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是我國民營經濟發展歷程和我國法治建設進程中的一件大事。草案征求意見稿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發展民營經濟的方針政策,兼顧實際情況,既積極又穩慎,是一個比較成熟的稿子。根據社會各界意見建議修改完善后,可以對民營經濟發展起到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積極作用。
一、全面把握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時代要求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是我們黨一以貫之的方針。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充分肯定我國民營經濟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強調民營經濟是我們黨長期執政、團結帶領全國人民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力量。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加強對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自然人財產權的保護,清理有違公平的法律法規條款。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強調,鼓勵民營企業依法進入更多領域。黨的十九大把“兩個毫不動搖”寫入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黨的二十大強調,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
習近平總書記鮮明提出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強調民營經濟的歷史貢獻不可磨滅,民營經濟的地位作用不容置疑;多次重申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兩個健康”。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國務院的方針政策,明確了民營經濟發展的總體方向和基本思路,為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提供了根本遵循。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黨中央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堅定決心、方針政策和戰略部署,堅決把牢正確政治方向,落實促進舉措,推動我國民營經濟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中肩負起更大使命,作出更多更積極的貢獻。
二、準確界定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
我國憲法為明確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憲法第六條規定,“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第十一條規定,“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并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
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兩個毫不動搖”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內在要求,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民營經濟作為非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經濟組織形式,是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力量。民營經濟促進法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依照憲法精神和黨的方針準確界定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將為推動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三、深刻認識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的重大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我國民營經濟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展壯大離不開良好的法治環境。
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有利于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穩固的法治環境。習近平總書記圍繞加強新時代民營經濟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指引新時代民營經濟實現新發展。2023年7月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2023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不斷完善落實“兩個毫不動搖”的體制機制,充分激發各類經營主體的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促進民營企業發展壯大,在市場準入、要素獲取、公平執法、權益保護等方面落實一批舉措。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可以將上述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通過法律形式確立下來,為民營經濟行穩致遠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有利于穩定民營經濟發展預期、提振市場信心。國家專門制定一部法律,對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提供充分保障,可以向社會傳遞黨和國家堅定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決心,進而穩定發展預期,有效提振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發展信心;同時,也有助于進一步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充分激發各類經營主體的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有利于在法治軌道上推動我國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將實踐中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好的經驗做法進一步規范化、法制化,可以有效提高相關制度措施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市場準入、公平競爭、投融資支持、科技創新、規范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治保障。同時,通過法律規范引導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依法經營,提升法治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積極融入國家戰略,自覺履行社會義務,為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筑牢法治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