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推進種業振興是黨和國家基于國內外形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在我國種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加快推進種業振興對于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確保農民增產增收、推進鄉村振興、建設農業強國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為此,要加強種質資源的收集鑒定和保護利用,提升育種創新能力,全面增強種子企業實力,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從而進一步推動種業振興。
【關鍵詞】種業振興 糧食安全 農業強國 【中圖分類號】F324.6 【文獻標識碼】A
糧安天下,種為糧先。種業位于農業生產的源頭,是關乎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性、戰略性產業。黨的十八大以來,得益于政策的推動和支持,種業迎來了快速發展時期。目前,我國農作物自主選育的品種種植面積占95%以上,小麥、水稻、玉米三大主糧基本實現良種全覆蓋,做到了中國糧主要用中國種。我們在取得成就的同時應審時度勢,時刻關注國內外環境的變化?,F階段國際環境錯綜復雜,現代生物科技發展迅猛,種業國際競爭形勢較為嚴峻,我們應降低部分種源對國際市場的依賴度。與此同時,國內居民消費提檔升級,現有農業資源稟賦和農產品生產難以充分滿足居民健康生活對肉、蛋、奶、水果等食物均衡供給的需要。種業在種質資源利用、育種創新能力、種子企業發展和知識產權保護上仍存在不足之處,亟需依靠種業振興應對新形勢的發展需要。
黨和國家高度重視種業發展,2021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種業振興行動方案》,這是繼1962年出臺《關于加強種子工作的決定》后,再次對種業發展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我國種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2022年,習近平總書記在看望參加政協會議的農業界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界委員時強調:“種源安全關系到國家安全,必須下決心把我國種業搞上去,實現種業科技自立自強、種源自主可控。”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也對種業振興進行了詳細規劃。可見,加快推進種業振興,不僅是應對國內外環境變化的必然趨勢,也是國家發展戰略關注的重點。
加快推進種業振興的重要意義
加快推進種業振興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支撐。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必須深入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種業則是藏糧于技戰略的核心。一方面,種業振興是保障糧食數量充足的先決條件。為保障我國糧食供給充裕,可以進一步擴大種植面積和提高糧食單產。但基于我國資源約束趨緊的現實狀況,提高糧食單產更為切實可行。糧食單產的提升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但根本上取決于良種所具備的增產潛力。目前,我國良種對農業增產的貢獻率已經達到45%,為我國糧食連年豐收和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提供了關鍵支撐。推進種業振興就是要提升小麥、水稻、玉米等糧食作物單產水平,增強抵御糧食供應短缺風險的能力,確保長期有糧可購、人民群眾有糧可食。另一方面,種業振興是提升糧食供給質量的關鍵環節。進入新發展階段,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食物消費逐漸偏好于優質化和多樣化,消費目標由“吃得飽”向“吃得好”“吃得營養”“吃得健康”轉變。種業可以通過精準、定性和定向育種,創制具有優良性狀的品種,達到提升作物品質、改善作物營養的目的。加快推進種業振興,要依靠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從源頭提升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供給質量,緩解供給壓力,滿足居民消費升級和多元化需求。
