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加快培育外貿新動能,鞏固外貿外資基本盤,拓展中間品貿易、服務貿易、數字貿易、跨境電商出口。這是黨中央順應全球貿易發展趨勢和國際分工演進規律,結合現階段中國外貿發展現實需要作出的戰略部署。隨著數字經濟快速發展,數字技術不僅持續賦能傳統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發展,而且創造出了新的貿易模式和貿易形態,以數據為生產要素、數字服務為核心、數字訂購與交付為主要特征的數字貿易蓬勃興起,成為推動全球貿易增長的重要引擎。在此背景下,要充分認識到數字貿易在促進貿易提質升級方面的重要作用,抓住發展機遇,塑造我國國際競爭新優勢。
順應國際貿易發展趨勢
數字貿易是全球貿易發展的新趨勢,也是我國貿易規模持續穩步增長的新動力,發展數字貿易對加快建設貿易強國、實現高水平對外開放具有重大意義。
從國際看,當前全球貿易發展趨勢正從傳統的貨物貿易、價值鏈貿易、服務貿易向數字貿易升級演進,全球主要經濟體都在加大對數字貿易領域的投入力度,力圖搶占國際分工與貿易新的制高點。數字貿易的快速發展不僅能有效降低現有產品全球價值鏈的組織和協調成本,而且能提供一系列新的可貿易產品及相應的新的全球價值鏈,有利于推動構建新型全球價值鏈體系,并開辟新的發展路徑。我國要適應全球價值鏈的調整進程,在鞏固傳統貿易發展優勢的同時,順應數字經濟發展新趨勢,培育數字貿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構建起新的貿易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
從國內看,受全球經濟增長乏力、不確定性因素增加等影響,我國外貿持續穩定發展面臨一些挑戰,穩外貿壓力有所增加。發展數字貿易能夠推動全球資金、技術、人才、知識、數據、服務等要素流動暢通,不斷拓展服務可貿易的邊界,擴大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效應,增強全球貿易發展動力。展望未來,加大力度發展數字貿易是我國穩定外貿發展態勢、加快建設貿易強國的必然選擇。對此,需要提高數字貿易發展的戰略定位,完善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充分利用跨境電商、貿易數字化等手段,幫助企業拓展市場、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貿易附加值。
深刻認識現實基礎
當前,數字貿易正在成為引領全球貿易增長的重要力量,要深刻認識其面臨的優勢與差距、機遇與挑戰,更好爭取開放發展中的戰略主動。
從發展優勢看,我國具備發展數字貿易的良好基礎條件。一是我國數字經濟規模較大,數字市場前景廣闊。多年來,我國依靠龐大的國內數字消費市場,充分發揮數字經濟對國內國際雙循環的助力作用,迅速成長為僅次于美國的全球第二大數字經濟體。相關數據顯示,2022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達50.2萬億元,總量穩居世界第二,占GDP比重提升至41.5%。二是數字貿易規模位居世界前列,跨境電商出口等新業態蓬勃發展。我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B2C跨境電商交易市場,2022年可數字化交付的服務貿易規模達到2.5萬億元,跨境電商進出口規模達到2.1萬億元。三是數字平臺企業綜合實力較強,支持數字貿易發展的產業鏈優勢明顯,相關技術創新能力不斷提高,數字技術人才持續涌現,應用場景等資源要素較為充沛。
從發展機遇看,當前全球數字技術發展日新月異,為我國數字貿易發展提供了良好條件和重大機遇。一方面,數字技術的廣泛應用為產業和貿易發展拓寬了空間。物聯網、人工智能、5G等技術的應用場景不斷拓展,直播電商、移動支付、遠程制造、智能機器人、大數據營銷等新模式新業態持續涌現,跨境電商、云服務、工業互聯網等領域的各類經營主體創新活躍,為數字貿易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產業基礎。另一方面,深入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為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新機遇。我國依托自由貿易試驗區、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等開放平臺持續推進數字貿易領域改革創新,成功簽署《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并積極推進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和《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致力于對標更高標準的國際經貿規則。此外,我國大力推進“數字絲綢之路”建設,積極拓展國際合作網絡。截至2023年9月底,中國已與五大洲30個國家建立雙邊電子商務合作機制,帶動提升沿線國家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的同時,也為我國數字貿易企業走出去提供了廣闊空間。
我國數字貿易發展有很大提升空間。雖然B2C跨境電商在全球居于領先地位,但B2B跨境電商發展相對滯后,數字服務貿易發展不充分,數字服務出口國際市場占有率低。此外,我國數字平臺企業國際競爭力不足,海外收入占比不高,全球創新資源配置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同時,我國數字貿易發展還面臨著不少挑戰。一是部分關鍵核心技術受制于人,在芯片、人工智能、量子技術等領域需要進一步突破。二是數字貿易國際規則的話語權較弱,在相關規則制定方面滯后于西方發達經濟體。三是數字市場開放水平有待提高,需要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提升數字經濟和數字貿易治理水平。
把準未來發展著力點
面向未來,我國要在數字化發展浪潮中把握新機遇、應對新挑戰、塑造新優勢,推動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積極打造數字經濟對外合作開放高地。
一是明確數字貿易發展的戰略定位。加強數字貿易頂層設計,培育新業態新模式,支持數字貿易企業走出去,全力擴大數字服務出口。研究制定數字貿易重點業態目錄,出臺支持數字貿易相關的投資準入、財政金融、人才引育等政策。支持地方開展試點和示范,促進數據跨境安全、自由流動,在數字服務市場開放、電子發票和數字身份認證等方面先行試點。
二是實現跨境電商提質增效。持續推動B2C跨境電商業態創新,進一步增強消費品跨境電商優勢,積極發展B2B跨境電商貿易,擴大與制造業相關的信息技術、研發設計、知識產權等數字服務進口,以此推動技術創新和價值鏈升級。鼓勵跨境電商企業深耕行業,整合產業鏈上下游,帶動生產端個性化、定制化發展。
三是加快推進貿易數字化進程。促進數字貿易與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融合發展,支持外貿企業在貿易開發、貿易撮合、貿易執行、貿易服務等全鏈條各環節實現數字化轉型,推進貿易供采對接、貿易服務平臺、外貿基礎設施數字化。在有條件的地區建設一批全球貿易數字化領航區,在貿易科技、發展模式、激勵機制等方面進行先行先試。
四是為數字平臺企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統籌發展和安全,協調好數字貿易監管與促進政策,進一步完善細化我國網絡安全、數據跨境流動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的合規指引,豐富企業數據跨境流動安全合規的渠道。加強開展數字貿易規則相關的磋商與談判,多渠道為數字平臺企業走出去營造良好外部環境。
五是探索高水平數字貿易國際規則和標準。對標國際高水平經貿規則,推動數字領域制度型開放,積極參與數字貿易國際規則制定。充分發揮標準化在助力數字貿易企業合法合規經營、應對不合理貿易壁壘、拓展國際市場等方面的作用,加大數字貿易標準化建設力度。
(作者系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國際服務貿易研究所所長、數字貿易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