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歷經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四個階段,中國共產黨從完善紀律制度、加強紀律教育、優化紀檢機構、嚴格紀律執行等方面不斷推進紀律建設實踐向前發展。百余年來,黨的紀律建設實踐積累了豐富經驗,對當下和未來實踐具有啟示意義,主要包括嚴明紀律規矩是基本遵循,重視政治紀律是關鍵舉措,完善黨內法規是制度前提,強化紀律教育是基礎工程,紀檢機構建設是有力保障,從嚴執行黨紀是根本保證。
【關鍵詞】中國共產黨 紀律建設 黨紀學習教育 【中圖分類號】D262.6 【文獻標識碼】A
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是黨不斷推動革命、建設、改革事業向前發展的重要法寶。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是破解大黨獨有難題的重要途徑,是實現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重要保障。一定意義上說,黨的百余年奮斗史,就是一部紀律建設史。在這一過程中,我們黨繼承和發展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積極推進黨的紀律建設實踐,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提供了制度利器,為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創造了基礎條件,為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供了可靠保證,成為黨從小到大、由弱到強、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的堅強保障。我們黨在長期紀律建設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經驗,留下了寶貴啟示。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黨的紀律建設實踐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為了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中國共產黨在求生存、圖發展的過程中深刻認識到必須嚴明紀律以確保革命事業的順利推進,因此始終把紀律建設擺在重要位置。
首先,把各項紀律規范立起來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們黨加強紀律規范建設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紀律規范主要體現在黨章中。黨的一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就有多條涉及紀律的內容,其中明確規定了黨的組織紀律和保密紀律。黨的二大通過的黨章將“紀律”單獨列出,并明確了九條紀律要求。經過黨的三大、黨的四大修改后,這些條文更加細化全面。黨的五大黨章強調:“嚴格黨的紀律是全體黨員及全體黨部最初的最重要的義務。”另一方面,在我們黨通過的各種“議決案”中,也有關于紀律的規定。比如,1922年7月,黨的二大通過的《關于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指出:“凡一個革命的黨,若是缺少嚴密的集權的有紀律的組織與訓練,那就只有革命的愿望便不能夠有力量去做革命的運動。”此外,黨的六屆六中全會、黨的七大等重要會議以及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頒布的各種文件,都有就黨的紀律問題展開探討,有助于黨的紀律制度化建設更好發展,為奪取全國政權創造了有利條件。
其次,重視紀律教育是我們黨在革命戰爭年代形成的優良傳統。建黨伊始,中國共產黨就非常重視紀律教育。毛澤東同志指出:“必須對黨員進行有關黨的紀律的教育,既使一般黨員能遵守紀律,又使一般黨員能監督黨的領袖人物也一起遵守紀律,避免再發生張國燾事件。”在中國共產黨成立20周年之際,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增強黨性的決定》,明確要求加強黨紀教育。1942年起,中國共產黨在全黨范圍內開展整風運動,將紀律教育視為重要一環。具言之,黨中央下發了《關于在職干部教育的指示》等文件,同時將《毛澤東論反對自由主義》《列寧、斯大林等論黨的紀律與黨的民主》等相關文獻列入必讀目錄,組織全黨學習。在軍隊方面,毛澤東同志強調,“任何部隊,在每一次行動前,必須進行一次公開的全體的紀律教育”,并提出了“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的口號。這種對紀律教育的重視成為贏得革命勝利的堅實保障。
再次,根據革命形勢的發展和出現的新情況及時建立和調整紀律檢查機構。我們黨成立之初的紀律審查工作,主要是由中央執行委員會和各級黨部承擔。1925年春,中共廣東區執行委員會成立了中共歷史上第一個地方紀律檢查機關。黨的五大選舉產生了中央監察委員會,這是黨的歷史上首個黨內監察機構。黨的六大撤銷了中央監察委員會,設立了中央審查委員會,但它并非真正的黨內專門監督機構。1933年9月,中共中央決定設立中央黨務委員會和中央蘇區省縣監察委員會。1938年,我們黨決定在解放區設立黨內監察機構,推動了黨的基層紀律檢查機構的設置與完善。1945年,黨的七大黨章專設“黨的監察機關”部分,對各級監察委員會的產生和工作方式等作了規定。此外,我們黨還指導解放區人民政府建立了行政監察機構,為后續實踐積累了經驗。
最后,通過嚴格紀律執行保障奪取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我們黨不僅看重黨紀規范的制定,而且強調落實。建黨之初,蔡和森同志就曾提出黨的紀律是“鐵的紀律”。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我們黨將嚴肅黨內紀律視為一切工作的基礎,強調“決不能使黨的鐵的紀律有絲毫的松懈”。1927年通過的《政治紀律決議案》,對錯誤執行黨中央決策的機關及個人予以處分,彰顯了黨的嚴格執紀。1931年通過的《黨的建設問題決議案》,將嚴格執行黨紀明確為當前工作的重點。抗日戰爭時期,我們黨對黃克功、劉力功等人的嚴肅處理樹立了黨紀威嚴。1938年,毛澤東同志在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上要求從中央到地方的領導機關,必須認真實行黨的法紀。基于形勢和任務的變化,黨的七大著重強調了政治紀律。黨的七大黨章將“四個服從”確立為黨的組織紀律,提出了有利于強化執紀的“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
