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解決好人的問題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關鍵。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要牢牢把握以人為本重要原則,把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擺在突出位置。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近年來全國農民工總量呈現增長趨勢,本地農民工增速快于外出農民工,在中西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人數不斷增長。我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低于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反映出進一步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緊迫性,這也是當前中國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為此,從國情出發、從實際出發,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穩步提升城鎮化質量,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才能真正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實有力的支撐。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 農民工 戶籍人口 常住人口
【中圖分類號】F061.3 【文獻標識碼】A
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國最大的內需潛力所在。從2014年中國出臺首個新型城鎮化規劃《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到《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的相繼頒布實施,不僅明確了未來中國新型城鎮化的主要目標任務和發展方向,也給出了提升中國城鎮化發展質量的現實路徑。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歷了世界歷史上規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鎮化進程。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城鎮化工作,明確提出實施新型城鎮化戰略,提出走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優化布局、生態文明、文化傳承的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明確了推進城鎮化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基本原則、重點任務,推動中國城鎮化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黨的二十大報告進一步闡述了新型城鎮化戰略,提出“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為推動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指引和遵循。《“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提出,以推動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轉變城市發展方式為主線,以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戰略。在此指引下,明確了持續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完善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格局。在此過程中,從農村向城鎮地區的人口流動,被稱為“人類歷史上和平時期最大規模的人口遷徙”,是中國城鎮化重要的推動力量。近年來,農村勞動力轉移速度下降,城鎮化速度開始減緩。對此,我們需要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為進城農民工提供更高質量的基本公共服務,穩步提升城鎮化質量,扎實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
中國的城鎮化發展趨勢
城鎮化是指伴隨工業化的發展,非農產業向城鎮聚集、農村人口向城鎮集中、城鎮數量增加和規模擴大的過程,是工業化進程中必然經歷的階段。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農業生產率水平的提高,農村釋放出大量勞動力,加上城市福利體制改革因素,使城市與農村的關系發生了深刻的歷史性變化。農村富余勞動力向城鎮地區轉移,促進了城鎮化水平的提高。與此同時,行政區劃重構也成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方式①。再加上城鎮人口的自然增長,所有這些因素疊加在一起,共同帶來了中國迅速發展的城鎮化過程。
