶增收掛鉤,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作用。另一方面,要健全便捷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在小農生產基礎上促進生產規模化、經營現代化,將小農戶引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集體經營是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中的重要一層,只有發揮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的功能和作用,我國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優勢才能充分釋放和彰顯。要構建產權明晰、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充分利用農村集體自身資源條件,因地制宜,探索更多發展路徑,確保集體經濟收益造福農民群眾,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
第三,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為了推動農業和農村的全面發展,必須堅持把農業農村作為國家發展的首要任務,不斷完善支持鄉村全面振興的投資機制。努力壯大縣域經濟,縣域具有城鄉聯系緊密,地域范圍適中,文化同質性強等特點,最有條件率先實現城鄉融合發展,應率先在縣域內破除城鄉二元體制機制,發揮縣城連接城市服務鄉村的作用。《決定》提出:“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要健全動態監測機制,推動防止返貧幫扶政策和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政策銜接并軌,對沒有勞動能力的人提供社會保障措施,對有勞動能力的人實行扶志扶智相結合,幫助他們增強“造血”能力。此外,加快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著力解決種糧農民在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他們能夠獲得應有的收入,通過完善土地流轉機制、加大農業補貼力度、加強對種糧大戶和合作社的支持等多種方式,建立起一套更加公正合理、可持續發展的收益保障機制,共同推動我國農業現代化進程。
第四,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具體措施主要包括改革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完善建設用地管理制度以及健全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政策體系。“耕地是我國最為寶貴的資源。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決定了我們必須把關系十幾億人吃飯大事的耕地保護好,絕不能有閃失。”必須改革耕地占補平衡管理方式、嚴格補充耕地質量管理、完善耕地占補平衡責任機制以及健全耕地保護激勵約束機制,讓保護耕地的地方不吃虧、讓保護耕地的農民得實惠,對突破耕地保護紅線等重大問題嚴肅問責、終身問責;完善建設用地管理制度是實現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和城鄉規劃科學實施的關鍵措施。中國土地資源相對緊缺,必須走節約集約利用的道路,要提高城市建設用地利用效率,合理確定城市規模、開發邊界等,避免城市無序擴張對土地資源的浪費,還可以通過創新驅動、產業升級等方式,促進建設用地向高端產業、創新領域等高效配置,提高單位建設用地的產出效益。《決定》提出,“優化城市工商業土地利用,加快發展建設用地二級市場,推動土地混合開發利用、用途合理轉換,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是指已經批準為建設用地但尚未使用的土地,以及現狀建設用地中布局散亂、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的土地等。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城鎮化建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城市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與此同時,城市土地利用也積累了一些突出問題。針對如此情況,國家積極推進盤活存量土地,鼓勵地方尤其是東部城市對低效土地進行轉型再利用,為新產業新業態發展騰出空間。實踐證明,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有利于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結構的協調性,促進城市內涵式、集約型、綠色化發展。
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它關系到國家的長遠發展和人民的福祉。通過城鄉融合發展,可以構建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奠定堅實基礎。我們要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創新體制機制,推動城鄉融合發展不斷取得新進展。
(作者:曾天雄,湖南省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研究中心湘潭大學基地研究員,湘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 ;王媛,湘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碩士研究生)
基金項目:2021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一般項目“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共產黨發展理論研究”(項目編號:21 FDJB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