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黨的紀律建設實踐
毛澤東同志指出:“為了建設一個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必須有中央的強有力的統一領導,必須有全國的統一計劃和統一紀律,破壞這種必要的統一,是不允許的。”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我們黨對紀律建設展開了進一步的探索。
一是根據全面執政條件下的新形勢及時制定紀律規范。我們黨在總結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紀律制度建設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一系列有關黨的紀律建設的法規制度,奠定了黨在全面執政條件下紀律建設的制度基礎。比如,為了加強組織紀律建設,我們黨頒布了《關于發展和鞏固黨的組織的指示》等;為了加強廉潔紀律建設,我們黨頒布了《中共中央關于在“三反”運動中黨員犯有貪污、浪費、官僚主義錯誤給予黨內處分的規定》等;為了解決黨內各種違法亂紀問題,我們黨頒布了《關于反對官僚主義、反對命令主義、反對違法亂紀的指示》等;針對黨內分裂活動,我們黨通過了《關于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等。1956年,黨的八大黨章確立了延續至今的紀律處分體系,并對黨的執紀機構作出新規定。這一時期,黨的紀律制度化建設不斷向前推進,但也曾遭受沖擊,比如黨的九大黨章、黨的十大黨章取消了“紀律”專章。
二是根據全面執政后歷史方位的新變化更加重視紀律教育。我們黨將紀律教育明確為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基本職責,強調其重要性。1950年開展的整風運動有效增強了全黨的紀律觀念。在此基礎上,《關于整頓黨的基層組織的決議》強調要對黨員開展普遍教育,使其強化紀律意識。黨的八大黨章規定,對于犯錯的黨員要“把他們留在黨內加以教育”,這里的教育包括且應當以紀律教育為主。1963年至1966年,我們黨在全國城鄉開展了涵蓋紀律教育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此外,隨著社會主義建設的推進,我們黨還不斷推動干部紀律教育的正規化。
三是根據新中國成立后面臨的新任務全面加強紀檢機構建設。1949年11月,《關于成立中央及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決定》出臺。此后,我們黨相繼頒布工作細則等各種規定,為其履職盡責提供了制度保障。1955年3月,黨的全國代表會議決定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代替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1956年,黨的八大黨章專設了“黨的監察機關”部分,使各級監察委員會發揮了更大作用。1962年9月,我們黨首次提出各級監察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同級國家機關的黨員的監督工作”,并對其派駐權作了明確規定,構成派駐紀檢組的雛形。1969年4月,中央監察委員會撤銷。此外,我們黨對執紀機構也進行了改革,提出紀律檢查機關推行雙重領導體制,還決定設立各級監察委員。
四是以嚴格的紀律執行保障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事業順利推進。新中國成立后,執政黨的角色定位使得我們黨需要接受各方監督,黨的紀律建設要求也由此提高,因而我們黨在這一時期更加強調紀律的有效執行,以保障各項事業順利推進。這一時期,我們黨查處了劉青山、張子善的貪污大案和高崗、饒漱石的反黨分裂活動,捍衛了黨紀權威。得益于1950年開始的整風運動,以及之后開展的整黨運動、“三反運動”等,黨的紀律性顯著增強。黨的八大把嚴格執行黨的紀律視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實現黨的任務的重要保證。
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黨的紀律建設實踐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指出:“全體黨員和黨的干部,人人遵守黨的紀律,是恢復黨和國家正常政治生活的起碼要求。”鄧小平同志指出:“為了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必須加強黨的紀律。”這些論述標識了紀律建設的地位作用,指引著這一時期紀律建設的實踐方向。
首先,根據改革開放新形勢推進紀律規范化系統化發展。改革開放后,黨的紀律制度化建設進入穩定發展時期。以黨的十二大黨章為標志,“黨的紀律”專章的重設預示著黨紀處分制度開始走向系統化新階段。此后,黨中央擬定了一系列黨內法規制度。1997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是我們黨在執行紀律方面的首部條例。2003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進一步將黨的紀律分為組織、人事、廉潔自律及財經等方面內容。黨中央、中央紀委還先后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等。經過長期努力,黨的紀律建設法規制度逐漸形成涵蓋黨章、準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等不同效力位階的成熟體系。2007年,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形成反腐倡廉制度體系。2012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就黨內法規制定規范問題作了詳細說明,成為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根本遵循。
其次,根據改革開放新任務深化紀律教育。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規定中央和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要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1983年2月,《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員教育工作的通知》指出:“黨的紀律是執行路線的保證。”“懂得健全民主集中制,加強黨的紀律,是發揮黨員、干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黨的戰斗力的關鍵。”黨的十五大進一步提出,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礎”。這些論斷體現了我們黨對紀律教育的重視。簡言之,這一時期黨的紀律教育主要圍繞政治、組織、人事、群眾、財經、生活、保密等內容展開,將戲曲、說唱等作為載體,豐富了黨的紀律教育形式。同時,更重要的是,這一時期的紀律教育日益規范化、制度化,黨的紀律教育的實效性穩步提升,其規范化和制度化建設也日益成熟。
