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新質生產力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著力點。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加大對高質量發展的財稅金融支持。推動高質量發展,必須圍繞新質生產力的內涵、發展邏輯和路徑,聚焦科技創新、綠色轉型、對外開放和體制改革等具體領域的工作,不斷加強對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財政支持。
1、加強財政資金和政策保障,強化發展新質生產力的科技支撐
發展新質生產力并非一般性的創新所能驅動,需要充分發揮原創性、顛覆性、融合性創新在促進生產力實現新的躍升中的關鍵作用。科技創新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核心要素,而科技創新活動具有產出不確定、研發投入規模大、公共外溢性和回報周期長的特征,難以依靠私人投資形成穩定、持續的創新支撐,尤其是前瞻性、戰略性、公益性的基礎研究,更加需要依靠財政提供長期持續的資金與政策支持,來承擔創新過程中試錯、失敗的風險,發揮價值驅動和戰略牽引作用,啟動、引導社會資本和其他資源積極投入科技創新活動中。總之,加強財政資金和相關政策保障,是促進科技創新特別是原創性、顛覆性科技創新,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新動能的關鍵支撐。
保障重點科研領域的財政投入。對于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國家戰略科技任務,必須保障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財政資金需求。通過強化財稅政策支持,進一步減輕企業在科技研發方面的負擔。充分發揮好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撬動作用,推動金融資源和社會資本更多投向高科技創新領域,促進各類創新資源向企業聚集。整合優化相關財政專項,聚焦重點產業鏈,進一步增加產業基礎再造和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的投入,著力解決基礎零部件、關鍵材料、核心軟件、短板裝備等“卡脖子”問題。
精準管理科研經費,促進科技創新成果及時轉化。把優秀的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對于實現高質量發展至關重要。發展新質生產力必須進一步破解科研和產業“兩張皮”的問題,以科技創新引領產業創新,及時將科技創新成果應用到具體產業和產業鏈上,圍繞發展新質生產力布局產業鏈。發揮需求的牽引作用,用好國內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推動科技成果應用迭代。優化科技創新類財政引導基金的使用,支持社會力量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投入。加強政策協調配合,繼續實施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有關稅收優惠政策,著力提升科技資金使用效果。
發揮財政專項資金引導作用,推動傳統產業“智改數轉”。發展新質生產力,應圍繞創新這篇大文章,讓新興產業與傳統產業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在傳統產業轉型與未來產業培育的過程中處理好“立”與“破”的關系,形成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合力。各地在制定新質生產力發展路線圖時,必須因地制宜找到適合自身資源稟賦、產業基礎、科研條件和優勢特色的科學發展路徑,做好科技創新和產業轉型、區域發展的銜接。地方政府應充分利用中央財政制造業專項資金,加大對新一代信息技術、工業互聯網平臺的支持力度,為傳統產業數字化轉型提供技術支撐。支持產業鏈供應鏈協同數字化改造,安排財政專項資金支持鏈主企業、龍頭企業制定產業鏈上下游協同技術改造方案,助力建設智慧供應鏈、綠色供應鏈,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
2、發揮財政政策的激勵約束作用,夯實發展新質生產力的綠色基礎
綠色發展是高質量發展的底色,新質生產力本身就是綠色生產力。新質生產力具有綠色發展的內生特點,而綠色發展是一個緩慢過程,需要政府借助約束性、引導性政策增強全民生態環境保護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財政政策作為一種經濟調控手段,在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一方面,財政的約束性政策有助于倒逼高能耗、高碳排放企業和產業轉型升級,逐步提高市場主體綠色低碳發展的主動性、有效性,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秩序和生活方式;另一方面,財政補貼和獎勵政策能夠鼓勵低碳能源、產業、技術和產品快速發展,引導和充分動員各類資源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激發起全社會共同呵護生態環境的內生動力。為此,財政政策應切實發揮激勵約束功能,打造高效生態綠色產業集群,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在全社會大力倡導綠色健康生活方式。
優化財政政策組合,打造綠色產業集群。持續完善綠色稅制體系,對各項污染物稅率進行結構化調整,創造有利于環保投資、營運的稅費政策環境,并將稅收優惠政策與國際綠色產品認證體系相結合,鼓勵企業提高產品環保標準。完善綠色預算體系,不斷強化預算績效評價結果的實踐應用,既突出對生態保護、創新發展的激勵作用,也發揮對破壞生態、粗放發展的約束作用。健全綠色財政支持制度,綜合運用專項支出、轉移支付、財政補貼、投資和政府采購等方式,提升綠色財政資金的使用績效。
創新財政調節機制,構建循環經濟體系。繼續利用財政資金和預算內投資,支持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工程、綠色環保產業發展、能源高效利用、資源循環使用等工作。根據碳達峰、碳中和的政策措施路線圖和時間表,加快完善相應的綠色低碳產業財政支持總體規劃,并根據不同時期綠色低碳發展落實情況進行動態調整與平衡。各地方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專項補貼政策,激發各類企業推動實現綠色轉型升級的積極性。
