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現代化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現代化。建設網絡強國,已經成為中國式現代化的核心內容和戰略性問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提出“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并將其作為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這是黨中央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面對網絡空間治理的新形勢、新任務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對未來網絡治理發展趨勢的準確把握,對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
深刻理解和把握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的重大意義
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是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重要抓手。網絡文化以其強大的傳播力、深度融合的滲透性,成為塑造社會觀念、引領文化潮流的關鍵力量。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不僅關乎技術層面的優化升級,更觸及文化治理理念與機制的根本性變革,本質上是對既有文化治理框架的深刻反思與現代化重構,成為推動文化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的重要驅動力。網絡綜合治理體系以線上線下一體化的文化治理格局,提升文化治理的開放性與協同性,從而推動形成多元共存、和諧共生的網絡文化生態,構建更加符合信息時代特征的文化治理體系。這一體系強化文化安全意識,通過對網絡內容進行正面引導與有效管理,有效抵御不良信息侵蝕,保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在此基礎上,通過整合網絡資源、優化傳播渠道,切實提升文化內容的吸引力和影響力,進一步夯實文化自信的根基。
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是建設網絡強國的必由之路。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做好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處理好安全和發展的關系,做到協調一致、齊頭并進,以安全保發展、以發展促安全,努力建久安之勢、成長治之業”。網絡空間已成為國家主權的新疆域和國際競爭的新場域,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關乎國家安全和國際競爭力。網絡安全問題日益復雜多樣,傳統的安全威脅與網絡攻擊交織疊加,給國家安全帶來了新的挑戰。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就是要在應對這些挑戰中構建起一道堅固的防線,確保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通過構建多層次、立體化的安全防護體系,有效降低遭受網絡攻擊和信息泄露的風險,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同時,以健全的網絡綜合治理體系鼓勵我國互聯網產業的創新發展,推動數字經濟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的不斷涌現,加速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互聯網產業體系。
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是推動中國式現代化的有力支撐。中國式現代化是一個全面發展、整體躍升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網絡不僅是信息傳遞的媒介,更是社會治理、公共服務、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一方面,網絡作為新的生產要素和資源配置平臺,為經濟轉型升級注入了強勁動力。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有助于優化網絡資源配置、提升網絡運行效率、降低網絡交易成本,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發展,從而為我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提供新的增長點和動力源。另一方面,網絡也是社會治理的新領域和新陣地。網絡綜合治理體系通過大數據、云計算等先進技術的應用,實現對社會問題的精準識別和快速響應,提高社會治理的智能化、精細化水平,增強社會治理效能,同時促進公共服務的均等化、便捷化,不僅提升了國家治理效能,也增強了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信任度,為中國式現代化的順利推進提供了堅實的群眾基礎和社會支持。
網絡治理體系面臨的主要挑戰
治理挑戰:多元主體協調難度與治理邊界模糊。網絡治理涉及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網民等多元主體,呈現出高度復雜性和動態性。各主體之間的利益訴求、行動邏輯差異導致網絡協同治理的難度加大。政府在網絡治理中扮演著關鍵角色,但單靠政府的力量難以應對網絡空間的復雜局面;企業作為網絡服務的提供者,在追求商業利益的同時也需要承擔起社會責任,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難以平衡;社會組織和網民的參與,則可能受到信息不對稱、能力有限等因素的影響,難以充分發揮作用。此外,網絡空間的治理邊界模糊,傳統的地域管轄原則在網絡空間中難以適用,進一步增加了網絡治理的復雜性。因此,應對這一治理挑戰的關鍵就在于構建多元主體協同治理的機制,明確各主體的職責與權限,以合力實現網絡治理的精準化與高效化。