再次,適應改革開放新要求恢復紀檢機構和優化紀檢體制機制。改革開放后,中央和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得到恢復與重建,同時,黨中央進一步理順了紀律檢查機關的領導體制,優化了紀律檢查機關的運行機制。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為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開展指明了方向,1979年1月召開的中央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對紀檢機構建設起到了指導和助推作用。黨的十二大黨章專門增寫“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一章,對紀檢機關的產生、領導體制、任務與職權等問題作了詳細說明。同時,黨章還規定,中央紀委可以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黨的紀律檢查組或紀律檢查員,為派駐監督提供了制度依據。黨的十三大黨章規定,中央紀委應以“書記、副書記”體制取代原本的“第一書記”體制。1993年,中央紀委與監察部合署辦公,這是新時期黨政監督體制的重大改革,有利于進一步強化執紀監督。這一時期,我們黨還注重建立派駐機構,實施派駐監督。為確保派駐機構的獨立性,中央計劃對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并于2005年底基本實現這一目標。
最后,以嚴格的紀律執行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順利推進。改革開放后,我們黨以“不許任何人干擾黨紀的執行”的魄力狠抓執紀落實。1984年10月,陳云同志在對《關于加強紀律檢查工作,保證改革順利進行》的報告的批示中指出:“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黨的紀律。”黨的十四大報告指出:“黨員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違反黨的紀律,都必須給以應有的處理。”黨的十五大報告指出:“要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堅持在紀律面前人人平等。”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都要嚴格遵守黨的紀律,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黨的十六大黨章增加了“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等內容,豐富了紀檢工作的內涵。總之,我們黨在本時期特別強調遵守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以保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黨的紀律建設實踐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并將加強紀律建設視為治本之策。2017年,黨的十九大把紀律建設納入新時代黨的建設總體布局,體現了黨對紀律建設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對于指導這一時期黨的紀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黨的紀律規范在新時代得到全方位系統性強化優化細化。《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新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等文件相繼出臺,為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供了更加完善的配套保障。我們黨于2015年、2018年、2023年三次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新時代紀律建設的新鮮經驗總結提升為明確要求,使黨紀更加科學規范,且符合當前實際。此外,我們黨新制定或修訂了系列黨內法規和紀律條例,確保黨員干部有規可依、有紀必執,對于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產生了積極影響。
二是根據新時代新任務扎實推進紀律教育常態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深入開展紀律教育,加強學習宣傳教育。”“黨的各級組織要積極探索紀律教育經常化、制度化的途徑。”黨在這一時期進行紀律教育的力度持續加大、水平不斷提高、效果更加顯著,且十分重視紀律教育的針對性和持續性,不斷改善方式方法。具體來看,一方面,我們黨在從中央到地方和基層的各種機構的培訓課程中,設立了黨紀學習專題。另一方面,我們黨將經常性和短時期、集中式的紀律教育有機結合,推進了紀律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此外,我們黨還特別注重把紀律教育融入各種主題教育中,豐富了紀律教育的開展方式。總之,自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先后部署開展了六次黨內集中教育,每一次都包含紀律的內容,筑牢了黨員干部遵紀的思想基礎。
三是根據新時代新要求持續縱深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進入新時代以來,我們黨為完善紀檢機關領導體制而不懈探索,確保紀檢機關雙重領導體制更加科學規范。為強化派駐監督,我們黨進一步強化中央紀委對派駐機構的直接領導,為派駐監督創造了條件。黨的十九大黨章進一步明確了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的定位。此外,我們黨還創造性地推進了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明確提出制定國家監察法。2018年2月,《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要求各級監察委員會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實現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相統一,確保一切公權力的行使都在陽光之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和之后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提供了憲法和法律保障。2019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其作用在于通過強化約束來防止執紀權力的濫用。
