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黨委召開擴大會議,傳達學習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提出的加快發展消費金融。為促進消費金融有序發展,近年來,金融監管部門持續完善金融法規。其中,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日前就《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時表示,隨著我國經濟金融形勢的發展變化,消費金融公司行業的業務模式和風險特征均發生顯著變化,現行辦法已無法滿足消費金融公司高質量發展和監管需求。此次《征求意見稿》從股東責任、業務監管等方面進行優化調整,這有助于與現行監管法規有效銜接,推動消費金融公司規范化有序化發展。
壓實主要股東責任
消費金融公司出資人標準的調整是此次《征求意見稿》的亮點之一。通俗來講,出資人就是公司法定資本金的提供者,也就是公司股東。
《征求意見稿》顯示,消費金融公司的出資人應當為中國境內外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并分為主要出資人和一般出資人。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互聯網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歐陽日輝表示,主要出資人是指出資額不低于消費金融公司全部股本50%的出資人,一般出資人是指除主要出資人以外的其他出資人。《征求意見稿》對主要出資人、一般出資人分類管理,對其資質條件提出了不同要求,旨在促進股東發揮積極作用,切實履行股東責任。
對于消費金融公司來說,優化股東股權是構建良好公司治理機制、實現穩健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和前提。《征求意見稿》除了將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以外,還要求消費金融公司至少應當有1名具備5年以上消費金融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經驗,并且出資比例不低于擬設消費金融公司全部股本三分之一的出資人。
歐陽日輝表示,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嚴格中小金融機構準入標準和監管要求”,《征求意見稿》提高了出資人的總資產、營業收入、凈資產占比、權益性投資余額占比、持股比例等指標標準,確保消費金融公司的出資人尤其是主要出資人資本實力雄厚、財務狀況良好、資產負債率和杠桿率水平適度,提升消費金融公司股東質量,使出資人有能力、有意愿滿足消費金融公司長期發展的資本補充、合規風控等需求,提升消費金融公司的普惠金融服務能力和風險抵御能力。
星圖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薛洪言表示,提高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可以大幅提升股東話語權,推動提升消費金融公司在融資等重大決策方面的效率。同時,話語權的提升對應著積極性的提升和責任意識的提升,有助于推動大股東投入更多資源支持消費金融業務發展,同時在公司治理、合規經營等方面強化責任意識,助力消費金融公司更好發展。
然而,近年來少數金融機構股東濫用股東權利,不當干預公司經營,利用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和資產轉移等,嚴重損害了中小股東及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專家表示,針對上述股東股權亂象,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不斷彌補監管短板,加強股權管理等制度建設。《征求意見稿》從長期穩健發展角度出發,從嚴格股東準入、強化股東行為管理等維度入手,持續提升股權管理的規范性,確保股東主體資質優良、股權結構清晰透明、股東行為依法合規、股東關系良性協同。
消費金融公司治理的關鍵一環是加強股東股權管理。消費金融公司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建立和健全公司治理架構,明確各治理主體的職責邊界、履職要求,按照各司其職、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原則,構建決策科學、執行有力、監督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
歐陽日輝表示,《征求意見稿》結合近年來出臺的《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等監管制度,進一步明確主要股東在落實監管規定、資本補充、風險隔離、維護消費金融公司獨立性等方面的責任義務,旨在強化對主要股東行為的規范約束,推動主要股東依法履行義務,切實促進消費金融公司穩健經營。
細化監管防范風險
近年來,消費金融公司積極響應國家“互聯網+”戰略,是金融業數字化轉型的先行者。創新形成契合消費金融業務特點的能力優勢,利用互聯網技術提供消費信貸,服務全國范圍內新市民等普惠客群。結合其全國展業優勢,強化消費金融公司展業監管和風險防范貫穿整個《征求意見稿》始終。
