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興順先生是當代文壇一位風格獨具的作家,以散文《致女兒書》、小說《陌上花》等作品名世。前不久,其文集《寸心微語》出版,收序跋、演講、訪談、對話凡52篇,字里行間,不時能感受到作者對文學創作的思考。這種思考雖多為片言只語,夾帶而出,卻不乏精意覃思,真知灼見,為我們理解其作品之美,探尋其創作思想,提供了極為重要的參考。
縱觀唐興順的文學創作,大都以其家鄉南太行為背景,山川草木,物事人情 “無論在作品中如何變幻身姿和面貌,但他們的根他們的血脈全部都在太行山中”(《文學寫作的實踐與體會》), 山水風土是其創作的母題,南太行是其文學的原鄉。作者與自然,如魚之于水澤,木之于塵壤,有一種不可分離的親緣。融入自然,感悟自然,謳歌自然,用筆墨為山河賦能,成為其文學常態。如他自己所說,每當閑暇,便會“到太行山的深處去,登高而望遠,臨清流而賦詩,有時對一塊頑石,有時對一條蟲兒發呆犯傻,白云在天,流泉在地,呼的是沉悶,吸的是清風。天地自然把工作和文學,把紅塵與妙境非常和諧地統一到我的身體上來,其情其景,妙不可言”(《答〈美文〉雜志記者問》),原本沒有生命的自然物態,因了他奇幻的文字而煥發出神采,閃爍出光芒。化生活為藝術,化腐朽為神奇,出神入化,巧奪天工,正是他由自然之態進入自由之境的必由之路。
然而,原生態的自然物象,只是唐興順文學創作的取材基地,“人化的自然”才是其創作的伊甸園。師法造化,回歸自然,是他對文學創作的哲學思考。即在感悟自然之態的基礎上,經過情感與思想的焠煉,最終回歸原點。他認為:“藝術的終極是自然,追求藝術之路就是追求自然之路”(《山人有話說與君》),這里,他在所說的自然,已非自然本體,而是融會了作者情感思想的天地萬物,是創作主體由情感升騰而起的自在狀態,是由心靈奔涌而出的文字流露。“真正美的文字是不拘束的,是自由生長的自然體態或顏色”(《讓心花開放》),這種“由情感升騰而起”的“體態”和“顏色”,化為文學,便是文體形式的千變萬化,便是語言表達的不擇地而出,便是文學形象的生機勃勃,便是藝術風格的卓爾不群。
正因如此,唐興順對作家的情感因素頗為重視,認為真情是藝術創作的先在條件,“真感情是文章的氣血和靈魂,文字再多,辭藻再美,無感情則為一堆死物。感情至,文字便有了統帥,文章便有了力量,盡可攻無不克,戰無不勝,在精神的疆場上去俘獲讀者的心靈”(《文章應為真情作》),并且說,“散文不僅要見物,更要見情,見真情,見深情;不僅要見近,更要見遠,見廣遠,見幽遠;不僅是實在之體,更應有靈魂相隨”(《散文寫作的體會》),他認為,正是有了真摯而濃烈的情感,作者才容易打通與宇宙天地時間的關系,“天地自然,人間萬事映照在心之鏡上,靈魂與思維被作用和影響成一種狀態,把最動人的一處描摹下來,就應該是純粹意義上的‘散文’” (《散文是心靈的圖景》),這種物我交融“與山河同在”的創作觀,與中國古人的“暢神”理論是相互契合的,是符合藝術創作的規律的。
另外,唐興順所說的“自然”,還指作者的“平常心”。賈平凹在談及唐興順散文時曾說:“寫作不能有閑氣,但要有閑心,閑心也是自在心。缺了這些,作品不好升騰起來。”因此,他贊賞其《大道在水》《致女兒書》《關于雪的精神》《傷殘的葡萄》等文,認為是“沉靜閑適心情的產物”,“如果滿心淤塞,是不會有心志高遠的意趣的”(《與賈平凹對話錄》),對照唐興順的創作實踐,這一評價,是客觀而中肯的。不過,對賈平凹的“自在心”,唐興順又有自己的理解。他認為,作家要得“自在”,必須有一顆“平常心”。作家不僅是生活的參與者,更是生活的觀察者、評判者,對一切興衰榮枯順逆浮沉應保有一種審視的態度,從中觀社會變遷,見世故人情。“順利時有順利的快感,挫折時也有挫折的刺激,而且從審美角度觀照過去,便是‘云層上面皆陽光’,平地高山,江河湖海便不分伯仲,混而一統,成為一幅大圖畫”(《答〈美文〉雜志記者問》),有如此心態,方可旁無掛礙,能“入”能 “出”,進入創作的自由之境。
“入”與“出”作為一種創作方法論,唐興順曾多次提及,大體有兩層含義。其一,作家對客觀世界的認識,要能“入”能“出”。“寫一事物,進入事物的里邊去,再到事物的外邊來。進去,曲徑通幽,幽之又幽,在微觀層面發現大世界;出來,讓此事物與彼事物相連接,由樹木而森林,由一點而全局,因一擊而數弦響” (《散文寫作的體會》),“入”而得其象,“出”而新其意,意象交織,意味深長,是藝術創作走向自由之境的內在邏輯。其二,作家面對現實生活,要能以“出世”的態度,作“入世”的文章。他在評價劉顏濤書法時說:“以書法出世,出世使他逍遙、灑脫、超越,獲得人格的自由;同時他又以書法入世,所謂‘君子游于藝’,‘隨心所欲不逾矩’,書法既是他的一個‘出世田園’,又是他的一個‘入世生態’,每一個字都是靈魂態,精神態,同時又是一個世俗態;法度與心性,功力與才情,出世與入世,填補在中間的是技與道的修為和苦行”(《山人有話說與君》),這段精辟的書論又何嘗不適用于文學?作家面對世俗又何嘗不存在一個“出”與“入”的問題?“出世”的態度使其“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保持獨立的人格,敢于標新立異;“入世”則使其關注現實,悲憫蒼生,“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以文濟世,助經國大業。表面看來,文學受著體裁、結構、語言以及權利功名意識形態等等限制,是“戴著鐐銬在舞蹈”,但究其實質,能“入”能“出”,才是由自然王國走向自由王國的重要策略。
當然,在文學創作中,任何自由都是相對的,它不僅伴隨著作家對宇宙萬象的選擇與錘煉,更有藝術構思中的審視與思考,但所有精神活動都奔赴同一目標,即心靈情感的自由之境。故唐興順認為,“惟自由才有發現,惟自由才有創新”(《散文寫作的體會》),由山川草木的自然生態,轉化為物我交融的審美愉悅,最后進入心游萬仞的藝術世界,人鬼百獸,萬象紛呈,呼號歌哭,各見其性,這種全新的體驗才是文學創作的極致,才是藝術之美的眾妙之門。
(作者:陳才生,系安陽師范學院文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