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的傳統節日往往意味著團聚、紀念、新生,通過春節、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陽等傳統節日活動,我們能從祖先留下的節日遺產中,真切地感受到大自然的恩澤,充分地領悟到數千年來中國人民遺留下的寶貴生活經驗和人生智慧,深切地體會到傳統賦予我們的巨大文化力量。確立文化主體性,深入挖掘傳統節日的文化意蘊,在傳承其核心主題與符號元素的基礎上,推出更多富有時代氣息的節慶活動,是我們堅定文化自信、從歷史中汲取前行動力的有效途徑。
【關鍵詞】傳統節日 文化自信 文化主體性 【中圖分類號】G122 【文獻標識碼】A
節日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文化記憶的載體,也是一種特殊的公共文化空間。春節、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陽等傳統節日,源起于中華民族古老的時間觀念與禮儀秩序,并在漫長的發展過程中經歷過無數次的融合、改良和新變,逐漸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觀念體系和行為模式,其豐厚的文化內涵和深厚的歷史底蘊,已成為滋養中華兒女的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糧。節日和其他許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共同構成了我們文化自信的基礎,可以賦予我們在時代洪流中砥礪前行、團結奮斗的強大力量。這種力量一方面來源于當代中國人對于民族傳統的反思與文化自覺,另一方面也與來自外部的關注和認可有關,但更重要的是,人們在年復一年的節日活動實踐當中,文化主體性得以確立。在對傳統節日文化進行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的基礎上,使其更加有機地融入當代生活,能為社區和民眾帶來物質、社會和精神多方面的豐厚收益,從而真正使之成為“我們的”節日。
20世紀的傳統節日:從批判反思到文化自覺
20世紀的中國在文化上經歷了一個從自我反思到自我革命繼而走向文化自覺的過程。近代以來,受到西方政治、軍事和經濟方面的強烈沖擊,中國社會陷入自我迷茫狀態,仁人志士試圖通過文化革新來推動制度變革與民族自強。他們剪去象征保守和落后的發辮,穿上洋裝洋服,鼓勵婦女放開小腳,走出家門,接受新式教育。五四新文化運動吹響了推翻舊俗陳規、開啟文化新風的號角。
1928年,新成立的南京政府即頒布了一系列社會文化改革條例,其中就包括用新歷取代舊歷,所有傳統節日活動都要改在新歷日期舉行。然而由于民國政府缺乏動員全社會共同實施改革的能力,部分節日習俗仍在民間得以存續,一時間出現了元旦和春節兩個年節并存的現象。1949年后,政府致力于節俗改革,將春節期間的祭拜活動(迷信)、燃放鞭炮(火災和人身傷害)、大吃大喝(浪費)視為迷信、危險和浪費而不予提倡。20世紀70年代末期,黨和政府從關心群眾生活的角度出發,開始提倡舉辦春節聯歡會,倡導社會各界在團結的氛圍中一起歡度春節,并著力于保障春運和節日期間物品供應等利民舉動。1980年,全國恢復了春節放假3天的制度。
20世紀80時代,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西方的文化思潮以迅猛之勢涌入國門,中國文化再一次受到質疑和挑戰。社會上一部分人天真地相信“西方的月亮比中國圓”,習慣于以被他們理想化了的西方作為參照物。一時間,圣誕節、母親節、情人節、萬圣節等西方節日紛至沓來,受到國人的追捧,商家為了賺錢也對此加以利用,大肆渲染,以至于很多洋節逐漸成為了中國人生活中的日常,傳統節日的生存空間受到擠壓。但與此同時,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鄉愁情緒悄然而至。人們開始懷戀過去,探尋本國本民族的文化之本,加之生產力的發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民眾在生產勞動之余也有了閑暇和閑錢去經營文化活動,傳統復興的熱潮從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在全國各地蓬勃興起。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于20世紀末提出了文化自覺的概念。他說:“文化自覺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對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來歷、形成過程、所具的特色和它發展的趨向,不帶任何‘文化回歸’的意思。不是要‘復舊’,同時也不主張‘全盤西化’或‘全盤他化’。自知之明是為了加強對文化轉型的自主能力,取得決定適應新環境、新時代文化選擇的自主地位。”