制定分層分類財政激勵辦法,倡導綠色健康生活方式。完善相關的財政補貼與獎勵政策,引導企業建立多元綠色產品供給體系,加大綠色產品供給。發揮稅收的激勵約束作用,繼續完善包括環境保護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車船稅等的“多稅共治”的稅法體系,以及涉及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稅收優惠政策的“多策組合”的政策體系。圍繞治水、治土、治氣、清廢等工作,安排綠色轉化專項資金用于無廢城市建設;安排財政專項資金用于提高鄉村綠色轉化能力,持續增加綠色生態福利。
3、支持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促進高水平對外開放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為發展新質生產力營造良好國際環境。營商環境決定了要素資源的集聚與流向,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必須持續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財稅政策在其中可以發揮積極作用。首先,市場主體是營商環境最直觀的感受者,減稅降費是助企紓困直接有效的方法,對于穩經濟、穩預期至關重要。擴大降本減負政策的惠及面和享受度,能夠切實增強企業的獲得感。其次,規范財政運行,提高財政執法水平,有助于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更好發揮財政職能。最后,有效統籌多邊和雙邊財經對話機制,深化財金領域務實合作,營造良好外部發展環境。
落實降本減負惠企政策。財政在減稅、降費、降成本等方面的有效舉措,可以切實降低市場主體的生產運營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為市場主體減負。一是結構性減稅與普惠性減稅并舉,繼續降低重點行業和中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二是完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財政支持政策,支持培育一批優質中小企業成為細分領域的領軍企業;三是強化財政金融的政策協同,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
提供便捷高效的財政服務。進一步規范財政行政執法行為,開展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專項行動、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常態化專項清理,維護公平競爭環境。以智慧財政為依托,優化設置財政實際業務各具體環節,加快從線下辦理向一網通辦轉變,實現政府全過程智能化采購和數字化智慧監管。深化非稅收入收繳的電子化改革,不斷優化納稅服務環境。
參與多雙邊財經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財經交流合作,推動在多雙邊財經合作機制和多邊開發機構平臺取得更多務實成果。參與國際稅制改革,積極探索與周邊國家開展雙邊財經能力建設合作。推動市場取向的體制機制改革,盡快形成以負面清單管理為核心的投資管理制度,以貿易便利化為重點的貿易監管制度,對標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要求,持續加大改革力度。發揮好關稅等方面政策作用,支持構建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
4、提高財政治理效能,破除制約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堵點卡點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生產關系必須與生產力發展要求相適應。發展新質生產力,必須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與之相適應的新型生產關系”。構建新型生產關系既需要調整現有生產關系不適應新質生產力發展的部分,還需要不斷建立健全與新質生產力相適應的體制機制,營造與之相契合的發展環境。財政可以通過體制改革厘清權責關系、理順收益分配關系,提升知識產權及其他創新要素的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還可以通過政策設計優化科技經費使用,完善人才投入機制,助推科技、人才體制改革,更好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為此,應進一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讓各類先進優質生產要素向發展新質生產力順暢流動。
轉變政府職能,提升治理水平。增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進一步加強數據資產管理,健全關于數據的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的制度規則,加快發展數據要素市場,探索多樣化有償使用方式,支持用于產業、行業發展的公共數據資產的有條件有償使用。加大各級財政的引導調節力度,探索建立公共數據資產開發利用和收益分配機制,加強數據資產全過程管理。加大財政對新型基礎設施投資力度,推動通信網絡基礎設施、新技術基礎設施和算力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發展“智慧商店”“智慧街區”“智慧商圈”“智慧社區”。
助力科技體制改革,健全科技評價體系。破除阻礙顛覆性技術突破、生產要素創新性配置的制度藩籬,構建新的科技創新組織模式和管理方式。用好科技成果評價這個指揮棒,遵循科技創新規律,堅持正確的科技成果評價導向,激發科技人員積極性。深化財政科技項目成果評價改革,健全要素參與收入分配機制。改革科技、人才項目經費管理制度,擴大經費自主使用權。
支持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激發各類人才創新活力。根據不同類別科研人員差異性設置激勵考核指標,發揮薪酬福利、環境待遇、發展機會等的激勵作用,解除各類人才后顧之憂,促使其將主要精力投入創新創造活動。建立全周期人才支持體系,引導真正有興趣、有潛力的優秀人才長期投身基礎研究,形成上下對接、各有側重、系統有序的青年人才整體支持體系。做好財政資金保障,統籌各類人才經費,進一步完善人才支持政策。加強人才資金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提升人才資金使用效益。
(作者:呂煒 劉欣琦,均系東北財經大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