加快推進種業振興是建設農業強國的主要發展方向。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建設供給保障強、科技裝備強、經營體系強、產業韌性強、競爭能力強的農業強國。其中,供給保障強、科技裝備強、競爭能力強均與種業振興密切相關。在供給保障方面,種業發展水平關乎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的穩產保供,是建設農業強國最基本、最核心的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在2022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強調:“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始終是建設農業強國的頭等大事”,并指出要“把種業振興行動切實抓出成效,把當家品種牢牢攥在自己手里”。這足以表明推進種業振興對于建設農業強國的戰略意義。在科技裝備方面,我國種業科技與裝備創新能力仍與世界領先水平存在一定差距,是建設農業強國需要重點突破之處。如果尖端前沿科技掌握不足,種業雖能“自立”,但尚不能“自強”。種業振興的核心要義就是通過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速實現種業科技自立自強,推動我國由種業大國向種業強國轉變。同時,種業科技與裝備創新能力也是影響農業競爭能力最關鍵的因素。當前基因編輯、合成生物、全基因選擇、人工智能算法等技術正處于深入發展時期,世界種業強國均奮力搶占制高點。我國雖與種業強國存在一定差距,但種業科技革命的浪潮也是加速提升育種創新能力的良好機遇,推進種業振興是搶占農業科技制高點、提升農業競爭能力的必然選擇。
加快推進種業振興是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重中之重。鄉村振興,產業興旺是重點。從發展次序上來看,種子位于農業生產的起點,種業振興自然成為推進鄉村振興的源頭環節。除提升單產和促進農民增收以外,種業振興的有力實施還可以在提高農業生產效率、推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培育特色優勢產業、打造特色農產品品牌、提升農業產業競爭力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多措并舉為鄉村振興注入活力。此外,種業振興也有利于生態宜居目標的實現。我國在農業生產中使用的化肥農藥量偏高,由此帶來了生態環境問題。經過育種攻關培育抗病蟲、抗逆、環境友好的品種,能夠有效防控病蟲災害,提高肥水利用效率,減少化肥施用量,從源頭上改善農業生態環境。推進種業振興應從種業科技創新的角度出發,著眼于農業發展的現實需要,重點圍繞產業興旺和生態宜居兩個層面助力鄉村振興目標的實現。
加快推進種業振興是確保農民增產增收的重要途徑。近年來,保障種糧農民收益逐漸成為農業領域關注的重點,種糧收益直接影響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進而影響農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國農業科學院研究結果,我國糧食每年因種質問題減產10%—20%,不利于農民收入的提升。而一粒好種子,則是確保農民增產增收的根源所在。種子質量的優劣直接影響農民的生產成本,部分品種由于品質相對較差,容易增加缺苗減產的可能性,導致生產效益偏低、生產效率低下。而較為優質的種子可以實現單粒播種,出苗率較高,且作物植株整齊、健康,減少了農民的生產投入并降低了后續作業的難度。一些具有增產特性的品種也可以通過單產的提升使農民收入大幅提高。另外,部分性狀優良的果蔬、花卉等經濟作物的推廣,是發展“一村一品”、觀光農業和促進農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方式。在保障優質種子的供給外,種業振興也可以完善農民所需的生產咨詢服務,減少農民生產的盲目性和病蟲害威脅,保障農業穩定生產。
加快推進種業振興需重點解決的問題
種質資源利用。種質資源的多樣性和優質性直接決定著育種創新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意味著種業能否培育出競爭力強的品種。雖然我國種質資源數量充足,但在多樣性和優質性上仍有所欠缺,導致我國的育種創新研究容易受到基礎材料的限制。一是種質資源的多樣性不足。截至2022年底,國家農作物種質資源庫收集保存資源總量已突破54萬份,僅次于美國的60萬份。但入庫資源基本以本土資源為主,國外的優質種質資源占比僅為24%,反映出我國育種群體遺傳基礎狹窄的問題。同時,由于以往對于種質資源挖掘與保護的意識較為淡薄,一些地方品種和主要作物野生近緣種流失,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種質資源的多樣性。根據第三次全國農作物種質資源普查與收集行動的初步統計結果,主要糧食作物地方品種數目喪失比例高達71.8%,喪失速度呈加快趨勢。