從反思批判到文化自覺,這是一個對于自身傳統的否定之否定的過程,也是一個現代國家在走向獨立自強、繁榮昌盛階段的必經之路。歐洲的德國、法國,亞洲的日本等發達國家在其民族國家建立之初也曾經歷過類似的自我否定、思想混亂乃至迷失方向的時期。他們在不同程度上也都是通過從本國傳統文化中吸取養分,有效利用本民族的文化遺產,從而重新找回了文化自信和國家發展的動力。因此,文化自覺對于中國社會的現代轉型和新時代文化建設都具有重要意義,為隨后到來的文化自信奠定了基礎。
非遺保護與傳統節日文化主體性的建構
如果說20世紀90年代的文化復興熱潮主要還是由地方或民間力量推動的話,2004年以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運動就是一場由政府主導的國家行為。非遺保護政策給予包括節日在內的傳統文化以正當性和合法性,使得這些原本在民眾日常生活中得到自然傳承的民間文化有機會登堂入室,作為社會主義中國的文化之“根”與“魂”,得以保護、傳承和發揚光大。借著這股東風,2007年前后,一批民俗學者聯合社會各界發出了希望政府改革假日制度、能在傳統節日期間放假的強烈呼吁,并得到了人大代表們的支持。從2008年1月1日開始,我國實施新的國家法定節假日體系,全年節假日總天數由之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元旦放假1天、國慶節和春節各放假3天不變,“五一”國際勞動節由3天調整為1天,增設清明、端午、中秋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各放假1天。這是我國政府在時間管理制度上所采取的一項重要舉措,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標志著中國社會已經走出了20世紀的文化反思時期,進入了一個文化自信的新時代。
作為一項國策,20年來的非遺保護工作在我國取得了輝煌的成就。它建立了從國家到地方和基層的四級非遺名錄機制和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制度,不僅從外部確立了傳統民間文化的地位和價值,而且著力于提升傳承人、傳承群體和非遺社區的行動能力,培育文化傳承的內在驅動力。在目前公布的五批國家級非遺名錄中,傳統節日有76項(其中漢族節日42項),在總共492項民俗類非遺中占比大約為15%。這不僅因為節日作為重要的文化空間,有著豐富的文化內涵和歷史底蘊,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而且還因為其他很多非遺項目,如神話傳說、祭祀儀式、音樂舞蹈、體育游藝、節日飲食等等,往往都附著在大型的傳統節日活動之上,只有在節日期間才得以集中展演。
2023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文化傳承發展座談會上指出:“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遠,要有引領力、凝聚力、塑造力、輻射力,就必須有自己的主體性。”“文化自信就來自我們的文化主體性”,“有了文化主體性,就有了文化意義上堅定的自我,文化自信就有了根本依托,中國共產黨就有了引領時代的強大文化力量,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就有了國家認同的堅實文化基礎,中華文明就有了和世界其他文明交流互鑒的鮮明文化特性”。
文化主體性的確立恰恰也正是非遺保護工作中所秉持的一個核心理念,也就是在保護和傳承中特別強調個人、群體和社區的作用,重視傳承者在保護實踐中的主體性建設。這種主體性建設離不開學術研究的支持。只有在對自身的歷史和文化有著深刻理解的基礎上,才能產生牢固的文化認同感,建立文化自信。正如民俗學家鐘敬文所言:“我們要牢牢記住,我們國家的性質和歷史,記住我們是擁有大量文化遺產(其中有的還是無價之寶)的國家,記住我們的主體性——我們在引進外國文化問題上的自主性、主動性!”因此,研究和展現豐富多彩的中國傳統節日,梳理中國人時間觀念與節日體系的形成和發展歷史,摸清現存節日文化遺產的全部家底,就成了當代民俗學和其他相關學科學者的重要歷史使命。
