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穩中求進、促進經濟穩中向好,一個重要方面是為經營主體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營商環境,是企業等經營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性因素和條件。從企業的籌備、開辦到最后的關閉、清算,整個過程所涉及的體制與政策因素,都是營商環境。營商環境涉及投資經營的活躍度、社會的創新度,以及地區發展的競爭力和可持續能力。這是考察我國營商環境建設狀況的一個基本出發點。
我國營商環境建設取得的主要進展
營商環境的構造主體是政府。近年來,各級政府圍繞營商環境建設和優化做了大量工作。從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到各個地方政府積極努力,我國營商環境建設一步一個腳印,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企業等面臨的體制與政策狀況有了顯著改善。
世界銀行的國別評價報告一般以十項指標的具體辦理狀況作為評價標準,包括開辦企業、申請建筑許可、獲得電力供應、獲得信貸等,通過這些事項辦理體現的效率、成本等來評價一個國家營商環境的狀況,并進行排位。我國的取樣地主要是北京和上海。世界銀行對我國營商環境建設給予了高度的評價,世界排名從2013年的96位上升到2018年的31位。按照世界銀行報告的排位,我國的營商環境狀況超過了西方一些發達國家。當然,這兩年世界銀行停止發布原有的評價報告,稱將重新構建新的評估體系來評估各經濟體的商業和投資環境。但我國優化營商環境的步伐并沒有停止,而且力度越來越大。從實際看,我國營商環境建設取得了普遍認可的進展,抓營商環境建設已成為很多地方黨委政府的一種行動自覺。
把營商環境建設主要放在“提效”和“讓利”上,既有局限也不可持續
總體上說,近年來我國營商環境建設主要圍繞兩個詞展開。一個是“提效”,即提高效率;另一個是“讓利”,即提供優惠。所謂“提效”,就是對原來審批程序過繁、耗時過長、成本過高的審批管理方式進行改革,提高效率。簡政放權和優化服務,主要是基于此來下力氣的。其路徑主要依靠體制改革、管理創新和科技手段賦能。而“讓利”主要是通過對投資經營主體施以差別化的土地、財政和金融等政策來體現。在很長一段時間,一些地方政府把它作為招商引資的重要手段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提效”也好,“讓利”也好,在一定時期和一定條件下都是必要的。企業希望在項目上相關審批盡可能減少,在時間上盡可能縮短,在成本上盡可能降低,也希望在土地、貸款、稅收等方面獲得優惠。所以,對于政府的“提效”和“讓利”,企業或企業家們是高度認可的。但如果把營商環境建設主要放在“提效”和“讓利”上,則是有局限性的,也是不可持續的。
為什么不可持續呢?先說“讓利”。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經濟管理日益科學規范,以及與國際高水平的投資貿易規則對標接軌,以減免稅收為主要形式的讓利做法不宜持續也不可持續。從國際上看,發達國家和地區很少有通過稅收減免、土地低價和無償地轉讓等進行招商引資的。“讓利”不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做法,也不是成熟的宏觀管理和經濟調節的主要手段。這條路,開始走走也許是必要的。事實上,現在全國大部分地區已不再把營商環境建設的重點放于此。
再說“提效”。圍繞提高辦事效率,很多地方采取了許多有效的舉措。比如,有的地方在簡政放權方面作出了創新性的努力,比較有名的是“最多跑一次”的改革。企業和群眾到政府辦事,事先就可以獲知所需材料,即使涉及多個部門也只需要到一個窗口一次性辦理,最多只要跑一次。相對于原來在審批過程中存在的不合理的“管”“卡”“壓”,企業和老百姓對此是非常歡迎的。但這方面的出路并不是無限的。我們注意到,對標“最多跑一次”,有的地方提出“零跑動”,那么再往下去就應該是“不僅不要你們跑,我還幫助你們跑”,但這樣能持續進行下去嗎?事實上,提效也是有限度的。管理清單再短,必要的審批也不能放棄;審批時間再短,也不能為零。所以,在“提效”方面要有一定的限度。一些地方喜歡提“清單最短”“程序最簡”等要求,實際上,這樣提既不符合科學原理,在實踐中也很難做到,最后會流于空談、墮于形式。
