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法治思想從治國安邦、經世濟民的大視野大格局出發,深刻回答了為什么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提出了許多立時代潮頭、把時代脈搏、發時代先聲的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展現出強大的真理穿透力、價值感召力、制度創新力、實踐引領力,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和實踐實現新飛躍。
作為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21世紀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新發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包含了從法治基礎到法治領域、從法治模式到法治運行、從法治內在到法治外延的完整理論體系。按照法治理論體系的邏輯結構,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習近平法治思想:
第一,從法治基礎的角度看,包括對法治概念、法治地位、法治體系、法治關系等基礎理論的闡釋,對我們準確把握什么是法治、為什么實行法治、建設什么樣的法治、法治與其他現象的關系等法治基本課題提供了指引,創新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使之具有更強的解釋力、說服力、感染力。
第二,從法治方式的角度看,包括對黨的全面領導、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等相關理論的闡釋,深入回答了由誰來領導、依靠誰為了誰、走何種法治道路等法治建設根本性問題,科學指明了法治現代化的正確方向和發展道路,增強了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輻射力、穿透力。
第三,從法治運行的角度看,包括對依法治國、依法執政、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監督、法治領域改革等相關理論的闡釋,深入回答了法治在實踐中如何有效運行和操作問題,推動建構首尾貫通、運行高效的法治運作體系,增強了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引領力、變革力。
第四,從法治領域的角度看,包括對法治經濟、法治文化、法治社會、生態法治、國家安全法治、依規治黨、依法治軍、依法治港治澳、涉外法治、國際法治等相關理論的闡釋,深入回答了國家治理和國家建設各領域如何推進法治建設的問題,確立了一個覆蓋治黨治國治軍、內政外交國防、國內國際治理等各方面的系統化、整體化的“大法治觀”,推動構建全鏈條、全過程、全方位的新型法治文明樣態。
第五,從法治保障的角度看,包括對抓領導干部“關鍵少數”、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法治科技和信息保障、法治人才培養等相關理論的闡釋,深入回答了法治建設需要哪些重要保障條件的問題,推動構建立體化、強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確保法治體系高質量高效率運行。
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發展在中華法律文明史、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史、世界法治思想史上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我們應深刻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意義、理論意義、實踐意義、世界意義,做到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
從政治意義看,習近平法治思想站在政治高度深入分析了錯綜復雜的法治現象背后的政治根源、政治邏輯,有力論證了社會主義法治的政治立場、政治優勢,清晰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政治方向、政治要求,從而指引我們穿透各種迷霧和表象認清法治的本質、抓住法治的根本。
從理論意義看,習近平法治思想科學總結了共產黨依法執政規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規律、人類社會法治發展規律,創立了一個集中外法治理論之大成、屹立于世界法治文明之林的科學理論體系,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時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重大創新發展。
從實踐意義看,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法治中國建設實踐中形成和發展的科學理論體系,系統提出了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總藍圖、路線圖、施工圖,是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根本遵循,是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行動指南。
從世界意義看,習近平法治思想系統提煉了法治中國建設的經驗,破除了法治領域“西方中心主義”神話,蘊含著對世界法治發展重大問題的睿智思考和獨特創見,為發展中國家推進法治現代化貢獻了中國經驗,為建設新型國際法治提供了中國方案。
【本文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
責編:李 懿/美編:王嘉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