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大中小學法治教育在取得顯著成績的同時,也存在法治教師師資力量不足、實踐教育配套資源供給不充分、課堂教學效果不佳、考核評價方式科學性不足等問題。教育部門和學校應采取積極措施,加大在職法治教師的培訓,培養專門的法治教育人才,統籌法治教育實踐資源的建設和利用,完善法治教師激勵機制,優化考核評價體系,推動大中小學法治教育高質量發展。
加強教師法治培訓,培養法治教育專門人才。一方面,加大培訓力度,提升在崗教師的法治素養。具體而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教師法治知識競賽、法治教學觀摩、法治演講等活動,提升教師學習法律知識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通過專題培訓、報告會、研討會等多種方式,確保每位中小學教師每年接受一定課時的法治教育培訓。另一方面,培育法治教育專門師資隊伍。可以考慮依托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培訓基地所在的政法、師范院校,試點在“法學”學科下增設“法治教育”的二級學科,開設“法治教育”本科專業。通過開設這一新學科和新專業,推動法治教育的基礎理論研究,培養專門的法治教育人才。
加大實踐教學資源的均衡供給。一方面,重點發揮各級公檢法律所等教育資源優勢,大力推進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司法行政部門發揮對普法工作綜合協調的職能,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統籌組織和大力支持各有關部門建設針對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實踐基地;各級法院、檢察院要支持和參與實踐基地建設,安排有實踐經驗和教學能力的法官、檢察官參與實踐基地的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法治實踐教育。另一方面,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挖掘利用當地的各種法治教育資源。在家庭教育方面,應將法治教育融于家庭教育指導實踐之中,提高家長對法治教育的重視程度,鼓勵家長與子女觀看法治電視節目,引導子女形成正確的法治意識;在社會教育方面,引導當地法學院校大學生積極參與法治教育,推動大學生開展法律志愿服務活動,組織法學院校大學生到當地中小學講授法律知識,開展法治宣傳。
完善法治教師激勵機制,搭建教研交流平臺。一方面,完善法治教師的獎勵機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或引導開展“優秀法治課堂、優秀法治教育實踐活動設計、優秀法治教師”的評選活動,調動法治教師研究業務、投身教學的積極性,提高教育界和全社會對法治教師、法治教育的重視程度。針對優秀法治教師、優秀法治課堂的評選活動,既可以由教育部或地方教育廳局舉辦,也可以采取教育部門指導、高校法治教育研究機構承辦的方式來舉行。另一方面,搭建法治教育教研平臺,組織區域教師開展培訓交流,實現法治教育資源的“共建、共管、共享”。其中,由于高校的法律學習資源相對豐富,可以將現有的高等教育法治課程資源向中小學教師開放,由高校法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牽頭,同一城市的大中小學校可建立法治課程協同備課機制,就相似的教學目標共同備課,互相聽課,互通教學內容,共享教學資源,解決不同學段教學條塊分割的“梗阻”現象。
構建科學的法治教育考核評價體系。在考核評價方面,應重視將過程性評價與結果性評價相結合,把卷面考試和平時考察相結合,把知識的掌握和意識、能力的提升相結合。法治課程的政治認同和價值引領功能決定了課程評價不能單純地以理論知識為標準,還要關注能客觀反映學生思想動態和行為習慣的其他因素。在大中小學的不同學段,針對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綜合運用多種評價方法,客觀全面地檢驗法治教育的育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