從1978年到2023年,中國城鎮人口從1.72億增長到9.33億,年均增長約為1700萬人②。中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從17.9%提高到66.2%,每年提高超過1個百分點,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穩步提升(如圖1所示)。城鎮化率的年度變動幅度有較大波動。2011年之前整體呈現上升趨勢,2011年達到峰值(1.9個百分點),之后城鎮化率的年度變動呈現下降趨勢,城鎮化速度減緩。2023年,城鎮化率年度變動有所回升。
以上分析的城鎮化率是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即一個國家(地區)城鎮常住人口占該國家(地區)總人口的比例,是衡量城鎮化水平高低、反映城鎮化進程的重要指標,主要反映常住人口的城鄉分布情況。然而,由于城鎮常住人口數量不同于城鎮戶籍人口數量,常住人口城鎮化率也難以全面反映和衡量中國城鎮化的實際進程。
戶籍人口城鎮化率不同于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戶籍人口城鎮化率主要反映戶籍人口的城鄉分布情況,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大量在城鎮就業和生活的農村勞動力及其隨遷家屬的常住地為城鎮地區,被統計為城鎮常住人口,而戶籍仍為農村戶籍,同時又被統計為農村戶籍人口。在計算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時,他們被包含在分子中,但計算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時,他們不被包含在分子中。由于戶籍制度改革采取的是漸進方式,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難以實現完全同步,戶籍人口城鎮化率一直低于常住人口城鎮化率。2013年之前,兩者之間的差距一直呈現上升趨勢,之后,兩者之間的差距基本穩定,大致保持在18個百分點左右③。
各省市自治區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存在較大差距,但近年來呈現差距縮小的趨勢。圖2給出了2000年和2022年各省市自治區的城鎮化率。2000年,上海、北京和天津的城鎮化率排在全國前三位,其中上海的城鎮化率位列全國首位(88.3%),北京和天津分別為77.5%和72.0%;廣東、遼寧和黑龍江的城鎮化率也較高,在50%—55%之間;其余省份的城鎮化率低于50%。
2000年至2022年間,大多數省市自治區的城鎮化率提升幅度在20個至40個百分點左右。上海、北京和天津的城鎮化率提升幅度較低,其中上海僅為1.0個百分點,北京和天津分別為10.0個百分點和13.1個百分點。在這期間,還有一些省份、自治區的城鎮化速度也較為緩慢,如遼寧、吉林、黑龍江、廣東和西藏,提升幅度均在20個百分點以下。但值得指出的是,除了西藏自治區外,其他省份2000年的城鎮化率已經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如廣東、遼寧和黑龍江均在50%以上,吉林為49.7%。
到2022年,上海、北京和天津的城鎮化率依然排在全國前三位,遠高于其他省份和自治區,三個直轄市的城鎮化率均在85%以上;其中上海的城鎮化率在全國依然最高,達到89.3%。廣東、江蘇、浙江、遼寧、重慶和福建的城鎮化率均超過70%。其余省份、自治區的城鎮化率大多在50%—70%之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的城鎮化率仍存在差距,但與2000年相比差距明顯縮小。
就地區而言,2000年東北地區的城鎮化率是全國最高的,接下來是東部地區,最低的是中部和西部地區(如表1所示)。2000年至2010年,東北地區城鎮化率的提升幅度最小(5.6個百分點),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城鎮化率的提升幅度相差不大,均遠高于東北地區,其中東部地區的提升幅度最大(14.5個百分點)。到2010年,東部地區超過東北地區,成為全國城鎮化率最高的地區,接下來是東北地區,最后是中部和西部地區。2010年至2022年,東部地區和東北地區城鎮化率的提升幅度基本相當,分別為12.0個和10.9個百分點,低于中部地區(17.1個百分點)和西部地區(18.8個百分點)的提升幅度。2022年,東部地區的城鎮化率依然是全國最高的,接下來是東北地區,最后是中部和西部地區。
觀察2000年至2022年間中國城鎮化率的變化,東北地區城鎮化率的提升幅度最小(16.5個百分點),西部地區城鎮化率的提升幅度最大(32.6個百分點)。由此可以發現,初始階段城鎮化率越高的地區,城鎮化率的提升幅度越小;初始階段城鎮化率越低的地區,城鎮化率的提升幅度越大。2022年,城鎮化率最高的地區與城鎮化率最低的地區相比,城鎮化率僅相差12.8個百分點,2000年這一差距為25.7個百分點。從2000年到2022年,地區之間城鎮化率的差距明顯縮小。
城鎮常住人口的增長主要來源于三個方面的因素:城鎮區域擴張、城鎮人口自然增長和農村向城鎮的人口流動。研究表明,從20世紀90年代到21世紀初,中國城鎮化70%以上歸因于農村人口流入城鎮(陳金永,2004)④。進入21世紀,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速度放緩,對城鎮化的貢獻下降。城鎮區域擴張對城鎮化的貢獻越來越明顯,成為城鎮化的一個重要來源。2021年年末,中國城鎮常住人口達到91425萬人,比2020年增加1205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64.72%,比2020年提高0.83個百分點。城鎮區域擴張、城鎮人口自然增長和農村人口流入城鎮三方面因素分別將城鎮化率提高了0.36個、0.12個和0.35個百分點,分別占城鎮化來源的43.4%、14.5%和42.2%⑤。盡管中國城鎮化速度逐步放緩,但從農村向城鎮流動的人口仍對城鎮化有著重要貢獻,他們成為支撐中國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重要力量。
