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是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活,經濟活 ;金融穩,經濟穩。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下,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牽一發而動全身。2023 年 10 月,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首次提出了“加快建設金融強國”的目標,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戰略高度,部署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金融工作。2024 年 1 月,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的“新年第一課”上,習近平總書記清晰闡釋了金融強國的內涵和路徑,進一步細繪了建設金融強國的“施工圖”,為推進金融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金融強國指明了方向。讓我們一起學習總書記關于“金融強國”的重要論述及其相關會議精神!
何為金融強國
金融強國應當基于強大的經濟基礎,具有領先世界的經濟實力、科技實力和綜合國力,同時具備一系列關鍵核心金融要素,即:擁有強大的貨幣、強大的中央銀行、強大的金融機構、強大的國際金融中心、強大的金融監管、強大的金融人才隊伍。建設金融強國需要長期努力,久久為功。必須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系,建立健全科學穩健的金融調控體系、結構合理的金融市場體系、分工協作的金融機構體系、完備有效的金融監管體系、多樣化專業性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
——2024年1月16日,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
為何要加快建設金融強國
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金融要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高質量服務。要著力營造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切實加強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優質金融服務。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會議
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是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加快建設金融強國,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完善金融體制,優化金融服務,防范化解風險,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推動我國金融高質量發展,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有力支撐。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會議
同時要清醒看到,金融領域各種矛盾和問題相互交織、相互影響,有的還很突出,經濟金融風險隱患仍然較多,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不高,金融亂象和腐敗問題屢禁不止,金融監管和治理能力薄弱。金融系統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胸懷“國之大者”,強化使命擔當,下決心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以金融高質量發展助力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會議
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金融系統有力支撐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作出了重要貢獻。黨中央把馬克思主義金融理論同當代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努力把握新時代金融發展規律,持續推進我國金融事業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奮力開拓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強調必須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堅持把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作為根本宗旨,堅持把防控風險作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堅持在市場化法治化軌道上推進金融創新發展,堅持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統籌金融開放和安全,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這些實踐成果、理論成果來之不易。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會議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積極探索新時代金融發展規律,不斷加深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金融本質的認識,不斷推進金融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積累了寶貴經驗,逐步走出一條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這就是: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堅持把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作為根本宗旨,堅持把防控風險作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堅持在市場化法治化軌道上推進金融創新發展,堅持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統籌金融開放和安全,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這幾條明確了新時代新征程金融工作怎么看、怎么干,是體現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基本立場、觀點、方法的有機整體。
——2024年1月16日,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
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既遵循現代金融發展的客觀規律,更具有適合我國國情的鮮明特色,與西方金融模式有本質區別。我們要堅定自信,在實踐中繼續探索完善,使這條路越走越寬廣。
——2024年1月16日,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
建設金融強國,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做好金融工作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加快建設金融強國為目標,以推進金融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金融隊伍的純潔性、專業性、戰斗力為重要支撐,以全面加強監管、防范化解風險為重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發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系,不斷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金融需求,不斷開創新時代金融工作新局面。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會議
加強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證。要完善黨領導金融工作的體制機制,發揮好中央金融委員會的作用,做好統籌協調把關。發揮好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的作用,切實加強金融系統黨的建設。發揮好地方黨委金融委員會和金融工委的作用,落實屬地責任。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會議
建設金融強國,要著力做好當前金融領域重點工作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會議
著力做好當前金融領域重點工作,加大政策實施和工作推進力度,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融資成本持續下降,活躍資本市場,更好支持擴大內需,促進穩外貿穩外資,加強對新科技、新賽道、新市場的金融支持,加快培育新動能新優勢。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會議
建設金融強國,要著力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要著力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特別是系統性風險。金融監管要“長牙帶刺”、有棱有角,關鍵在于金融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明確責任,加強協作配合。在市場準入、審慎監管、行為監管等各個環節,都要嚴格執法,實現金融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各地要立足一域謀全局,落實好屬地風險處置和維穩責任。風險處置過程中要堅決懲治腐敗,嚴防道德風險。金融監管是系統工程,金融管理部門和宏觀調控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等都有相應職責,要加強監管協同,健全權責一致的風險處置責任機制。嚴厲打擊金融犯罪。
——2024年1月16日,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
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嚴格執法、敢于亮劍,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會議
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要把握好權和責的關系,健全權責一致、激勵約束相容的風險處置責任機制;把握好快和穩的關系,在穩定大局的前提下把握時度效,扎實穩妥化解風險,堅決懲治違法犯罪和腐敗行為,嚴防道德風險;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健全具有硬約束的金融風險早期糾正機制。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會議
建設金融強國,要著力推進金融高水平開放
要通過擴大對外開放,提高我國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和能力,增強國際競爭力和規則影響力,穩慎把握好節奏和力度。要以制度型開放為重點推進金融高水平對外開放,落實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協議中金融領域相關規則,精簡限制性措施,增強開放政策的透明度、穩定性和可預期性,規范境外投融資行為,完善對共建“一帶一路”的金融支持。要加強境內外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平,積極參與國際金融監管改革。要守住開放條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線。
——2024年1月16日,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
要著力推進金融高水平開放,確保國家金融和經濟安全。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并重,穩步擴大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資金融機構和長期資本來華展業興業。增強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和影響力,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會議
建設金融強國,要鍛造金融干部人才隊伍
各級領導干部要增強金融思維和金融工作能力,堅持經濟和金融一盤棋思想,認真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的各項決策部署,統籌推進經濟和金融高質量發展,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2024年1月16日,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
要堅持政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標準,鍛造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金融干部人才隊伍。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會議
建設金融強國,要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
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建設金融強國,要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積極培育中國特色金融文化,做到:誠實守信,不逾越底線;以義取利,不唯利是圖;穩健審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創新,不脫實向虛;依法合規,不胡作非為。
——2024年1月16日,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
要在金融系統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堅持誠實守信、以義取利、穩健審慎、守正創新、依法合規。要加強金融法治建設,及時推進金融重點領域和新興領域立法,為金融業發展保駕護航。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