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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發展途徑及其優化

【摘要】在數字化和信息化雙重作用下,人工智能、5G、大數據等技術與汽車產業深度融合,智能網聯汽車應運而生。依托完備的產業體系、持續的創新投入,中國智能網聯汽車呈現較好發展勢頭。智能網聯汽車的創新融合發展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在向規模化商業應用推廣的過程中,仍然面臨著法律法規不完善、關鍵技術亟待突破、基礎設施不健全等多方面的挑戰,需要努力推動解決,促進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關鍵詞】智能網聯汽車 產業政策 自動駕駛 【中圖分類號】D669 【文獻標識碼】A

智能網聯汽車作為集機械、電子、計算、感知、視聽等多項技術為一體的“大號終端”,已經不是一個單純的交通工具,而是各種技術綜合運用的復合系統,成為汽車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方向。依托完備的產業體系、持續的創新投入,我國智能網聯汽車呈現較好發展勢頭,關鍵技術不斷突破,車載基礎計算平臺實現裝車應用,車載激光雷達、人工智能芯片算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智能網聯汽車的創新融合發展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在向規模化商業應用推廣的過程中,仍然面臨著法律法規不完善、關鍵技術亟待突破、基礎設施不健全等多方面的挑戰,需要努力推動解決,促進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狀況

技術進程分析。中國智能網聯汽車滲透率穩步提升,商業規模化應用正從L2階段向L3階段過渡,基本與全球先進水平處于“并跑”狀態。智能網聯汽車商業化可分為商用車和乘用車兩大市場,前者落地于具體商業場景,是非載人級應用;后者面向消費者,是載人級應用。在非載人應用方面,目前L4 級別的自動駕駛技術已在倉儲物流、礦區、港口、園區等特定場景中落地部署。在載人應用方面,中國市場規模量產的車型(包含新能源與傳統燃油車型)搭載的自動駕駛系統處于L2+級別,無限接近于L3級別;集成激光雷達、人工智能等車路云一體化技術,搭載部分L3級功能的商業化量產車輛,預計將于近期逐步落地;特定區域內低速無人駕駛汽車,即低速情境下L4級別功能,已實現商業化示范運營。L2級智能駕駛滲透率逐步提升,并呈現出大幅增長的態勢。

關鍵芯片技術研發取得一定突破。在環境感知與信息采集方面,車載多線束激光雷達、應用于智能駕駛功能的車載視覺芯片已實現量產,車載毫米波雷達芯片和雷達波形控制芯片已實現自主研制。在動態規劃與決策方面,國內推出多款自主研發的智能網聯汽車計算平臺,國產芯片陸續搭載裝車應用。在行為控制與執行方面,輔助駕駛系統實現量產搭載,自動駕駛系統搭載的車輛已在園區、機場、礦產等場景中得到示范應用。在肯定中國車用芯片技術取得顯著成績的同時,須清醒地認識到:中國車用芯片技術研發、生產和應用水平,與國際上存在著顯著差距,也面臨不能獲取高性能芯片、芯片斷供的風險,直接影響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發展各方面工作的正常開展。

信息交互技術達到國際水平。得益于中國5G通信技術的發展和國際領先優勢,完成車輛與其他物體通信互聯技術標準的制定和實施,自主通信芯片、模組等已實現批量生產應用。智能網聯汽車企業選取貼近實際、面向商業化應用的連續場景,積極開展跨整車、通信終端、芯片模組、安全平臺的互聯互通應用示范,開展大規模通信背景下的產品功能性測試,相關產品達到或領先國際水平。在云平臺、大數據技術等關鍵技術方面,取得積極進展,開展了大規模協同環境下的智能網聯大數據云控平臺關鍵技術研究。

