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偉坤(河北金融學院)
新質生產力的特點是創新,而科技成果轉化是創新驅動發展的原動力,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環節。良好的外部環境、全鏈條的資金投入、專業的中介服務、高素質的人才隊伍是激發各主體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積極性、推動科技成果高效轉化為農業新質生產力的重要支撐。
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農業新質生產力,需要打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出臺相關法律法規。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法律法規為基礎,出臺鼓勵和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措施及規范化的具體條例,為農業科技成果的高效轉化提供指引。加強對農業科技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部門建立一套保護農業科技成果知識產權的制度,加強對農業科研機構和高校、企業、農業科研人員相關權益的保護。同時,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提升各相關主體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建立產學研深度協同機制。由政府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持續注入動能,發揮好引導、服務作用。鼓勵農業科研機構和高校根據市場需求進行研發、與企業協同研發等,提高農業科技成果的契合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導向作用,篩選出可轉化的農業科技成果,將成果供給方、需求方等各方力量有機聯結,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
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農業新質生產力,需要構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全鏈條資金投入體系。提高財政投入水平。加大財政資金對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支持力度,引導社會資本投資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尤其是初創期、成長期的農業科技企業。提升金融服務意愿。通過風險補償、獎勵貼息、稅收優惠、補貼補助等方式支持金融機構為農業科技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提高金融機構支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意愿。拓展資本市場融資渠道。建立農業科技企業后備資源庫,對優良的農業科技企業進行重點培養,支持符合條件的、成熟的農業科技企業到科創板、主板等上市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等方式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融資。完善風險分擔補償機制。一方面,鼓勵保險公司針對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各個環節的特點,探索研發適合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差異性、個性化保險產品,并提供高效便捷的保險服務;另一方面,鼓勵擔保機構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機構,主要是農業科技企業提供擔保,必要時組建再擔保機構分散擔保機構風險,提高擔保機構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提供擔保的積極性。
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農業新質生產力,需要完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高水平農業科技服務機構的培育引進能夠促進技術、資本、市場資源的有效整合,實現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鏈條的良性循環,這既需要公共服務平臺也需要專業化機構提供服務。培育專業化、規范化的農業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提供技術評估、市場分析、交易估值、檢驗檢測、談判簽約等系列服務。建設線上線下相結合的農業技術交易市場。建立統一的農業技術信息標準和農業技術轉移服務規范,打造農業技術交易市場網絡。搭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云平臺。該平臺可以分成政策信息、供需信息、咨詢服務三個板塊。政策信息板塊發布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相關政策、最新的行業技術動態,以及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權威數據信息等。供需信息板塊發布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供需雙方信息,農業科研機構和高校可以在此版塊發布最新研究成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以發布對農業科技成果的需求信息、農產品信息等。咨詢服務板塊提供信息查詢、技術咨詢、風險評估、法律援助等服務,同時可以組織業務培訓、交流與合作等。形成常態化農業科技成果供需對接機制。定期開展科技項目推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各方對接等活動,引進專家與企業合作洽談、對接幫扶,舉辦農業科技投資路演發布會,向投融資機構進行農業科技項目推介。
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農業新質生產力,需要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建設高素質的中介服務人才隊伍。由相關部門制定鼓勵引導措施,并組織開展技術評估、創業孵化等培訓,拓展技術經紀人、技術經理人等專業人才的發展渠道,提升他們的社會吸引力;鼓勵高等院校開設中介服務方向的專業課程,培養專門的中介服務人才。建設高素質的農業科技成果推廣隊伍。探索在高等農業院校設置農業推廣教授崗位,在農業科研機構設置農業推廣研究員崗位,為從事農業推廣的科技人員提供職稱晉升通道;加強基層農技推廣人員的在職培訓力度,提高其業務水平,建立激勵機制,提高其工作積極性;吸引優秀的技術、管理、經營人才加入科技特派員隊伍,形成科技特派員服務基層的長效機制。對農民進行分類教育培訓。對農民技術員、農村經紀人等進行專業技能培訓,提高其服務水平;對種養大戶等重點進行種植養殖知識培訓,拓寬其專業知識面;對高素質農民進行新技術、新品種等方面培訓,并且對于采用新技術、新品種的農民給予補貼,降低風險。在培訓方式上,要結合當地特點,因地制宜地采用培訓班、一對一指導、網絡、電視等多種形式,充分調動農民參加培訓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