二是優質種質資源的精準鑒定不充分。由于表型精準鑒定基地和規?;驒z測平臺建設不完善,目前對農作物種質資源庫中所保存種質資源的鑒定,基本局限于表型農藝性狀的鑒定,被用于基因型和表型精準鑒定的數目不到10%,這一比例在三大糧食作物中僅有5%,能得到商業化利用的比例則更少①。而美國近10萬份玉米種質資源中約有20%能夠得到精準性狀鑒定,并能直接轉為商業化利用。對于一些攜帶重要特性和基因的種質資源的挖掘利用程度不足,無法滿足創制突破性新種質的需求,種質資源優勢尚未轉化為基因優勢。
三是種質資源交流共享程度較低。我國種質資源交流共享平臺建設尚不完善,研發單位特別是企業往往會缺少所需的育種材料,使得規?;N的難度大幅提高。從種質資源的分布情況來看,研發單位自有的種質資源公開信息較少,絕大多數仍分散在研發單位及科研人員手中,降低了種質資源的交流共享程度。并且礙于科研成果評價機制和成果轉化分配機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科研人員共享資源的意愿。同時,我國農作物種質資源共享利用也沒有形成一套規范、系統的制度體系,以致大多數申請人向農作物種質資源庫申請資源后,不能及時主動地反饋利用信息,取得的相關研究成果或權益也未能體現申請資源的貢獻,一些單位或個人甚至提出大批量“搬庫式”“備份式”獲取資源的不合理要求,影響了資源的規范管理和有序高效利用。
育種創新能力。育種創新能力是我國與種業強國存在差距的關鍵原因。雖然在現代種業提升工程、良種攻關計劃等國家種業振興相關科技項目及政策的支持下,我國的育種創新能力取得了長足進步,但在部分關鍵核心技術上仍受制于人。一是原始創新水平不高。在育種原始創新和前沿核心技術的研究上,我國與一些發達國家存在差距。我國的育種基礎研究尚處于“跟跑”狀態,作出突出貢獻的研究較少。現階段世界前沿育種研究方向集中在育種設計理論、基因挖掘、基因編輯技術、人工智能算法等尖端科技領域,而我國則更加注重新品種的選育,對于農業生物復雜性狀的形成機理和分子設計理論的研究不夠深入,基礎研究相對薄弱。雖然通過審定的新品種數量眾多,但同質化較為嚴重,大多只是在育成品種的基礎上作個別性狀的修改,缺少突破性的創新。
二是育種人才培育存在困難。我國開設種業相關專業的院?;炯性谵r業類高校和部分綜合類高校,在人才培育過程中存在同質化的現象。部分地方院校的專業建設與地方特色的融合不到位,未能更好地針對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專業建設方案。培養方案和教學模式也較為固定,對于新形勢、新階段下的種業發展需求考慮不充分,容易出現種業人才供給與需求不匹配的問題。近年來國際形勢存在諸多不穩定因素,美國等一些發達國家有著限制我國學生進入育種等科技類專業學習的意圖,可能會導致海外人才引進、研討交流等活動受到限制。
三是創新研究動力不足。在種業的商業活動中,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利益聯結機制不夠完善,導致銷售單位獲取的收益普遍高于研究單位,研究單位的收益未能充分體現其勞動價值,降低了研究人員和研究單位從事育種創新研究的意愿。并且對于育種活動來說,其往往具有投入高、周期長、收益不穩定的特點。相比之下,直接購買育成品種權的成本反而較低,更容易在較短的時間內獲得更高的收益。
四是科研成果轉化應用能力不強??蒲谐晒脑u價機制導向與市場化應用的目標之間存在偏差,現有評價機制更側重于論文、專利等科研成果的獲得,致使一些科研單位將通過品種審定作為終點,忽視了新品種的市場轉化。以大豆為例,2022年通過品種審定數量為387個,而同品種獲得品種權的數量為60個,得到應用推廣的僅有6個②。
種子企業發展。企業是種業發展中最重要的主體。我國種子企業的主體地位尚不突出,未能充分發揮在種業創新領域上的引領作用,整體實力偏弱,影響了商業化育種的進程。一是企業規模小而散。雖然經過兼并重組以后我國種子企業的規模有所擴大,但目前中小企業的占比依舊很高,領軍型企業的數量較少,種業市場集中度整體較低。根據2022年《中國農作物種業發展報告》統計,我國種子企業中有近三成經營玉米種子,同質化競爭嚴重。2021年,我國種子企業總共有7668家,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的企業僅有173家,占比僅為2.26%。其中前五名的企業實現銷售收入96.27億元,占比10.94%。目前只有隆平高科一家企業能排在國際前十位,但其銷售額卻不到拜耳的1/20,體量仍然較小。企業規模小、資源分散導致我國種子企業的整體實力不強,尚未形成集生物科技、智能化、數字化、信息化于一體的大型種業企業③,參與世界種子企業競爭的能力較弱。
