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新時代黨的建設是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黨的各項建設同向發力綜合發力的系統工程。黨內法規體現黨的統一意志,是規范黨的建設一切活動的標尺。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職能部門,組織部門要持續在系統集成、貫通落實上下功夫,切實把黨內法規要求轉化為組織工作高質量開展的實效,讓黨內法規在基層一線高水平落地見效。
以系統思維抓好系統工程,掃除盲區推動黨內法規全面落實。百年以來,我們黨不斷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形成了系統完備的黨內法規體系。但從基層執行層面看,還存在一定程度的執行不力問題,通常表現為“誰用誰學習、不用不研究”,導致部分黨內法規在貫徹落實層面存在一定的“條線性”“分割性”,難以真正實現“同向發力綜合發力”。基層組織部門作為抓好黨內法規落實的具體執行者,要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聚焦組織工作職能定位,著力打破部門思維、條塊局限,著重在統籌制度落實“上與下的配套、前與后的互補、內與外的銜接”上下功夫,進一步明晰部門工作職責、劃定職能界限,指定牽頭執行單位,制定責任落實清單,形成覆蓋黨內法規的執規鏈條。
以綜合治理追求綜合效應,破除瘀點推動黨內法規順暢落實。黨內法規的生命在于實施,黨內法規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只有黨內法規真正落實落地,依規治黨的政治優勢、制度優勢才能轉化為治理效能。但從基層實踐來看,同一套法規在各地執行的舉措和效果不盡相同,機械執行、繁瑣執行與變通執行、選擇執行偶有發生,有時甚至出現“嚴一分也行、松一點不錯”的現象。黨員干部是黨的建設各項工作的具體承載者,有效實施黨內法規,需要把增強領導干部執行黨內法規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作為著力點、支撐點。要認真落實好“分級分類制定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清單”要求,按照主次分明、詳略得當、重點突出的原則,科學制定宣傳教育規劃、培厚文化土壤,真正把黨內法規要求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讓黨內法規執行融入日常、抓在經常,形成在法治之下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的行為習慣和內心自覺。
以閉環機制推動閉環監管,消除溫差推動黨內法規貫通落實。基層是黨內法規落實執行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讓機構設置較為簡單、工作分工較為粗糙、專業力量較為缺乏,成為黨內法規執行受阻的“攔路虎”“絆腳石”。要聚焦“內容上全涵蓋、對象上全覆蓋、責任上全鏈條、制度上全貫通”要求,立體化做好監督,幫助基層及時發現問題、校正偏差。要把黨內法規要求貫徹到黨員干部履職盡責的全過程,不斷加強對黨內法規執行的監督檢查,既要強化調研評估、督促檢查、考核考評、追責問責一體化的內部工作方法,更要拓寬新聞媒體、黨員群眾等外部監督渠道,對執行不力、落實打折扣、搞變通等問題要及時糾偏,強化事前備案、事中管理、事后跟蹤全鏈條,納入干部選拔任用、職級晉升、考核獎懲等全過程,確保每一項制度在基層落地生根,切實讓制度成為保駕護航組織工作發展的固本之策、長遠之策。(作者:許志青,系連云港市贛榆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