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青年人口結構變化、零工經濟興起、青年群體內部差異性增強等綜合影響下,新生代農民工在群體樣態、群體需求、群體意識、群體行為等方面呈現出新特征。通過對該群體進行兩次全國范圍的問卷調查發現,新生代農民工發展具有五方面的特征:群體比例逐年遞減,務工年齡不斷提高;城市定居意愿強烈,家庭遷徙現象增加;就業“脫實向虛”,身份向新型產業從業者轉變;生活方式不斷更新,價值觀念更加趨于多元;自主意識不斷增強,階層訴求日益增多。同時面臨著就業穩定性整體不高、生育意愿低、住房保障覆蓋較低、心理融入難、社會保障水平較低等問題。建議從系統謀劃新生代農民工高質量發展的政策體系和制度安排、研判勞動力市場供需關系及就業走向、關注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過程中的家庭變量和基本公共服務、暢通社會階層雙向流動渠道、加大媒體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等方面精準施策。
【關鍵詞】新生代農民工 青年高質量發展 調查研究
【中圖分類號】C916 【文獻標識碼】A
新生代農民工具有時代性、發展性、雙重性、邊緣性的群體特征。在青年人口結構變化、零工經濟興起、青年群體內部差異性增強等綜合影響下,新生代農民工在群體樣態、群體需求、群體意識、群體行為等方面呈現出新特征、面臨新問題。為此,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對該群體進行了兩次全國范圍的問卷調查,分別是2021年底對全國5005名新生代農民工開展的“新市民青年群體發展狀況調查”(以下簡稱“專項調查”),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對全國16065名新生代農民工開展的“全國青年發展狀況綜合調查”(以下簡稱“青年調查”),基于翔實數據進行深入探究。
新生代農民工發展的新特點
第一,人群基數整體較大,群體占比逐年遞減,外出務工平均年齡不斷提高
根據《2022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顯示,2022年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9562萬人,其中40歲及以下的近1.4億人,占比47.0%。相比近4億的青年總體人口,新生代農民工人群基數整體較大,已經成為產業工人和城鎮化建設的主體力量。隨著人口結構調整、受教育年限提高、城鎮化建設推進,新生代農民工在農民工群體中的占比不斷下降,特別是16-20歲、21-30歲青年占比下降趨勢較為明顯。新生代農民工的群體占比由2017年的52.4%降至2022年的47.0%,其中,16-20歲的占比由2.6%降至1.3%,21-30歲的占比由27.3%降至18.5%。新生代農民工外出務工平均年齡由34.3歲升至37.4歲,6年間增加了3.1歲。總的來看,新生代農民工人口結構與國家總體人口結構變化呈現出同步性,農民工新生力量不斷減少與老齡化問題凸顯并存的現象日益突出。
第二,城市定居意愿強烈,城市遷居行為和家庭遷徙現象日益明顯,主動選擇非市民化的行為增多
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的不斷推進,為新生代農民工群體融入城市帶來重大機遇。“青年調查”結果顯示,新生代農民工城市定居意愿十分強烈,63.2%的受訪者表示愿意在城市定居。他們的新特征表現為將單純的定居意愿轉變為明顯的遷居行為,“家庭遷居”“舉家遷徙”日益普遍。“專項調查”顯示,24.9%的新生代農民工已經在現有城市定居。其中,64.4%與配偶或對象在城市一起居住,64.7%與雙方父母在一起居住,49.6%與子女居住在一起,僅有10.3%的人表示是自己一個人生活在本城市。由此可見,新生代農民工的社會融入力度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青年開始將以往的定居意愿轉變為實際的定居行為。隨著我國消除絕對貧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持續推進鄉村振興戰略,農村集體經濟的現實紅利和潛在效益越發明顯,中小城市戶籍福利與農村戶籍福利之間的差距逐漸縮小,部分新生代農民工開始重新評估戶籍在個體發展過程中的作用,使得部分新生代農民工開始不再以戶籍市民化作為終極目標,而是采取城市就業創業與主動保留農村戶籍身份的抉擇,呈現出職業空間的城市化與主動保留農村戶籍身份的新特點。
第三,就業形態“脫實向虛”現象明顯,呈現出由傳統制造業向平臺經濟新業態轉變態勢,就業身份由“流水線工人”向“新型產業從業者”轉變