二是研發投入占比少。企業的研發投入占銷售額的比例通常是衡量企業研發能力的重要指標。以我國綜合實力較強的隆平高科和荃銀高科來看,2021年隆平高科的研發投入金額為2.75億元,占營業收入的7.86%,較為接近國際種業巨頭。而荃銀高科的研發投入金額為0.83億元,僅占營業收入的3.3%,不及國際公認的5%的正常水平線。
三是“育繁推”一體化發展緩慢。目前,育種研究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為主,資金、人才等創新要素也多向這些單位流動。企業作為生物育種的主體卻往往缺少政府資金的支持,人才流通渠道也并不暢通,致使種子企業在整合種質資源、集成技術、聚集人才和資金方面乏力,基本以制種和售種業務為主,大部分不具有自主研發能力,能夠實現“育繁推”一體化的企業更是不足百家④。由此形成了公共部門主導研究、種子企業主導市場的局面,導致種業的育種、繁育和推廣環節整合程度不足,科研工作的開展無法精準面向市場需求。而國際種業巨頭已率先實現“育繁推”一體化,可以根據市場需求進行靶向育種,不僅能使品種性狀達到市場要求,還能更好地適應生產環境要求。
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是維護種業創新主體權益的最大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發創新主體的動力,從而形成種業創新的良性循環。由于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不夠完善,出現假冒偽劣、套牌剽竊等現象,影響了種業創新的后勁,也擾亂了種業市場秩序。一是侵權成本低,而維權成本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年度報告(2022)》,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植物新品種侵權民事二審案件134件,同比增長112.7%。侵權的技術門檻較低,只需套牌或更換包裝袋就能輕松盜取育成新品種,加上對于侵權處罰的力度不大,違法成本比較低,而侵權后可以獲得極高的利潤,容易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相比之下維權成本卻很高,企業若想維護自身權益不受侵害,每年需要花費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對于農民來說,侵權種子缺少保障,容易出現耽誤農時的情況,直接影響農民的經濟利益,而依靠個人力量維權的難度更大。二是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不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經修訂后于2022年3月1日開始施行,新法實施的時間尚短,對于知識產權保護的成效還不明顯。種業原始創新的難度較大、門檻較高,近年來很多新品種僅對原始品種進行一些表面或局部“修飾”,就得到實質性派生品種,這顯然是對原始創新、知識產權保護的一種侵犯?!吨腥A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修訂以后,我國逐步建立了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在司法層面,行政與司法保護的銜接不暢,各部門之間容易產生利益沖突。在監管執法層面,由于種子檢測的專業性較強,品種標準樣品管理、分子檢測技術研發應用水平較低,打假護權技術難以提供執法支持⑤。對于侵權者的行為也很難做到實時監管,使侵權者逃避侵權賠償責任有機可乘。
加快推進種業振興的實踐路徑
完善種質資源的收集鑒定和保護利用機制。種質資源是育種工作的基礎物質材料,加快推進種業振興的首要任務是加強種質資源的收集鑒定與保護利用。首先,加大種質資源收集保存力度,提升種質資源的多樣性。管理部門、科研院所和企業等多方力量應形成合力,廣泛收集種質資源,盡快摸清種質資源的家底,做到應收盡收、應保盡保。重點關注瀕危、珍稀、特有資源和地方特色種質資源,實施搶救性保護,防止種質資源的流失。積極主動開展國際合作,繁育基地和重點種子企業可以發揮規模優勢,將國外優質種質資源引入國內,并通過對引進資源的本土化研究,豐富我國的種質資源庫。另外,如隆平高科、登海種業等在國際市場上有一定競爭力的企業,可以在國外建立育種基地,直接利用當地的特色優質品種開展研究工作,以提升我國種質資源的多樣性。