對營商環境建設來說,做到所謂“最”并不是特別重要的。特別重要的是什么呢?我思考,主要可以歸納為這樣四個方面。
一是管理內容重點不在于“少”而在于“準”。現在許多地方在比較管理清單上誰的項目更少,但清單上的管理項目再少,也不可能把它全部取消。所以,關鍵不在于“少”而在于“準”。哪些該管,哪些不該管,要清楚明白。
二是治理方式重點不在于“松”而在于“公”。簡政放權并不是放手不管,有些該管住的絲毫不能放松,但無論是松還是緊,管理的基點都應公平公正,不能預設立場,不要區別對待,不可對同一件事的評價使用兩種規則。
三是政策指向重點不在于“惠”而在于“信”。出臺的政策不應把優惠作為主基調、重點在“減、免、補”上做文章,而應當是圍繞提振投資者信心,在增強社會的能動性、創造性上下功夫。
四是服務舉措重點不在于“多”而在于“實”。有的地方出臺的一些文件往往是“拉條子”的寫法,三十條、五十條,不一而足。措施多固然好,但關鍵是要落地,或者說要落到實處,真正幫助企業和老百姓解決實際問題,否則,就會陷于空談。
我國未來營商環境建設的方向和著力點
關于營商環境建設,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了這樣兩條。第一條,要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這一條是這些年國家各種文件常常強調的。第二條,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優化營商環境。這一條有新的概括,非常重要。我國未來營商環境建設的方向可以概括為實現“兩個轉變”。第一個轉變,是要從“灑甘霖”轉向“解危困”,也就是由普惠服務延展到精準管護。要進一步拓展政策服務的深度,在繼續做好普惠性政策設計時,進一步聚焦每一個企業的具體需要,開展定制化、個性化的服務,真正使政府的政策成為為每一個企業排憂解難的具體方案。這樣,企業就有了實實在在的感受,從而體驗到政府營商環境建設的具體進步。第二個轉變,是要從“給方便”轉向“壯信心”,也就是由政策優惠深入到制度創新。“提效”“讓利”本質上還是給方便,但對于企業來說,最重要的還是要給他們“吃定心丸”,提振持續創業的信心。這就需要推進一系列的制度創新,包括一些基礎制度的創新。
結合這兩個轉變,下一步營商環境的建設應緊扣五個詞做文章。第一,“公正”。公平維護一切市場經濟條件下所需要的經濟成分的權利,包括平等保護財產權利,公平地、無差別地為所有市場經濟主體提供財政金融等政策服務,公平地解決各類企業面對的各種具體問題。企業有所求,政府就有所為,這種“為”,不只是籠統的或大而化之的,更應該是具體的或有的放矢的。第二,“透明”。政策制定既不能在書齋里進行,更不要關在書齋里搞神秘主義,要向全社會公開,使老百姓一目了然。也就是說,政策要有極高的透明度,做到上網可查、一看便知。政策透明包含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內涵清晰、無需注解,沒有題外話,沒有意中意。否則,第三者解釋就可能變形走樣。第三,“穩定”。政策法規等不僅要可把握,也要可持續,即保持連續性、穩定性,做到新官要理舊賬,人走茶也不涼。第四,“誠信”。政府要帶頭講誠信,以信感人、以信立威、以信樹誠。同時要帶動社會誠信,全面提高社會的誠信水平。要認識到,誠信是成熟的市場經濟的本質特征,也是良好營商環境的核心內容。第五,“實在”。“實”是一切措施的生命所在,一定要把所有有效的措施落到“最后一公里”,落到老百姓的鍋臺灶頭,落到企業的車間機床上。良好的政策措施不能搞花架子,不能浮在上面。
(作者系國家發改委原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