農民工流動狀況及趨勢
為準確反映全國農民工規模、流向和分布等情況,2008年國家統計局建立農民工監測調查制度,在農民工輸出地開展監測調查。調查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村委會范圍內開展,調查對象為抽中調查小區和抽中住戶的所有住戶成員。調查通過分層、多階段隨機抽樣方法抽選樣本,采用入戶訪問調查的形式,按季度進行調查。調查中的農民工是指戶籍仍在農村,年內在本地從事非農產業或外出從業6個月及以上的勞動者,其中涉及本地農民工、外出農民工和進城農民工三個概念。本地農民工是指在戶籍所在鄉鎮地域以內從業的農民工,外出農民工是指在戶籍所在鄉鎮地域外從業的農民工,進城農民工是指年末居住在城鎮地域內的農民工。城鎮地域為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區域,與計算人口城鎮化率的地域范圍相一致。
農民工總量呈現增長趨勢。國家統計局發布的《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顯示,農民工總量從2008年的2.25億人增長到2022年的2.96億人,年均增長大約500萬人。從增長速度看,2011年之后,農民工總量增長速度呈現顯著的下降趨勢,2020年增長率降至負值(-1.8%),2021年和2022年又有所反彈,增長率回到正值,但2022年增長率僅為1.1%(增長311萬人)⑥。研究表明,在經歷了多年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后,在當前的勞動力市場和戶籍制度環境下,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潛力是有限的(都陽、賈朋,2018)⑦。
本地農民工增速快于外出農民工。農民工由本地農民工和外出農民工組成。從增長數量來看,本地農民工數量呈現不斷上升趨勢,從2008年的8501萬人增長到2022年的1.24億人;外出農民工數量2019年達到峰值(1.74億人),2020年下降,2021年和2022年略有回升(如圖3所示)。在外出農民工中,相當大的部分(80%左右)進入城鎮就業和居住,被稱為進城農民工。近年來,進城農民工人數穩定在1.3億人左右,略呈下降趨勢。2016年,進城農民工占城鎮就業總人數的比例為32.8%,此后逐年下降,2020年降至最低值(28.3%),2021年和2022年略有回升,分別為28.5%和28.9%⑧。盡管進城農民工占城鎮就業總人數比例有所下降,但仍為城鎮勞動力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本地農民工和外出農民工增長速度均呈現明顯的下降趨勢。國家統計局發布的《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歷年數據顯示,本地農民工和外出農民工增長速度于2020年均降為負值,其中,本地農民工增長速度為-0.4%,外出農民工增長速度為-2.7%。2021年和2022年,兩者都重回正值,但外出農民工僅有小幅反彈,本地農民工在這兩年的增長速度分別達到4.1%和2.4%。進城農民工增長速度一直很低,在2017年至2022年期間,有三年為負增長,一年為零增長,只有2017年和2021年為正增長,增長速度也僅為0.9%和1.6%。
來自中部和西部地區的農民工人數有所增長。從農民工的輸出地看,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歷年數據,來自東部地區的農民工數量較為穩定,大致保持在1億人;來自中部和西部地區的農民工數量則不斷增長,分別從2015年的9174萬人和7378萬人,增長到2022年的9852萬人和8351萬人,年均分別增長97萬人和139萬人;來自東北地區的數量處于較為穩定的狀態,大致保持在900萬人。2022年,來自東部地區和中部地區的農民工數量基本相當。
從構成來看,來自東部地區的農民工在全部農民工中所占比重呈現下降趨勢,從2015年的37.1%下降到2022年的35.2%,下降了1.9個百分點;來自中部地區的農民工所占比重較為穩定,保持在33.0%左右;來自西部地區的農民工所占比重從2015年的26.6%上升至2022年的28.2%,上升了1.6個百分點;來自東北地區的農民工所占比重較為穩定,在3.3%左右。總體來看,來自東部地區的農民工所占比重有所下降,來自西部地區的農民工所占比重有所提高,來自中部和東北地區的農民工所占比重較為穩定。
在中西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人數不斷增長。從農民工的輸入地來看,流入東部地區的農民工人數總體呈現下降趨勢,最近兩年略有回升,在1.5億人左右;流入中部和西部地區的農民工人數則不斷增長,分別從2015年的5599萬人和5209萬人,增長到2022年的6771萬人和6436萬人,年均分別增長167萬人和175萬人;流入東北地區的農民工人數處于波動狀態,大致維持在900萬人左右。2022年,流入東部地區和中部地區的農民工數量基本相當。
從構成來看,流入東部地區的農民工在全部農民工中所占比重不斷下降,從2015年的57.8%下降至2022年的52.4%,下降了5.4個百分點;流入中部和西部地區的農民工所占比重呈現不斷上升趨勢,分別從2015年的20.2%和18.8%,上升至2022年的23.0%和21.8%,分別上升了2.8個和3.0個百分點;流入東北地區的農民工所占比重大致穩定,保持在3.0%左右。流入中部和西部地區的農民工所占比重加總起來,2015年至2022年間提高了5.8個百分點。換句話說,流入東部地區的農民工所占比重有所下降,流入中西部地區的農民工比重有所提高,流入東北地區的農民工比重較為穩定。
從外出農民工跨省流動和省內流動的構成看,外出農民工總體的跨省流動比例在下降,中部、西部地區外出農民工跨省流動比例較高。國家統計局《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歷年數據顯示,外出農民工總體的跨省流動比例從2016年的45.3%下降至2022年的41.1%⑨。就地區來看,2016年至2022年,東部地區的外出農民工跨省流動比例在15%—18%之間,中部地區的這一比例在55%—62%之間,西部地區在46%—53%之間,東北地區在22%—32%之間(如圖4所示)。中部和西部地區的外出農民工跨省流動比例明顯高于東部和東北地區,東部地區外出農民工跨省流動比例最低。