其次,加強對種質資源基因性狀的精準鑒定和基因挖掘。聯合高校和科研院所搭建專業化、智能化種質資源精準鑒定評價平臺和基因挖掘平臺,推動主要農作物和畜禽種源的表型和基因型精準鑒定,深度挖掘具有商業化應用價值的優異基因。圍繞種業發展的現實需求,分地區、分品類有序開展相關性狀的精準鑒定和評價,篩選一批核心種質資源,為后續育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質基礎。最后,促進種質資源的共享利用。依托現有的中國種業大數據平臺,在推動農作物種質資源數據標準化的基礎上,盡力將畜禽種源的數據補齊,實現全國范圍的種質資源信息共享,掃清不同研究單位聯合育種的障礙,力爭打破育種研究“單打獨斗”的局面。
著力提升育種創新能力,突破關鍵核心技術。育種創新能力是種業參與國際競爭的關鍵,只有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才能掌握發展主動權。一是加緊育種創新核心技術攻關。為更好地保障我國糧食安全,應重點扶持主要糧食作物、特色作物和畜禽良種的核心技術攻關,依托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重大專項等項目,整合多層次科技資金和分散在各機構的科研人才,集中力量開展基因編輯、合成生物學和人工智能育種等前沿科技的聯合攻關,重視底盤性、原創性基礎研究。“數字化+生物技術”是世界種業的發展趨勢,應實施生物育種重大項目,盡快掌握良種“定制”技術,實現由“經驗育種”向“精準育種”轉變。另外,育種研究離不開大量的資金投入,可以通過設立專項基金,加大對育種創新研究的投入和政策支持,爭取創制出具有突破性的原創成果。
二是完善育種人才的培育和引進機制。高校在培育育種人才時,應注重培養方案和教學模式的時效性,及時針對現實需要和地方特色作出調整,培養出具有引領性、系統性創新能力的高水平人才。在人才引進方面,適度提升國際頂尖育種人才和團隊的引進力度,為國內的育種研究提供國際視野,使其及時掌握國際先進技術。打破人才在企業、科研院所與高校之間的流動障礙,支持高層次人才進入企業開展聯合攻關,保留進入企業的科研人才事業單位身份。除了提供良好的薪資待遇和補貼之外,也要注重為科研人才創造良好的學術環境和科研氛圍。青年人才是育種研究的中堅力量,應破除“唯資歷”的現象,為青年人才提供展示才能的機會,不斷為人才隊伍注入活力。
三是激發研究主體動力。完善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的利益聯結機制,支持育種團隊及個人以技術轉讓、拍賣、入股等方式參與收益分配,形成按貢獻大小進行分配的收益共享機制,提高科研工作者的研發收入。對于基礎性和公益性的研究,應以國家財政投入為主,特別是對于研究周期長的項目,要保證研究經費足以覆蓋整個周期,避免因缺少資金支持而使科研成果無法落地的情況。對于應用性較強的研究,在國家適當給予補貼以外,應充分發揮資本市場的作用,以便更好地滿足市場需求。與此同時,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狀況,應鼓勵民間資本對育種研究進行投資,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提升其進行育種研發的意愿。
四是優化推廣轉化模式。著力打破科研體系與推廣體系之間的壁壘,育種研究應立足于國家和人民的現實需要,推廣標準也不能簡單地將高產作為衡量指標,應充分考慮育成品種能否滿足市場對于質量、品質的要求。另外,成果評價機制也需作出調整,評價標準要破除“唯論文”“唯數量”傾向,在考察成果是否具有創新性的基礎上,進一步關注其市場轉化能力,提升科研成果的推廣轉化效率。
全面增強種子企業實力,培育“育繁推”一體化企業。種子企業是引領種業發展最重要的主體,只有全面增強種子企業的實力,才能更好、更快地推進種業振興。首先,培育壯大種子企業。對于已經具備較強實力的龍頭企業,適當引導優勢資源和社會資本向其傾斜,強化其資源整合能力。鼓勵龍頭企業“走出去”,在全球范圍開展并購業務,兼并一些國外具有特色且規模相對較小的企業,達到擴充種質資源庫、引進先進技術的目的。對于實力相對較弱的中小企業,加速其兼并重組,逐步淘汰不具備創新能力和核心技術的企業,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和市場集中度。鼓勵大型國有企業進入種子領域,例如我國的大型石油化工企業實力雄厚,具有規模優勢和資源優勢,可以通過兼并種子企業強化其抵御風險的能力,在短時間使種子企業實力獲得大幅提高。其次,促進產學研深度合作。短期內,種子企業的主體地位尚不能完全凸顯,科研院所、高校依然是種業科技創新的主力軍,產學研協同是解決種業科技創新資源有效供給的重要途徑。