進入新時代,在非傳統經濟領域、零工方式、共享經濟和數字平臺的綜合作用下,以快遞、外賣、網約車為代表的新興平臺服務業迅速崛起,越來越多的新生代農民工涌入新行業、新業態,打破了農民工在建筑業、制造業等行業聚集就業的局面,呈現出“脫實向虛”的就業發展態勢。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22年,從事第三產業的農民工占51.7%。其中,從事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的農民工占11.9%;從事批發和零售業的農民工占12.5%;從事交通運輸及郵政業的農民工占6.8%,而從事制造業的農民工比例則由2017年的29.9%降至2022年的27.4%。從就業狀況看,新生代農民工依托互聯網等就業載體產生的靈活就業比例增加明顯。《2020年北京市外來新生代農民工監測報告》顯示,2020年北京從事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的新生代農民工比例為7.9%,比上年提高3.7個百分點,在所有行業中增幅最大,建筑業、批發零售業等降幅較大。根據美團研究院《2020年生活服務業新業態和新職業從業者報告》顯示,依托平臺經濟從事新興行業的人員中,19.7%的從業者來自商業和生活服務業(非新興行業),較2019年的18.3%提升1.4個百分點。由此可以看出,隨著互聯網經濟的發展以及科技的進步,越來越多的新生代農民工開始以兼職或專職身份在新興行業、新興業態中就業,成為新興產業從業者。
第四,個體化生活方式不斷更新,消費觀念與城市青年無太大個體差異,后物質主義價值取向初步顯現
相比傳統農民工,新生代農民工的現代性更加明顯,他們不再將城市僅僅視為純粹獲取收入的手段,更加看重在城市生活的過程和質量,在城市的嵌入程度提高,對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增強,價值觀念更加趨于多元。作為伴隨互聯網發展成長起來的一代,他們在萬千資訊的接收程度、消費觀念和消費行為等方面,與城市青年群體的差異不大。與其父輩相比,在食品、住房、娛樂休閑和生活改善等各方面,新生代農民工的消費心理和消費行為更具開放性和前衛性。“專項調查”顯示,71.2%的新生代農民工表示“能夠很快適應陌生的生活環境”,66.2%的新生代農民工表示“能夠跟上這座城市的生活節奏”。在工作之余,新生代農民工的空暇時間用于看電視或看視頻的占59.2%,與朋友聚會(37.1%)、逛街購物(33.4%)、上網(32.1%)、去電影院(27.2%)、運動健身(24.6%)、讀書/報紙/雜志(20.0%)等休閑活動的比重較高。值得注意的是,9.3%的新生代農民工較注重利用閑暇時間提升自身能力,通過參加學習培訓來增加人力資本。可以看出,新生代農民工的個體生活方式不斷迭代升級,他們樂于享受城市改革的發展紅利,追求現實快樂與高品質生活,注重個人更好發展以及城市發展空間等,后物質主義價值取向初步顯現。
第五,群體自主意識不斷增強,尋求社會階層和社會地位改變的利益訴求日趨強烈,對向上社會流動有較好預期
提升新生代農民工城市工作生活滿意度,是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方面。“青年調查”數據顯示,新生代農民工對城市工作生活滿意度整體較為認可,其中總體生活滿意度平均得分為7.51分(滿分為10分)。從分項看,他們對自己未來在城市的發展走向、職業生涯規劃、社會地位等方面的評分較低。事實上,隨著該群體對城市規則的深入理解以及自身在城市中的長期浸潤、制度的深度嵌入,群體的自主意識有所提高。部分新生代農民工仍認可“農民工”這一稱謂,但認同“新市民”“新社會階層人士”“新產業工人”的比例顯著增多,這表明新生代農民工在追求經濟收入、城市高質量生活的同時,對謀求自身階層和社會地位改變的訴求日趨強烈,特別是已經脫離打工身份、創業相對成功的人群就更加明顯。同時,盡管他們對現有社會地位的滿意度不高,但大部分人對自己社會階層向上流動抱有良好的預期。
新生代農民工發展面臨的困難問題
第一,就業穩定性不高,失業危機感漸趨強烈,水平化流動、短工化、過度勞動問題日益凸顯