從外出農民工跨省流動比例的變化看,東部和中部地區均在不斷下降,東北地區呈現上升趨勢。東部地區外出農民工的跨省流動比例從2016年的17.8%下降至2022年的15.0%;中部地區外出農民工的跨省流動比例從2016年的62.0%下降至2022年的55.6%;西部地區外出農民工的跨省流動比例從2016年的52.2%下降至2020年的46.6%,之后略有回升;東北地區的這一比例從2016年的22.9%上升至2022年的31.4%。除了東北地區外出農民工的跨省流動比例呈現上升趨勢外,東部和中部地區外出農民工的跨省流動比例均在不斷下降,西部地區的這一比例雖有波動,但也呈現下降趨勢。值得指出的是,東北地區外出農民工人數較少,近年來保持在600萬左右,占全國外出農民工的比例不到4%⑩。
東部地區外出農民工以省內流動為主。外出農民工總體的省內流動比例在提高,從2016年的54.7%上升至2022年的58.9%?。分地區看,2016年至2022年,東部地區的外出農民工省內流動比例一直在82%—85%之間,中部地區的外出農民工省內流動比例在38%—45%之間,西部地區的這一比例在47%—54%之間,東北地區在68%—78%之間。東部地區外出農民工的省內流動比例最高,接下來是東北地區,均明顯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區,中部地區外出農民工的省內流動比例最低。
東部、中部、西部地區外出農民工省內流動比例上升。從外出農民工省內流動比例的變化看,東部地區外出農民工的省內流動比例從2016年的82.2%上升至2022年的85.0%;中部和西部地區外出農民工的省內流動比例分別從2016年的38.0%和47.8%,提高至2022年的44.4%和52.5%;東北地區的這一比例則從2016年的77.1%下降至2022年的68.6%。除了東北地區外出農民工的省內流動比例呈現下降趨勢外,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外出農民工的省內流動比例均在不斷上升。
人口增長與否不能簡單以好壞來評價
作為一個有14億多人口的大國,人口是現代化建設最基本的支撐。近年來,在人口向經濟發達區域、城市群進一步集聚的同時,一些區域人口持續減少問題也日益凸顯。人口變動是自然變動和機械變動共同作用的結果。從衡量生育水平最常用的綜合指標之一的總和生育率來看,其一般是指假設婦女按照某一年的年齡別生育率度過整個育齡期,平均每個婦女生育的孩子數。總和生育率達到2.1即為生育率更替水平,一旦達到生育率更替水平,出生和死亡將逐漸趨于均衡,在沒有國際遷入與遷出的情況下,人口將最終停止增長,保持穩定狀態。
在生育政策和經濟發展的共同作用下,中國的生育率在較短時間內大幅度降低(都陽,2005)?。1970年至1980年間,中國的總和生育率不斷下降。但直到20世紀80年代早期,總和生育率仍高于更替水平。隨著20世紀80年代開始實施嚴格的獨生子女政策,加上改革開放后經濟社會高速發展,中國的生育率進一步降低,總和生育率在20世紀90年代初已降至更替水平以下,并呈現不斷下降趨勢,持續處于低生育水平(郭志剛,2013)?。近年來,中國進行了一系列生育政策調整,包括2011年全面實施“雙獨二孩”政策、2013年實施“單獨二孩”政策、2015年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以及2021年實施一對夫婦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等等。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顯示,中國的總和生育率為1.047;2020年全國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公布的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為1.3。
在人口出生率處于持續下降態勢的同時,隨著醫療衛生條件的進步,人口死亡率長期處于低水平,只是近年來隨著老齡化水平的提高,死亡率有小幅反彈。在出生率和死亡率的共同作用下,人口自然增長率持續下降,2021年中國人口自然增長率僅為0.34‰。2022年,人口自然增長率首次降至負值,為-0.60‰。2023年我國人口自然增長率為-1.48‰。2022年年末全國人口為141175萬人,比2021年年末減少85萬人;2023年年末全國人口為140967萬人,比2022年年末減少208萬人?。人口負增長引起了政府部門和學者的廣泛關注。
在全國人口自然增長率不斷下降并降至負值的情況下,人口機械變動成為常住人口變動的重要影響因素,而人口機械變動必然受到與遷移相關的政策影響,戶籍制度就是其中之一,而且是影響遷移的最重要政策。盡管近年來中國進行了一系列戶籍制度改革,但由于不同城市的戶籍制度改革內容存在差異,實施進度并不同步,各城市常住人口增長狀況出現差異也就是再正常不過的現象。
2022年,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等城市常住人口出現了負增長。與此同時,一些城市常住人口則繼續增長。實際上,北京常住人口自2017年即已出現負增長,此后年份中均處于負增長狀態。上海、廣州和深圳等城市常住人口則是2022年首次出現負增長。值得指出的是,這些城市的負增長人數并不高,上海為13.5萬,北京、廣州和深圳分別僅為4.3萬、7.6萬和2.0萬。即便是負增長人數最多的上海,負增長人數占常住人口比例也僅為0.5%。