21世紀以來,節日研究呈現出從未有過的繁榮景象。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于2009年批準、由原文化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規劃執行的國家社科基金特別委托項目“中國節日志”,包括文本、 影像志和數據庫三大部分,旨在記錄和研究我國傳統節日的原貌、演變和當代意義。據已故學者、原文化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主任李松介紹,截至2021年,僅文本已形成 5000多萬字的成果,“含 800 到 1000 個左右的田野調查,也包括通過歷史文獻的查考對節日作系統梳理”。
與此同時,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在中宣部和中央文明辦的倡導下,從2008年起持續開展“我們的節日”系列活動。該項目以全國各地的傳統節日為載體,組織節日論壇、節日調研、節日期間的展覽和展演活動等,目的在于重建傳統節日文化的話語權,為節日文化繁榮發展出謀劃策。筆者從民協相關部門負責人處了解到,2017至2023年,“我們的節日”系列活動共計舉辦140次,平均每年在20場左右,參與人數已逾百萬。
在守正創新傳統節慶活動中增進文化自信
文化主體性是文化自信的基礎,有了主體性就會有創新發展節日文化的信心和動力,節日活動的品質與效果也能得以提升,參與者會有更多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同時,節日活動可以促進社區內部與社區之間的良性互動,促進地方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在城鎮化的進程中,傳統節日的復興也能為逐漸空心化的鄉村帶來人氣和活力,通過與發展旅游相結合,有效促進鄉村振興。與此同時,城市的傳統節日振興活動也可以為新移民帶來融入當地社會的契機,讓他們在都市生活中找到精神歸屬感和文化認同感。所有這些,都構成了建立文化自信所需要的前提條件。
習近平總書記在論及文化自信時特別強調:“對文化建設來說,守正才能不迷失自我、不迷失方向,創新才能把握時代、引領時代。守正,守的是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守的是‘兩個結合’的根本要求,守的是中國共產黨的文化領導權和中華民族的文化主體性。創新,創的是新思路、新話語、新機制、新形式,要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真正做到古為今用、洋為中用、辯證取舍、推陳出新,實現傳統與現代的有機銜接。”守正創新,是當代社會傳承發展傳統節日文化所必須秉持的行動原則。只有守住正,才能堅定對于節日傳統的自信心,面對外來沖擊不迷茫不動搖;只有創新,才能適應新的社會需求,讓舊的節日傳統在今天重放光彩。事實上,節日習俗從來都不是一成不變,而是與時俱進的。例如,歷史上的寒食節、上巳節和清明節就曾不斷相互融合,最后整合為清明節一個節日。古代立春曾經是一個非常隆重的節日,但在今天,立春的很多相關習俗被合并到了春節的系列活動中,只有少數地區才保留了立春祭、打春說春等習俗。
從節日的變遷發展中,可以看出,傳承節日文化遺產要與創新發展相結合,要順應時代前進步伐和民眾的精神與心理需求,不斷地對節日的制度體系、主題和活動形式進行改良。勇于創新,實際上也是文化自信的一種表現。一個社會只有對自己的傳統節日文化有足夠的認同感和自信心,才會認認真真地去研究它、經營它、調適它,把它變成自己當下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作者為中山大學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中山大學中文系教授、博導)
【注:本文系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課題“中國傳統節日體系構建與當代傳承研究”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習近平:《在文化傳承發展座談會上的講話》,《求是》,2023年第17期。
②高丙中:《作為一個過渡禮儀的兩個慶典——對元旦與春節的一種關系的表述》,《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7年第1期。
③費孝通:《反思·對話·文化自覺》,《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7年第3期。
責編/孫垚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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