政策法規分析。近年來,我國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推動智能聯網汽車發展的鼓勵政策。國家層面主要圍繞智能網聯汽車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及其標準、網絡安全標準、產品準入管理、試點城市管理、道路測試等內容,發布了規范性的文件或者指南。省級政府主要圍繞智能網聯汽車的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產業創新發展、技術創新與財政支持等內容,出臺政策文件。而地市則主要出臺智能網聯汽車的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產業發展等內容相關的政策。不同級別政策的頻頻出臺,顯示出政府重視和支持智能網聯汽車行業及相關企業發展,也有助于汽車行業智能化的轉型升級。在國家政策的頂層設計下,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先后制定一系列鼓勵政策和管理細則,鼓勵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研發,推動智能網聯汽車開放測試互認合作,為全國的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和商業化運營試點起到引領示范作用。

此外,我國智能網聯汽車標準化工作正在有序開展,不斷規范系統功能、性能要求和檢測辦法,為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的規模化與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基礎。《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已于2022年3月1日開始實施;《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數據記錄系統》《汽車整車信息安全技術要求》和《汽車軟件升級通用技術要求》三項國家強制性標準也在積極制定中。不斷出臺相關標準,標志著我國智能網聯汽車標準在逐漸完善,意味著智能網聯汽車行業的逐漸成熟與規范,同時也為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的商業化落地奠定基礎。

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面臨的問題與挑戰

技術不夠成熟。當前全球范圍內,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的環境感知和道路規劃決策,受制于技術發展的不完備性和成本因素,不能十分有效處理影響駕駛安全的各類問題。如在探測感知方面,以攝像頭、視覺傳感器為代表的視覺感知,以激光雷達為代表的激光感知和以毫米波雷達為代表的微波感知等三種代表性感知技術各有優缺點。視覺感知易受到光照和運動速度的影響,因此在強光和高速公路上行駛時,無法進行有效感知,并且目前僅能識別特定目標,尚無法勝任復雜環境下的全要素識別任務。而激光傳感器和毫米波雷達,則沒法感知無距離差異的平面內目標信息,無法識別靜止物體或低速行駛的車輛、偏航的車輛、路坑等問題,沒法有效應對復雜的城區駕駛環境。在決策系統方面,智能網聯汽車技術主要依靠人工智能實現決策,其基礎算法無法像人類一樣富有經驗,不能完全理解其所感知到的各類數據,需不斷完善電腦算法,以便更加準確地偵測、識別和定位各類物體。

技術集成難度大、成本高。汽車本身就是一個融合動力、安全、電路、電子、通信等不同系統的復雜技術綜合體,智能網聯汽車則是在此基礎上,額外添加自動駕駛相關的車輛感知、決策和控制系統,需大量增加芯片、激光雷達、攝像頭等硬件設備,并加強使用信息通訊、大數據存儲、人工智能技術、云計算技術等,對既有車輛各大技術系統進行調整后形成新平衡的系統綜合體。智能網聯汽車技術需將上述每項技術,以汽車、道路、網絡為載體實現有機協同,是一項極為復雜的技術融合任務。每項技術的研發與成熟,都需投入巨大的資金、技術和人才。若是再考慮到從最底層保證車輛智能駕駛方面的安全,完全無人駕駛車輛可能會采用底盤冗余的設計,讓車輛裝備雙份的剎車、油門、方向等設計。車輛在硬件、軟件等方面近乎于元件堆砌,道路也需要升級改造,大大增加了智能網聯汽車的生產和使用成本。智能網聯汽車技術使用與普及成本高,會直接影響推廣普及范圍,導致商業化進程放慢腳步。

倫理法律責任還不夠清晰。在智能網聯汽車技術進入社會應用時,會出現真人駕駛員消失的倫理和法律責任主體缺場等難題。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總體上建立在對以往情景的感知探測、存儲計算和決策控制基礎之上,缺少處理應對未知情境的能力;在高度自動駕駛情境下,本身就不易清晰區分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的服務廠商與消費者的責任義務,形成法律責任主體缺場問題。因而,在法律制度層面,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的發展,需修訂道路安全、汽車生產及事故責任認定等法律法規;在道德倫理方面,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發展促使重新思考事故責任分配。