與此同時,2022年杭州常住人口增長了17.2萬,南昌常住人口增長了10.0萬,成都、青島、鄭州、南京和寧波等城市的常住人口增長均處于6.0萬—9.0萬之間。表面上看,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常住人口出現了負增長的情況下,這些城市的情況恰好相反,常住人口呈正增長狀態。然而,仔細觀察不難發現,盡管2022年這些城市常住人口為正增長,但除了南京外,其他城市增長幅度與之前年份相比均有較大縮減。近年來南京常住人口增長幅度一直較小,2017年至2020年每年增長均在5.5萬人以下。2021年略高,增長了10.4萬人,但2022年又降至6.8萬人。
2022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提出,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落戶限制,全面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的I型大城市落戶條件。完善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積分落戶政策,各城市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落戶辦法。近年來,北京、上海等城市均出臺了落戶積分等政策,但與其他城市相比落戶條件顯然更為嚴格。而很多城市為了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采取了具有較大力度的吸引人口流入的政策,常住人口繼續處于增長狀態。
以體制機制創新扎實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十四五”期間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戰略,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65%。2022年中國城鎮化率達到65.2%,已經實現這一目標,2023年進一步提高到66.2%。聯合國《世界城鎮化展望》報告顯示,2020年中高收入國家的平均城鎮化率為68.3%,高收入國家的平均城鎮化率超過80%?。這意味著,如果2030年中國邁進高收入國家的行列,而且城鎮化水平與高收入國家相當,那么,在未來六七年的時間里,中國城鎮化率還有14個百分點左右的提升空間。
正如前文所提出的,城鎮常住人口的增長主要來源于三個方面的因素:城鎮區域擴張、城鎮人口自然增長和農村向城鎮的人口流動。目前來看,城鎮區域擴張和農村向城鎮的人口流動成為城鎮化的重要貢獻力量。同時,我們必須認識到,通過城鎮區域擴張的方式提高城鎮化率,既不會帶來資源重新配置效率,也不能增加實際的勞動力供給。而通過促進農村向城鎮的人口流動提高城鎮化率,能夠穩定勞動力供給數量,提高資源重新配置效率進而提高全要素生產率。
因此,應進一步深化戶籍及相關制度改革,把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擺在突出位置,讓有意愿的進城農民工在城鎮落戶,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縮小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之間的差距,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進程。通過讓進城農民工與城市本地居民同等地享受社會保障、義務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實現農民工及其家庭的市民化,才能更快更好地推進新型城鎮化。我們要繼續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穩步提升城鎮化質量,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實有力的支撐。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注:本文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項項目“中國人口轉變的獨特性、經濟影響及政策研究”(項目編號:72141310)階段性成果】
【注釋】
①行政區劃重構對城鎮化的推進主要通過兩種方式實現:一是通過城市數目的增加即新生城市來提高城鎮化,二是在城市數量不變的情況下,通過“村改居”“縣改區”等方式實現城市的外延式發展。
②?根據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年鑒(2023)》和《中華人民共和國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數據計算得到。
③根據國家統計局網站數據計算得到。
④陳金永:《中國戶籍制度改革和城鄉人口遷移》,《中國勞動經濟學》,2004年第1期。
⑤根據國家統計局網站(http://www.stats.gov.cn/sj/sjjd/202302/t20230202_1896587.html)數據計算得到。
⑥⑨⑩?根據國家統計局《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歷年)數據計算得到。
⑦都陽、賈朋:《勞動供給與經濟增長》,《勞動經濟研究》,2018年第3期。
⑧利用國家統計局《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歷年)和《中國統計年鑒》(歷年)數據計算得到。
?都陽:《中國低生育率水平的形成及其對長期經濟增長的影響》,《世界經濟》,2005年第12期。
?郭志剛:《中國人口生育水平低在何處——基于六普數據的分析》,《中國人口科學》,2013年第2期。
?來自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人口司網站:https://population.un.org/wup/。
責編/賈娜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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