四是以嚴格的紀律執行保障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各項事業順利推進。進入新時代以來,我們黨反復強調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做到嚴格執紀。其一,落實“兩個責任”。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厘清了兩者在管黨治黨過程中的功能定位,有利于厘清權責與形成合力,保障紀律的有效執行。其二,發揮“巡視利劍”作用。我們黨深刻把握形勢變化的現實要求,不斷推進巡視工作創新,賦予巡視以新的活力,充分發揮了其應有作用。其三,貫徹依法執紀的“四種形態”。“四種形態”體現了嚴管和厚愛相結合,以及“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貫方針,反映了我們黨對深入推進黨的建設的認識深化和實踐進展。
中國共產黨紀律建設百年實踐的重要啟示
其一,嚴明紀律規矩是基本遵循。紀律嚴明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本質特征。加強紀律建設,是我們黨攻堅克難、不斷取得勝利的重要法寶。只有嚴明紀律規矩,黨的肌體才能永葆純潔,從而使黨組織更具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新時代新征程,我們黨要保證長期執政,就需要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堅持用紀律管黨治黨,做到有紀必執、有違必查,始終保持紀律的嚴肅性。
其二,重視政治紀律是關鍵舉措。我們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才能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始終立于不敗之地。政治紀律決定了一個政黨的根本政治立場、方向、原則,在黨的紀律中,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重要基礎。嚴明黨的紀律,首要的就是嚴明政治紀律。奮進新征程,需要堅持把嚴守政治紀律放在首位,促進全黨始終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為黨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提供重要保證。
其三,完善黨內法規是制度前提。黨內法規是黨的紀律建設順利推進的重要保障。回顧歷史,黨始終將黨內法規作為紀律建設的主要抓手,堅持從實際出發,從嚴制定系列黨紀條規。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立足新的歷史條件,立體式全方位推進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取得了歷史性成就。黨規黨紀的籠子越扎越緊,握緊全面從嚴管黨治黨的“尺子”,管黨治黨由此取得了顯著成效。
其四,強化紀律教育是基礎工程。紀律教育影響從嚴治黨的事業全局。一旦放松紀律教育,便容易導致黨員干部思想滑坡、腐化變質。作為百年大黨,我們黨在各個歷史時期特別是重要歷史節點都十分重視對全黨的紀律教育,積累了豐富經驗。進入新時代以來,從中央八項規定的出臺到歷次主題教育的開展,紀律教育均為重要內容。踏上新征程,需要加強黨的紀律教育,以統一全黨的認識和行動,確保全黨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其五,紀檢機構建設是有力保障。嚴明黨的紀律離不開紀檢機構的支撐。歷史和實踐業已證實,紀檢機構建設有力,黨的紀律就能得到很好執行,各項事業發展也有了依靠;反之,黨和國家事業就會遇到困難。因此,黨的紀律的執行需要具有一定獨立性、權威性的專門機構來履職盡責。只有高度重視和強化黨內專門執紀機構的建設,黨的紀律建設才能落在實處。
其六,從嚴執行黨紀是根本保證。紀律貴在執行。再嚴格的紀律,如果得不到切實貫徹執行,那也只能是“稻草人”“紙老虎”。我們黨自成立以來,始終把嚴格執紀作為自身發展的有力武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提高制度執行力,讓制度、紀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使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制度化、經常化,使黨員、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新時代新征程,需要把紀律執行作為判斷黨紀建設成效的重要尺度,推動各級各類黨組織嚴格執紀,使紀律的應有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幫助黨破解自我監督難題,永葆先進性和純潔性。
(作者為中山大學中共黨史黨建研究院執行院長、馬克思主義學院副院長、教授,廣東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
【注: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課題“中國共產黨百年奮斗中堅持敢于斗爭經驗研究”(項目編號:22ZDA015)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丁俊萍:《黨的紀律建設的歷史考察》《武漢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2016年第1期。
②強舸、馬正立:《紀律建設若干原則、重大舉措及十八大以來發展歷程》,《中共黨史研究》,2018年第3期。
③段妍:《中國共產黨政治紀律的思想探源及其制度建設》,《馬克思主義研究》,2020 年第4期。
④尤國珍:《百年經驗與時代要求:黨紀律建設的創新路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2020年第1期。
責編/謝帥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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