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布《關于做好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科學編制2024年、2025年住房發展年度計劃,提前謀劃2026年至2030年住房發展規劃。
當前,我國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城鎮化從快速發展中后期向成熟期過渡,全國城鎮新增住房需求量仍有較大潛力,但需求結構和空間分布發生深刻變化,區域之間、城市之間和城市內部房地產市場發展不斷分化。從供給看,住房“有沒有”的問題已基本解決,但結構性不足問題仍然突出。房地產市場城市間分化十分明顯,如果在供需基本平衡、甚至供大于求的城市繼續大量供給,會造成當地住房嚴重過剩。即便對一些大城市來說,住房也已不是絕對性供不應求。
在新形勢下,要特別警惕住房供需錯配帶來的過剩或不足等風險。為此,各地政府全面摸清和掌握居民住房現狀和需求,科學制定和實施城市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促進住房供給和需求在多維度的精準匹配,具有很強的現實性和緊迫性。
科學編制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有助于各地根據人口變化、產業發展等情況確定住房需求,根據住房需求科學安排土地供應、引導配置金融資源,實現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錢,促進房地產市場供需平衡、結構合理,防止市場大起大落。
我國房地產市場區域特征明顯,因地制宜編制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本區域住房發展目標,可以因城施策、精準施策,提高住房政策針對性、精準性和科學性,更好滿足居民住房需求,推動住房市場和住房保障高質量發展。
科學編制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的過程,也是各地摸清住房底數,確立市場未來發展目標的過程。其中,科學確定保障性住房發展目標是重要內容。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設,是當前和今后的一項重要任務。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重點是拓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路子,應進一步明確保障性住房供應套數和戶型結構,合理確定保障范圍和準入條件,建立常態化受理機制,將符合條件的工薪收入群體納入輪候庫,在合理輪候期內予以保障。此外,還應以編制住房發展規劃為抓手,完善“保障+市場”的住房供應體系。
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是破解房地產發展難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治本之策。各地在謀劃住房未來發展時,還應注重完善相關基礎性制度,更好滿足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