技術挑戰:網絡安全隱患與信息泄露風險。黑客攻擊、病毒傳播、網絡釣魚等安全威脅層出不窮,嚴重威脅到個人隱私、企業機密乃至國家安全;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的廣泛應用進一步加劇數據泄露的風險,如何有效保護用戶數據免受非法獲取與利用,成為亟待解決的技術難題。技術的快速迭代對網絡治理的技術手段提出了更高要求。傳統的網絡防御體系往往難以應對新型網絡攻擊手段,而新的防御技術又需要時間來研發與部署,這種技術滯后性加劇了網絡安全治理的難度。因此,技術挑戰不僅體現在當前網絡安全隱患的嚴峻性上,更在于如何預見并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未知威脅,確保網絡技術的健康發展與社會的和諧穩定。
法律挑戰:網絡空間法治化困境。網絡空間已成為與現實社會緊密相連的“第二空間”,然而相較于現實社會較為完善的法律體系,網絡空間的法治化進程仍顯滯后。一方面,網絡犯罪的多樣性與隱蔽性給法律適用帶來了巨大困難。網絡詐騙、網絡侵權、網絡謠言等犯罪行為層出不窮,且往往跨越地域界限,使得傳統法律手段在追責與懲處上顯得力不從心;網絡犯罪的智能化、專業化趨勢日益明顯,對法律制定與執行的精準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網絡空間的開放性與虛擬性使得法律監管面臨諸多難題。如何在保護言論自由與打擊網絡犯罪之間找到平衡點,如何在維護個人隱私與保障國家安全之間劃定合理界限等議題都急需關注。而解決這些問題的核心就在于構建適應網絡空間特性的法律體系,實現網絡空間的法治化、規范化管理。
貫徹落實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的系統部署
深化網絡管理體制改革,構建一體化管理新格局。《決定》提出“深化網絡管理體制改革,整合網絡內容建設和管理職能,推進新聞宣傳和網絡輿論一體化管理”,旨在構建更加高效、協同的網絡管理體系。深化網絡管理體制改革,就是要打破條塊分割、職能交叉的管理壁壘,實現網絡內容生產、傳播、監管等環節的深度融合與無縫對接。通過整合網絡內容建設和管理職能,有效避免“九龍治水”的局面,提升治理效能。推進新聞宣傳和網絡輿論一體化管理,則是將新聞宣傳這一輿論工作的主要陣地與網絡輿論的即時性、互動性特點相結合,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信息傳播與輿論引導體系,確保黨的聲音和主流價值觀在網絡空間占據主導地位,形成積極健康的網絡輿論生態。從而有力促進網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切實維護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和網絡安全。
規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引領科技向善之路。《決定》提出“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發展和管理機制”,展現出對前沿科技發展趨勢的敏銳洞察和前瞻布局。生成式人工智能作為人工智能領域的最新進展,以其強大的文本生成、圖像創造等能力,在內容創作、智能客服、輔助設計等領域展現出巨大潛力,但也對網絡空間的隱私保護、版權管理、倫理道德規范等提出了新的課題。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發展和管理機制,就是要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和科學合理的評估體系,明確其應用的邊界與責任,保障數據安全和用戶隱私;同時,支持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的健康發展,在鼓勵技術創新與應用落地的同時,加強倫理道德引導,推動人工智能技術的向善應用,避免技術濫用和誤用。通過平衡技術發展與監管需求,引領科技向善,構建安全、可控、有序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發展新秩序。
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護航清朗網絡生態。《決定》提出“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健全網絡生態治理長效機制,健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體系”,直指網絡空間治理的薄弱環節和重點群體。網絡空間是當代人獲取信息、社交娛樂的重要場所,但其內容的復雜性和多樣性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發展構成潛在威脅。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意味著要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讓法律成為網絡空間的“防火墻”。同時,健全網絡生態治理長效機制,要求通過技術手段與制度創新的有機結合,形成集預防、發現、處置、反饋于一體的閉環管理模式,實現對網絡空間的全方位、全天候監管。針對未成年人這一特殊群體,更要建立健全專門的保護工作體系,不斷完善內容分級、身份認證、網絡素養教育等機制,為未成年人營造一個安全、健康、積極向上的網絡成長環境。法治之光下,網絡生態治理之路將越走越寬廣,網絡空間也將更加天清氣朗。
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應有之義。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以高瞻遠矚的戰略眼光,將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納入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藍圖,為構建清朗網絡空間、推動網絡強國建設指明了方向。我們應以技術為舵,以法律為綱,以文化為魂,建立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積極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匯聚政府、企業、社會與民眾之合力,共筑網絡安全防線,共創網絡文明新風,在網絡的廣闊天地中,繪就中國式現代化的壯麗圖景。(作者:葉本乾,電子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四川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傅朕,電子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研究生)
【本文系“研究闡釋黨的二十大精神”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重大項目“新時代新征程中國共產黨強國使命任務的邏輯理路研究”(SC22ZDYC28)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