新生代農民工受市場環境變化影響大,不確定性逐漸增強,流動性不斷增加。“專項調查”顯示,相當多的新生代農民工從事的是按計時或計件、按流量、按項目提成等獲得收入的工作,這些收入方式因其具有不確定性而存在不穩定的風險,22.3%的受訪者從事的工作沒有基本工資/底薪/保底工資。從過去半年的平均收入情況看,65.5%的受訪者收入不足5000元,21.5%的受訪者收入在2000元以內,8.1%的受訪者收入在500元以內。就業不穩定使他們的失業危機感漸趨強烈。“青年調查”顯示,三成左右的新生代農民工表示自己在未來三個月內有失業的可能,認為失業后再就業的難度為6.5分(最高為10分)。“中國社會狀況綜合調查(CSS)2021”(以下簡稱“CSS2021調查”)的數據顯示,新生代農民工認為自己在未來6個月失業的可能性呈現上升態勢。新生代農民工綜合技能相對匱乏,在求職過程中面臨一定困難。“專項調查”顯示,91.6%的新生代農民工表示在求職過程中遇到過困難,主要表現為缺乏工作經驗(50.3%),缺乏就業信息(37.6%),學歷低(35.5%),缺乏勞動技能(28.5%),人生地不熟(18.7%),溝通表達能力差(17.1%),性別歧視(4.4%),本地話差(3.2%),普通話差(2.8%)等(見圖1)。相較而言,缺乏工作經驗和信息、學歷和技能偏低是新生代農民工在求職過程中所面臨的突出困難。超時勞動是當前勞動就業領域較為普遍存在的經濟社會問題,新生代農民工超時勞動的現象尚未得到有效緩解。“青年調查”顯示,新生代農民工周平均工作時間超過45小時的比例達54.2%,高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每日工時不超過8個小時、平均每周工時不超過44個小時的標準。
第二,單身比例偏高,彩禮和婚房負擔較重,生育意愿偏低,深受子女養育問題困擾
新生代農民工單身比例偏高,多因素阻礙找對象。“青年調查”顯示,新生代農民工單身的比例為55.3%。單身的原因有:“暫時不想談戀愛”(48.7%),“沒合適的,不想將就”(40.7%),“個人交友圈子窄”(36.6%),“自身經濟條件限制”(19.0%),“找不到”(17.6%),“工作忙,沒時間談戀愛”(15.6%),“自身性格、外貌等因素限制”(14.8%),“流動太頻繁,無固定交友圈”(14.6%),“所在單位的聯誼和交友活動較少”(11.9%),“以往感情受挫”(8.6%),“與其他年輕人工作休息時間不同”(6.9%)等(見圖2)。由此可見,新生代農民工單身的原因以客觀上的交友范圍、工作以及經濟條件等方面的限制為主,而主觀上選擇單身的影響相對較弱。
結婚時彩禮和婚房的要求不斷提高,給新生代農民工的大家庭和小家庭都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專項調查”顯示,超過九成的新生代農民工都支付過彩禮,彩禮超過10萬元的達12.3%。在婚房方面,79.3%的新生代農民工都準備了專門的婚房。彩禮和婚房給新生代農民工家庭帶來了較大的經濟壓力,婚禮完成后有欠款的家庭占21.0%,甚至有的家庭欠款超過了10萬元。
生育比例偏低,二胎生育意愿較弱。新生代農民工一般會面臨較大的經濟、社會、文化、心理以及制度等多方面的壓力,從而使其生育條件和生育意愿受到限制。“青年調查”顯示,21.8%的已婚新生代農民工暫時沒有生育子女,當前有1個子女的群體表示不要二胎的比例為34.4%。新生代農民工生育率和二胎生育意愿在一定程度上會對我國的人口規模、三孩生育政策的實施效果及相關人口政策產生影響。
養育子女的壓力是當前重大的民生問題,青年父母在養育子女方面面臨諸多壓力和困境。“專項調查”顯示,86.2%的新生代農民工表示在子女撫育方面遇到過困難,其遇到的困難包括“時間有限,無法陪伴”(60.6%),“沒有能力輔導學業”(31.4%),“教育費用高,負擔不起”(28.6%),“與長輩教育理念不同”(26.8%),“不知道怎么跟孩子交流”(25.6%),“家里學習環境差”(13.5%),“無法在城市中/高考”(12.7%),“不能到公辦學校就讀”(12.7%),“與配偶教育理念不同”(11.8%),“老師不重視孩子”(6.0%),“孩子經常轉學,難以適應”(2.9%)等(見圖3)。“CSS2021調查”顯示,新生代農民工在過去12個月遇到過“子女教育費用高,難以承受”和“養育子女負擔過重”問題的比例分別為29.2%和25.8%。養育子女的壓力成為新生代農民工生活中的一座大山,緩解這一壓力既有助于改善其面臨的家庭和工作壓力,也有助于激發他們的生育意愿。
第三,居住空間選擇較少,居住質量整體一般,居所邊緣化與空間隔離現象愈發明顯
黨的十八大以來,新生代農民工群體的住房狀況整體不斷改善。住建部2010年就已發文將農民工納入公租房覆蓋范圍,但存在著一些戶籍等內容的限定性條件。2021年保障性租賃住房也明確提出保障新市民和青年的住房問題,但由于供給量不足以及信息不對稱等問題,一些新生代農民工難以享受到城市住房保障體系紅利。由于城市住房保障體系受制于戶籍制度,在城市高房價因素的疊加下,新生代農民工的城市居住空間選擇面相對狹窄,租房是他們在城市中的主要居住方式,因房租而產生的生活壓力普遍較大。“青年調查”表明,76.1%的受訪者居住于非自有住房,45.6%的受訪者有過租房經歷,25.2%的受訪者目前租房居住并且租房花銷占其收入的比例相對較高,其中房租占收入比例二至三成的人數比例最高(27.3%),租房費用超過收入一半的比例高達12.1%。由于難以在城市核心功能區獲得穩定居所,不少新生代農民工開始在房租低廉、流動人口集中的城市邊緣區居住,逐漸形成了相對單一化、封閉性的隔離社會網絡,影響了他們的社會融入,削弱了他們的城市認同感。