市場應用和社會接受度不高。當下市場中應用的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級別不高,完全智能網聯汽車技術還在研發當中。不同國家和地區雖有持續發布智能網聯汽車相關的技術標準、測試辦法和交通法規,但極少有國家制定出完整的涉及智能網聯汽車生產、銷售、使用、責任界定等內容的法律制度。在用戶接受度方面,消費者對完全智能網聯汽車的態度趨于緩和,但仍有相當比例的消費者認為智能網聯汽車不安全。

技術標準難統一。智能網聯汽車技術依舊處于發展中,不同國家、地區和企業發展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的資源條件、技術路徑、模式選擇、價值訴求等因素存在差異,是產生技術標準不統一問題的根源。目前關于智能網聯汽車的概念和功能,不同國家和地區在理論上基本能夠達成共識,但在圍繞實現智能網聯汽車功能的技術路徑、模式選擇上,不同企業和國家并未形成統一意見,有些選擇單車智能模式、有些選擇車路云一體化的模式。在國際標準方面,一方面不同國家立足自身實際和產業優勢,開發適應本國國情的智能網聯汽車技術,不可避免地發展出不同的智能網聯汽車技術標準。另一方面,智能網聯汽車技術作為新興業態,對不同國家的產業結構和經濟發展帶來巨大影響,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會促使不同國家針對制定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國際標準展開話語權的爭奪。在國內標準方面,不同地區和企業基于資源條件、技術路徑方面的考慮,選擇不同的智能網聯汽車研發模式,加之技術仍舊處于研發驗證階段,自然會造成技術標準不統一的問題。

國際合作困難較多。一方面,因為智能網聯汽車本身涉及眾多復雜技術問題、制度問題,影響國際合作的開展。首先,智能網聯汽車技術除了包含汽車發動機、安全系統、電路設備、電子通信等傳統技術外,還涉及芯片設計生產、雷達探測、圖像識別、通信技術、大數據存儲、人工智能技術、云計算等新興技術,每個國家和企業的技術水平存在較大差異,上述技術直接影響企業甚至是國家在市場中、國際競爭中的切身利益,開展國際合作首先遇到的問題就是技術產權的保護、使用和收益問題。其次,各主要國家和地區高度重視數據安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不同國家、地區間合作研發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的進度和推廣普及程度。另一方面,部分國家開展的不當國際競爭,影響了正常的國際合作。當前國際局勢發生深刻變化,一些國家利用既有的科技、工業、金融、貿易等體系優勢,阻礙他國正常的投資收購、科技合作和經貿往來,甚至不惜動用國家權力制裁限制他國企業開展正常業務。

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對策建議

重視硬件、軟件和算法等領域的最新進展。智能網聯汽車技術正推動汽車行業技術發生革命性變革,該變革使得原來以零部件供應商為主體的產業結構,演變為平臺、硬件供應商和軟件服務商三者融合的扁平化結構,而算法和軟件不僅是鏈接硬件和用戶的橋梁,也是決定用戶差異化體驗和自動駕駛系統功能兌現性的核心。由此,硬件、算法和功能軟件,在智能網聯汽車生態鏈中的作用不言而喻,成為搶占市場先機的重要領域。一方面,智能網聯汽車涉及汽車制造,芯片、激光雷達等硬件的設計、生產與運用,大數據云平臺開發,車載系統的開發應用與積累,車用電池等眾多領域的多項技術,幾乎沒有國家或企業能夠在如此眾多領域都獨占鰲頭,加之一項關鍵技術的進步往往影響行業整體發展,需要時刻關注不同領域的最新技術發展,以確保在智能網聯汽車領域立于有利位置。另一方面,對于安全性作為第一要求的智能網聯汽車技術來說,硬件、算法和各類軟件往往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和測試,并且能夠體現不同供應商在智能網聯汽車技術方面的獨特之處。

