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強調,“完善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機制,著力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推進國企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勢在必行。對此,筆者立足紀檢監察崗位工作實際,作如下思考。
抓好“關鍵少數”,壓實主體責任
明確目標層層分解落實推進。明確年度和階段重點工作,細化責任,抓好落實,在各組織層面傳導并壓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積極完善組織建設,公開公平公正地遴選紀檢委員、紀檢干部,嚴格遵循崗位職責開展工作。
嚴格落實“第一責任”。黨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必須堅持帶頭守紀律、講規矩、做表率、辦實事,主動學習研讀黨紀條規和報告精神,時刻保持廉潔本色,深入基層宣講黨課、面對面約談,關注班子成員變化,做到“既掛帥又出征”,發揮好執行者和監督者的雙重作用。
嚴格落實業務環節的廉潔教育和廉潔風險排查。黨委領導班子成員要提前做好分析研判,對分管范圍內的關鍵崗位和要害部位做好廉潔風險排查,制訂對應措施,對班子成員責任做到有檢查、有記錄、有總結,將執行落到實處。不定期開展對關鍵崗位、重點人員的談話制度,讓黨員干部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
完善制度體系,確保常態長效
著眼于強化理論武裝,筑牢思想防線。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導黨員干部不斷堅定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心,始終保持崇高的精神追求,不斷提高黨性修養,堅守共產黨人精神高地。日常工作中,可以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扎實開展廉政教育實踐活動,注重將專題學習、專題講座、警示教育等學習方式貫穿于學習教育全過程,不斷補充黨紀政紀法規的精神之鈣。
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一體推進“三不”機制。馳而不息糾“四風”、治陋習、樹新風,在實現常治長效上久久為功。把鐵的紀律轉化為黨員干部的基本遵循、日常習慣、自覺行為,在增強紀律規矩意識上從嚴要求。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長震懾,不斷實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目標,持續加大查處“靠企吃企”力度,始終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確保國有企業的發展環境風清氣正。
更加重視制度建設,鏟除不良作風和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著眼于規范行為、制約權力、激勵擔當,認真對黨內法規制度進行梳理完善,通過匯編制度成冊,構筑反腐倡廉的制度防線,進一步確立精準的行為規則和行為邊界,推動廉潔奉公的制度覆蓋。促使廣大黨員認真履行義務、鄭重行使權利,促使全體黨員勤勉履行職責,確保行動統一、步調一致。
強化廉潔教育,涵養清風正氣
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領導干部建設。把廉潔知識作為學習研讀的關鍵內容,做到人人研讀制度規定、收看警示教育片、排查廉潔風險點、主講廉潔黨課,提升廉潔自律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
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黨員日常管理。以部門為單位按時展開學習和檢查,把廉潔教育融入黨員會議,確保參會率達到百分之百。同時在線下宣講、線上學習平臺定期傳達廉潔學習內容,確保黨員干部能夠隨時、隨地、多渠道地開展學習。
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職工家庭家風。要針對重要節日、婚喪嫁娶、子女升學等關鍵時段和節點,通過細致的排查工作掌握相關情況,不斷強化預警教育,利用典型案例示警,組織黨員干部職工分析討論,使其深刻認識到遵規守紀的重要性,從而做到未雨綢繆、規避風險。
優化工作舉措,提升監督效能
充分發揮紀檢職能作用,深入基層支部。以廉潔學習、文件傳達等作為重點進行監督檢查,針對實際問題及時診斷、有效建議、補齊短板。結合作風建設組織民主評議,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開展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等活動,將作風建設置于公眾視野中,認真傾聽群眾呼聲,把評議的著力點放在意見建議的收集上,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使民主評議成為促進干部作風轉變的動力,將民主評議結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內容。在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類各項評優評先活動中,注重檢查考核結果的運用,做到每次有標準可依、有內容可評、有分數可測。
注重全程管控決策流程,保證流程規范合規。凡涉及重要事項和重大決策,都經過黨組織班子集體研究,做到重大項目建設、重大資金支出符合程序和政策要求,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履行程序,抓好公開公示,確保做到民主決策、科學決策。同時切實履行“回頭看”,做到嚴格自查已完成的決策流程是否合規、內容是否完整、表決是否公平、記錄是否真實等,針對不足及時制定措施并改善。
強化改進作風的日常督導,采用“抓早抓小”的工作方法。對黨員干部作風、紀律方面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針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等行為要嚴肅查處,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針對反映突出的共性問題,制定改進措施辦法并督促落實,引導黨員干部把轉作風作為一項大事、要事,營造全員參與、共同提升的良好氛圍。以業務管理、黨建等工作機制為基礎,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通過不斷檢驗和完善,著力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學化水平,確保黨風廉政建設的全面性、針對性、可操作性,切實增強全體黨員干部職工守紀意識和從上至下、從下至上的監督意識。(作者:湖南路橋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余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