歐陽日輝表示,本次辦法修訂,監管部門充分肯定消費金融公司踐行普惠金融理念,填補中低收入人群金融服務空白的作用,單設條款單獨明確消費金融公司可以全國展業,進一步凸顯了消費金融公司不受地域限制的特性,相比其他地方性銀行金融機構形成優勢。單獨明確后,使消費金融公司進一步區別于區域性經營的地方法人機構,能夠進一步發揮消費金融公司在全國范圍內的差異化服務作用,更好為新市民等普惠群體提供消費金融服務。
針對消費金融公司業務范圍與經營規則,《征求意見稿》又進一步細分為基礎業務和專項業務。具體來看,基礎業務是每家消費金融公司均可以直接從事的業務,屬于消費金融公司的基礎經營范圍,無需監管二次行政許可。專項業務屬于設置有前置行政許可的業務,消費金融公司必須在開展業務前事先向監管部門申請市場準入,獲批后才能從事專項業務,未經行政審批不得從事此類專項業務。
細分展業有助于推動消費金融公司穩健發展。專家表示,對處于起步階段的消費金融公司,其首要任務和唯一目標是培養和構建適配消費貸款發放的核心風控、科技開發等管理能力,并在各類融資籌集資金基礎上實現穩健盈利,逐步培育信貸主業根本的核心競爭力。在核心競爭力和能力建設尚未完備前,本身暫不具備開展專項業務的前置能力,貿然開展專項業務容易引發風險。因此,監管部門通過設置專項業務和基礎業務,為不同發展階段的消金公司適配不同經營范圍,實現業務發展與風險管理的均衡。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新增部分監管指標,進一步加強了消費金融公司經營風險監管。比如,杠桿率不得低于4%;擔保增信業務余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余額的50%。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李一帆表示,《征求意見稿》通過優化調整部分監管指標,比如杠桿率、擔保增信業務余額占比等,能夠加強消金公司對借款人信用資質水平的實質審查,有效防范信用風險、操作風險以及流動性風險等,進一步推動消金公司提高自主風控能力,有助于消金公司合規展業。這也體現了監管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以全面加強監管、防范化解風險為重點,凸顯防控風險這一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就《征求意見稿》答記者問時表示,消費金融公司基于風險防控需求,通過與融資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等機構合作,作為貸款的風險緩釋手段。但是部分消費金融公司長期過度依賴此種模式發展,放松對借款人信用資質水平的實質審查,自主風控能力不足,而且也面臨擔保公司無法代償的風險。借款人除了支付貸款利息之外,還需支付擔保費,間接推高了貸款綜合利率。
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分析師蘇筱芮表示,細化消費金融所涉貸款業務的風險類指標,反映出《征求意見稿》對消費金融風險管理的重視,將有效引導消費金融公司關注業務風險質量,在監管規定的范圍內實現業務的精耕細作,在未來更好地服務金融消費者。
強化合作機構管理
近期,多家消費金融公司因委外催收管理不到位等相關問題被監管處罰。專家表示,消費金融公司應當持續對合作機構進行管理,及時識別、評估因合作機構違法違規導致的風險,督促合作機構落實合規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加強對合作機構的約束管理。要求消費金融公司加強合作機構準入管理、集中度管理,對合作機構進行持續管理和評估,明確合作機構的禁止性規定,避免出現因合作機構特別是催收機構不規范催收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情形。
結合消費金融行業展業實際,必須全面做好對消費金融機構合作機構的管理。《征求意見稿》明確消費金融公司應當對合作機構實行名單制管理,并根據合作內容、風險程度對合作機構進行分類管理,確保合作機構與合作事項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
歐陽日輝表示,合作機構屬于消費金融業務鏈條的重要一環,對于消費金融公司業務發展和消保工作均具有重要影響。在合作中加強管控,始終是消費金融公司的重要任務。接下來,從嚴管控應重點管好以下關口。一是嚴把準入關口,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要求納入中介機構和第三方機構的準入、清退條件,從準入環節嚴選優質合作方,做好準入管理。二是把控好持續管理過程關口,持續監測合作機構客訴風險指標演變,做好持續監督監測。三是嚴把退出關口,對于存在違規行為機構絕不姑息,及時啟動退出機制。
此外,《征求意見稿》從借款人個人信息保護、規范收費、催收業務管理等方面對消費金融公司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提出系統性要求。海爾消費金融消保部負責人苗瑩瑩表示,為確保消費者投訴能夠及時、有效地得到處理,消費金融機構應建立完善的投訴處理流程、投訴預防機制、溯源整改機制。目前,海爾消費金融以科技為依托,以客訴數據為基礎,將投訴數據與風險模型相結合,在挖掘風險信息、提高風險識別能力、提高決策效率的同時,識別惡意投訴的特征和趨勢,預測客戶產生惡意投訴的可能性,為打擊金融黑產提供全面的數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