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思踐悟】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必須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健全新型舉國體制,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將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體”統籌安排、整體部署,明確了教育強國、科技強國、人才強國建設的內在一致性和相互支撐性。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能夠為強國建設提供堅實保障。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應充分發揮財稅政策的調節與支撐作用,切實增強統籌教育、科技、人才高質量發展的財稅支持。
加大財稅政策調節力度,一體推進教育發展、科技創新、人才培養
一體推進教育發展、科技創新、人才培養,是統籌教育、科技、人才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與要素驅動不同,創新驅動強調以人的科學知識、創造能力為增長和發展提供長久動力。教育、科技、人才三者統一于創新,具有深刻的內在關聯性。財政應加大支持力度,為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提供更多助力,讓發展動能加快向創新驅動轉換。
加大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的財稅支持力度。推進財政保障機制改革,繼續增加公共教育經費投入,按照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新需求進一步優化教育資源配置,以財政資金撬動社會投入、放大財政投入效果。安排專項資金用于保障基礎教育教學改革、高品質示范高中建設,推進開放型區域產教融合實踐中心建設,支持拔尖學生及高技能人才培養,助力教育內涵式高質量發展。落實好支持教育事業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支持各類教育教學活動,引導社會力量積極投入教育事業。
加大科技體制改革的財稅支持力度。完善中央財政科技經費分配和管理使用機制,健全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執行和專業機構管理體制。擴大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范圍,允許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權。持續強化基礎研究領域、交叉前沿領域、重點領域財政資金投入。充分發揮省級財政資金引導帶動作用,推動省市縣聯動支持各類科創平臺建設。
加大對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財稅支持力度。設立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用于人才資源開發、人才工作開展,開展人才資金專項審計。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投資人才培養。加大基本科研業務費對青年科技人才的穩定支持力度,逐步擴大資助規模,完善海外引進人才支持保障機制。
強化重點領域投入保障,實現原始創新、集成創新、開放創新的有效貫通
實現原始創新、集成創新、開放創新的有效貫通,著力支持全面創新,是統籌教育、科技、人才高質量發展的主要目標。這意味著,教育、科技、人才一體推進需要為全面創新創造條件、營造環境;教育、科技、人才一體推進不能只局限于單一領域、單個環節的創新,而是應把握好原始創新、集成創新、開放創新之間的關系,以關鍵核心技術的點上突破帶動整體創新的面上提升。為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財政需充分發揮鼓勵、支持和引導的作用,根據原始創新、集成創新、開放創新的內在要求和相互聯系,強化重點領域投入保障。
保障原始創新研發投入的持續性。穩步增加支持原始創新的財政投入,通過稅收優惠等多種方式激勵企業加大投入,鼓勵社會力量通過科學基金、科學捐贈等多元方式投入,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礎研究的比重,建立完善競爭性支持和穩定性支持相結合的基礎研究投入機制。優化國家科技計劃基礎研究支持體系。健全同基礎研究長周期相匹配的科技評價激勵、成果應用轉化、科技人員薪酬等制度,建立創新人才合理流動制度,建立與創新活動相一致的收入分配制度。
改革財政資金支持集成創新的方式。強化要素集聚和融合創新,通過戰略研究和重大項目策劃,布局重點領域研發方向,以“撥投結合”等方式支持引領性、前瞻性、顛覆性的科技領域集成創新項目。深入實施重大項目協同攻關新模式,財政資金可按企業出資額的一定比例予以匹配,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支持產業高端化發展。
支持和引導開放創新取得新進展。財政應著重支持建設一批全球領先的研究中心、實驗中心、技術中心以及大數據中心、人工智能平臺等新型集成設施和大科學裝置,加大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開放共享力度。加大對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支持力度,鼓勵和引導跨國公司、科研機構來華設立全球性研發中心和技術轉移中心。
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方式,推動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深度融合
推動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深度融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是統籌教育、科技、人才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環節。創新始于技術研發,成于資金支持,價值在于應用。通過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方式,實現資金鏈與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的精準對接,可以在推進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上同時發力,加強創新資源統籌,加速打通科技成果轉化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以財政支持為保障,整合集聚創新資源。強化財政資源的引導作用,支持建立跨領域、大協作、高強度的創新基地,開展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加強科技資源共享服務,推動重點領域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推進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改革,鼓勵地方設立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創新創業的投資引導基金,提升子基金投早投小的比例,重點支持轉化應用科技成果的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完善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應用政策,加大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力度。
以市場主體為主導,聚力構建創新聯合體。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建立培育壯大科技領軍企業機制,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建立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支持企業主動牽頭或參與國家科技攻關任務。構建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機制。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鼓勵和引導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落實好高新技術企業、產教融合型企業稅收優惠等激勵政策,運用好貸款貼息、保費補貼、風險補償、應急轉貸等財金聯動支持方式,完善好引導基金、專項債券、股權投資等市場化運作機制。
以技術創新為引領,著力打造“稅鏈”服務新模式。全面梳理產業鏈圖譜,圍繞重點產業鏈發展要求,整合稅收政策和服務舉措,有針對性地幫助企業享受全鏈條的優惠政策,將稅務服務鏈嵌入重點產業鏈,積極聯動科技、工信、商務等有關部門,將支持創新鏈和產業鏈發展的資金鏈、人才鏈等要素有機鏈接,以政策效能推動科技創新,以科技創新賦能產業創新。
(作者:王偉同,系東北財經大學副校長、東北財經大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