為此,要持續推進國有科研機構改革,引導企業與科研機構、高校共建科研成果孵化平臺,組建多種形式的產學研聯盟,使創新鏈與產業鏈直接相連。最后,大力培育“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在深入推進科企合作的基礎上,支持種子企業與農業經營主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以建立繁種基地,農業經營主體可以通過土地、勞動力、技術入股等方式進行投資,讓各類農業經營主體成為“育繁推”一體化企業的一線生產基地。引導種子企業延伸配套服務,例如農機、農藝、田間管理等服務,達到增強客戶黏性和全程監測售出品種的目的,及時發現售出品種在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或待改進之處,實現研發和生產的良性互動,提升企業的“育繁推”一體化程度。
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優化種業發展環境。知識產權作為育種研發的保障,只有得到有效的保護才能維持種業的長遠健康發展。一方面,依靠社會力量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增強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力度,定期組織科研院所、企業等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培訓,提高科研人員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以及在遭遇侵權行為時的維權意識。也要向農戶普及講解相關法律知識,避免農戶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對于侵權行為要提高曝光程度,起到震懾作用,并加大對其侵權事實的懲罰力度,提高不法分子的違法成本。另一方面,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并提高執法水平。不斷完善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明確知識產權的使用權、所有權和處置權,從源頭避免知識產權糾紛。應清晰界定產權所有人的權利,明確他人在使用產權時的利益分配方式。依法查處并嚴厲打擊各類違法侵權行為,將品種權侵權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堅決保護育種主體的合法權益,這一點可以借鑒北京市農林科學院的經驗,其已建成全球最大農作物DNA指紋庫,能夠利用指紋庫對企業侵權行為進行有效防范。對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關于擴大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范圍與保護環節和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的規定,要強化執法人員對于內容的理解,做到科學、嚴格執法。此外,在監管方面,各級部門應不定期地對制種基地、種子企業等用種主體進行專項檢查,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借助數字化監管的手段,實現種子順向可追溯、逆向可追責。
(作者為東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現代農業發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導;東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蘭惠對本文亦有貢獻)
【注: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糧食產業‘三鏈協同’高質量發展效果評估與政策優化研究”(項目編號:23BJY188)階段性成果】
【注釋】
①王術坤、韓磊:《中國種業發展形勢與國際比較》,《農業現代化研究》,2022年第5期。
②仇煥廣等:《打好種業翻身仗:中國種業發展的困境與選擇》,《農業經濟問題》,2022年第8期。
③數據來源:中國種業大數據平臺。
④孔祥智、何欣瑋:《扎實有力地推進我國種業振興》,《理論探索》,2022年第4期。
⑤羅必良:《種業振興與糧食安全》,《華南農業大學學報》,2023年第6期。
責編/銀冰瑤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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