跟進智能網聯汽車政策法規發展方向。隨著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的發展,特別是L3及以上級別自動駕駛技術的快速進步,國際上關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呼聲也越來越高,美國、德國、日本、英國等國家紛紛出臺新政策,以促進該領域緊跟國際步伐。智能網聯汽車作為集運載工具、道路選擇、數據管控為一體的綜合智能化系統,涉及到交通安全、數據安全、隱私保護、道路基礎設施、相關方的權利義務劃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德倫理等方方面面的問題,從國際經驗、發展現狀及未來趨勢看,相關立法工作很難一步到位,需要各國從國家層面先建立起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發展的基本法律框架,并逐步細化和完善國際上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的發展現狀和未來趨勢、市場化過程中出現的主要問題、社會公眾的認知情況等諸多內容。

發揮中國智能網聯汽車市場的特殊優勢。在開展技術的推廣應用和促進投資方面,中國市場保持著特有的優勢。中國龐大的市場有助于降低技術研發和應用的邊際成本,并豐富技術的應用場景和業態;高效的市場運作管理模式,有助于推動先進技術的示范應用和市場化推廣。中國應當充分發揮龐大市場和高效市場運作管理的優勢,以市場優勢助推技術突破與發展。智能網聯汽車技術需較長研發時間和巨額資金投入,各類企業的融資需求較為迫切,面對良好的行業發展前景,以中國市場為代表的智能網聯汽車行業仍有廣闊投資空間。

積極尋求開展多領域的國際合作。鑒于智能網聯汽車涉及眾多前沿技術領域,存在較長產業合作鏈條的剛需,對未來經濟發展模式和社會生活狀態可能產生顛覆性的影響,更應當開展不同領域的國際合作,尤其要拓展以企業為主體的國際間合作。在廣闊市場前景和不斷完善的政策支持下,中國涌現出一大批智能網聯汽車相關企業,并且正在縮小與國際先進水平之間的差距。然而智能網聯汽車技術需要集成大量細分領域的軟硬件設備和服務,對汽車制造產業鏈各個環節都有很高要求,絕非短時間能夠有所成就。現有國際合作仍然較少,尚不能與中國廣闊的市場空間和企業的發展需求相協調,未來在技術研發、投融資活動、加工制造、產品集成、市場推廣以及智能網聯汽車各細分領域,仍有巨大的國際合作前景。

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全方位的合作。企業在推動技術發展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但科研院所與高校依舊是推動理論發展和技術進步的主要力量,應當持續重視與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全方位的合作。聯合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共同搭建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創新平臺,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組建新的創新中心、聯合實驗室,深化智能網聯汽車關鍵領域技術研發與開放合作,加強重點技術和應用領域核心知識產權的布局。一方面,通過與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機構聯合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研發活動,充分發揮上述機構在基礎研究方面的知識積累,促使研發活動形成一定優勢。另一方面,向高校和科研機構招聘優秀畢業生等人才,促進形成良好的研發人員隊伍,提升智能網聯汽車產業行業的整體競爭力。

進一步推進倫理法律責任的界定。智能網聯汽車發展涉及“電車悖論”等經典的、懸而未決的倫理責任問題,應當積極地開展倫理責任方面的研究分析,通過多種形式防控倫理責任問題的發生。在責任制度設計上,本著增進社會整體效益的根本原則,結合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和產業發展的現狀,在企業、消費者等主體間進行恰當的責任劃分。還要通過商業保險的形式,降低因技術原因和操作不當產生的危害和損失。此外,要推動技術的不斷發展和完善,延伸落實制度規則和施展能力的空間,防控和減少發生倫理法律責任問題。

(作者為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導;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后苗豐濤對本文亦有重要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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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于洪清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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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橙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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