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深圳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深圳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有關情況。
近日,《深圳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已獲國務院正式批復。《規劃》是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改革后深圳首部總體規劃,首次實現陸海全域覆蓋,涵蓋了山水林田湖草海全要素,是深圳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規劃》明確了深圳的城市性質和核心功能定位,深圳是經濟特區、國家創新型城市、現代海洋城市、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核心功能定位是發揮全國性經濟中心、全國先進制造業基地、對外開放門戶、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承載地等功能,建設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成為我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范例。
《規劃》的主要內容涵蓋九個方面。其中,在加強區域協同、發揮灣區核心引擎功能方面,強調攜手共建粵港澳世界級一流灣區、加快建設深圳都市圈、高標準建設深汕特別合作區;在優化城市空間格局方面,提出構建“一核多心網絡化”城市空間格局,推動都市核心區擴容提質,布局差異化發展的12個城市功能中心和12個城市功能節點,推動全域平衡發展、空間網絡聯系、資源要素高效流動。
《規劃》提出深圳各階段的目標愿景為:到2025年,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到2035年,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創業創意之都和全民共享的和美宜居幸福家園,成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范例,率先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到2050年,將以更加昂揚的姿態屹立于世界先進城市之林,成為競爭力、創新力、影響力卓著的全球標桿城市。
《規劃》從加強深港澳緊密合作、推動珠三角城市融合發展、加快建設深圳都市圈、高標準建設深汕特別合作區四個方面強化深圳在區域協調發展方面的輻射帶動作用,并從建設具有全球重要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連接全球的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打造國際一流的高品質城市空間四個方面助力深圳國際化水平和全球影響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