第四,新生代農民工污名化現象依舊存在,心理融入難導致社區活動參與率低,閑暇生活娛樂化現象依然突出
盡管新生代農民工在文化素養、產業分布、職業能力、生活方式、言談舉止等方面,與上一代農民工之間已經發生了非常明顯的變化,日益縮小與城市青年職工的差距,但對于農民工的污名化時有存在。在某些場景下,新生代農民工被動地“繼承了”對上一代農民工的刻板印象,如學歷低、低素質等;還被貼上了一些負面標簽,如“搶占者”“圈外人”“越軌者”等,給他們的社會形象和城市融入帶來嚴重不良影響。社區歸屬感和社區活動參與程度是社區融入的重要體現。“青年調查”顯示,僅有52.1%的新生代農民工明確表示自己是所居住社區的一分子。新生代農民工對社區活動的參與率較低,32.1%的受訪者參加過居委會選舉,22.4%的受訪者參加過社區志愿服務,18.8%的受訪者參加過社區文娛活動,12.1%的受訪者參加過社區協商議事,11.2%的受訪者曾協助調解鄰里矛盾糾紛,而41.4%的受訪者表示以上社區活動都未參加過。新生代農民工社區歸屬感較低和社區活動參與率較低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社區能夠為新生代農民工提供的資源相對有限,另一方面在于新生代農民工未能在流入社區形成關系緊密的社會關系網絡。新生代農民工的閑暇生活娛樂化現象較為突出。新生代農民工閑暇意識不斷增強,但對閑暇時間的有效利用程度不足,不利于自身素養、能力、生活質量等方面的提升。“青年調查”顯示,新生代農民工的閑暇時間以休閑娛樂為主,用于提升個人技能的時間占比相對較低,難以為職業發展提供有效積累。不良休閑習慣和方式的選擇,未能使閑暇時間的價值得到激發,未能轉化為促進自我和生活質量提高的要素。
第五,新生代農民工社會保障享有率仍有待提高,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問題依然存在
隨著社保體系的不斷完善,農民工的社會保障較之以往有了很大改善,但有效享有社會保障的比例仍舊偏低。“青年調查”顯示,新生代農民工參與社會保障的比例較低,享有基本養老保險的比例不足半數,享有基本醫療保險的比例剛過六成,其他保障享有率不足四成。較低的社會保障享有率是社會保障程度不足的體現,也是新生代農民工發展質量不高的表現,不利于他們勞動積極性的提高,有可能會影響社會穩定、制約經濟發展。同時,新生代農民工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問題仍然存在。具體而言,新生代農民工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包括:工資不能正常發放,超時工作現象嚴重且沒有相應補償,沒有節假日,勞動保障欠缺,因受教育程度、家庭背景/社會關系、相貌身體等而遭受不公平待遇等。
促進新生代農民工高質量發展的對策建議
系統謀劃新生代農民工高質量發展的政策體系和制度安排,不斷提升新生代農民工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站在推進城鎮化建設和實現共同富裕的角度,不斷完善新生代農民工政策保障體系,在現有分散的政策基礎上加以集中,在中國特色青年發展政策體系中開辟出面向新生代農民工的綜合性與專項性的發展政策,建議在制訂出臺《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2026-2035年)》時對新生代農民工予以重點關注。結合各地正在推進的青年發展型城市建設工作,在新生代農民工住房、就業、婚育、子女教育、社會保障等方面尋求制度化突破,不斷提高城市資源與福利的普惠性,減少基于戶籍的地域綁定性,切實提升中小城市落戶或市民化待遇的含金量。針對新生代農民工跨省、跨市流動的特點,推動跨地域青年發展規劃對接、青年重點項目對接以及青年工作對接,為新生代農民工發展提供日趨完善的政策支持和社會保障。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進程之中,積極統籌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建設,引導新生代農民工積極返鄉就業創業。
通過擴大就業服務供給、構建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健全勞動權益保護機制,進一步增強就業穩定性。針對新生代農民工的失業風險和較強的職業脆弱性,政府相關部門可以進一步擴大就業服務供給,聚焦制造業、服務業等重點領域,增加專項招聘頻次,搭建就業服務供需對接平臺,注重網絡的宣傳和定期發布機制,以此讓更多農民工了解用工趨勢,穩固勞動力市場。針對新生代農民工過勞以及因社保繳納、欠薪、平臺算法不公平而產生的勞動糾紛問題,建議不斷健全勞動合同機制,特別是針對靈活就業市場和新興行業,嚴格監督勞動合同法的執行,構建起新生代農民工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途徑;充分發揮群團組織協同治理、監督協調的作用,深化各地“維護青少年權益崗”建設,不斷強化該群體的勞動保障。針對部分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期望虛高但勞動素養不足的問題,相關部門可以進一步完善新生代農民工培訓機制。人力資源部門可以考慮跨省、跨地區的“能力提升培訓班”,提升專業性人力資本;勞動中介公司或勞務派遣公司要切實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探索建立“新生代農民工工作服務站”,定期開展就業專項培訓。針對部分新生代農民工缺乏工作韌勁及吃苦耐勞精神,群團組織需要加強思想政治引領,通過樹立新生代農民工的榜樣、選樹身邊優秀青年農民工代表等工作,增強他們的職業素養和工匠精神。
關注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過程中的家庭變量,持續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將政策關注點從個體化支持轉移到家庭化支持上來。長期以來,因城鄉二元結構的制約、流入地政策屬地化的影響,新生代農民工在城市中難以充分地享有城市基本公共服務,同城待遇未能得到全面有效落實,制約了其城市化和社會融入進程。雖然為解決新生代農民工社會融入已經出臺了諸多利好政策,但政策關注點更多是青年個體,沒有關注到青年家庭化遷移而產生的家庭社會融入問題。因此,在關注青年個體融入的同時,需要積極創造條件滿足新生代農民工家庭的需求,把家庭遷移和家庭融入作為政策制定的基本對象,不斷增強家庭經濟稟賦,提升家庭發展能力。現階段需要重點關注隨遷子女異地升學、青年住房、養老保障、老人贍養等急難愁盼問題,將政策關注點由個體轉變為家庭,持續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讓進城務工青年家庭作為一個整體融入城市。
正視新生代農民工的利益訴求,暢通社會階層向上流動的渠道。新生代農民工從農村進入城市已經擁有暢通的流動渠道,當前更為緊要的是使他們在城市之間的流動、職業生涯中的流動更加暢通。正視新生代農民工的利益訴求,持續消除因戶籍制度而造成的以就業歧視為典型問題的不公平待遇;使新生代農民工能夠在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等方面享受與其他群體的同等待遇;賦權新生代農民工的政治參與和民主參與,提升他們的參與水平,促進該群體有序政治參與。用好黨賦予群團組織的政治資源,加大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與新生代農民工群體的常態化溝通聯絡機制,強化對青年政治利益訴求的回應。
加大媒體宣傳力度,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不斷減少對新生代農民工群體的“污名化”和刻板印象。新生代農民工較之上一代農民工在學歷、職業技能、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等方面都有顯著提升。為此,媒體尤其是社會主流媒體需要加強對新生代農民工正面信息的多樣化報道;利用街道和社區宣傳欄等公共設施增加對新生代農民工正面形象的宣傳,主動引導和吸納新生代農民工群體參與社區相關活動,在增加對新生代農民工了解的同時,發揮新生代農民工建設社區的能量。
(作者分別為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發展研究所研究員;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發展研究所副所長、副研究員;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發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張賓對本文亦有重要貢獻)
【注: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委托項目“新興青年群體納入國家治理體系的制度設計與實踐路徑”(項目編號:21@ZH026)階段性研究成果】
責編/李丹妮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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