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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懷德: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

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既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長遠所需,也是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的當務之急。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要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堅持立德樹人、德法兼修,加強學科建設,辦好法學教育,完善以實踐為導向的培養機制,早日培養出一批政治立場堅定、專業素質過硬、通曉國際規則、精通涉外法律實務的涉外法治人才。”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為我們全面深刻認識涉外法治建設、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是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的關鍵

法律是社會生活、國家治理的準繩。涉外法律制度是國家法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涉外法治的基礎,發揮著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新征程上,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應對外部風險挑戰,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必須加強涉外法治建設。

涉外法治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全面依法治國,事關我國對外開放和外交工作大局。推進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促進國際法治進步,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要從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建設同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要求相適應的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為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營造有利法治條件和外部環境。

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聯動性強的系統工程,必須統籌國內和國際,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加強頂層設計,一體推進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協同格局。其中,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是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的關鍵。

當今世界的綜合國力競爭,說到底是人才競爭,人才越來越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資源,教育的基礎性、先導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更加突顯。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歸根到底靠人才、靠教育。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人才培養上不去,法治領域不能人才輩出,全面依法治國就不可能做好。”要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建設。”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強化現代化建設人才支撐”,旗幟鮮明地強調人才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必須堅持人才是第一資源,深入實施人才強國戰略。

涉外法治人才和隊伍作為涉外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和重要組成部分,在涉外法治建設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源頭性的地位和作用。早日培養出一批政治立場堅定、專業素質過硬、通曉國際規則、精通涉外法律實務的涉外法治人才,才能用法治方式更好地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促進國際法治進步,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二、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要加強黨的領導,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

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是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根本保證,是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最大政治優勢。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必須加強黨的領導,確保人才培養工作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必須把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落實到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只有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具備過硬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才能更好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因此,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既要遵循人才培養的一般規律,更要注重提高其政治素質,確保涉外法治人才始終心懷“國之大者”,站在服務國家戰略、維護國家利益的高度,主動參與國際規則制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助力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要夯實政治素質基礎,強化業務實踐能力,提升運用法治手段開展國際斗爭的能力。

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外交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深入研究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關于堅持統籌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的重大原創性貢獻,全面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用黨的創新理論引領涉外法治人才培養。

涉外法治人才要有堅定的理想信念。涉外法治人才大多從事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等工作,掌握重要權力,肩負重大使命。理想信念是涉外法治人才的精神支柱,思想政治素質是涉外法治人才的根本要求。要堅持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武裝頭腦,將法治人才培養成為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模范實踐者,永葆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涉外法治人才要有強烈的家國情懷,胸懷“國之大者”。涉外法治人才是涉外法治建設的推動者和踐行者,是涉外法治工作的主要力量。要努力培養胸懷祖國、胸懷人民、胸懷天下的涉外法治人才,幫助他們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擔大任,努力成為涉外法治建設領域的優秀人才。

三、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要堅持立德樹人、德法兼修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治人才培養要“堅持立德樹人、德法兼修”。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要牢牢把握培養什么人、怎樣培養人、為誰培養人這個根本問題,堅持立德樹人,把思政教育與法學教育相貫通,育人與育才相結合。涉外法治人才既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也要有卓越的涉外法治業務能力。法學院校要始終堅持立德樹人、德法兼修的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目標。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學教育要堅持立德樹人,不僅要提高學生的法學知識水平,而且要培養學生的思想道德素養。”首先要把人做好,然后才可能成為合格的法治人才。立德樹人、德法兼修是社會主義法學教育和法治人才培養的根本底色。要引導廣大涉外法治人才時刻注重自身思想品德修養,恪守法律職業倫理底線,既講大德,也講公德、講私德,努力塑造德才兼備、德法兼修、明法篤行的高素質涉外法治人才。

學生要養成良好法學素養,必須打牢法學基礎知識。創新培養模式、完善課程體系、改進教學方式。圍繞黨和國家重大戰略,提升涉外法治業務能力,加大國際法、國別區域法課程設置,增加非英語語種法學教育。要以“外語法學雙精通”為目標,實行本科和研究生跨校貫通培養模式,根據國家重大需求,遴選優秀外語專業畢業生,以推免資格進入法學院校,攻讀涉外法治人才方向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要在夯實學生法學基本理論的基礎上,建立跨學科人才培養模式,培養復合型、應用型、創新型、國際型法治人才,強化外語、國際政治、國際關系、國際經貿、世界歷史、跨文化交流等課程教學。

四、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要完善以實踐為導向的培養機制

法學學科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更要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創新培養機制。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要以實踐為導向,針對現階段涉外法治人才實踐實戰能力欠缺、創新開拓不夠等問題,補短板、強弱項、提能力、促創新,精準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新需求,培養學以致用、知行合一的優秀涉外法治人才。2023 年 2 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提出完善涉外法學相關學科專業設置。為此,要做好涉外法學的學科建設和涉外法治實踐的緊密結合,深入推進涉外法治人才培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成供給端(教育鏈、人才鏈)和需求端(產業鏈、創新鏈)的深入嵌合,開展涉外法治課程設置、培養機制和實踐教學的一攬子改革。

實踐課程體系是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重要環節。要大力建設以國際法、國別法、比較法及案例、實務、研討等為核心模塊的涉外法學實踐課程體系,同時加強外國語言、國際政治、國際關系、國際經貿、世界歷史、跨文化交流等課程教學。推進公共外語教學改革,探索多語種涉外法治人才培養,鼓勵法學專業學生修讀多語種課程,培養學生“一精多會,一專多能”的外語能力。

以實踐為導向的培養機制是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集成系統。要創新人才培養機制,與國際組織、涉外政府部門、涉外審判機構、涉外仲裁機構、國外大學、國內外著名律師事務所、涉外企業等單位開展深度合作。巧用“外腦外力”,將優質的實踐教學資源引入學校,讓學生更多地參與涉外法律事務的實踐。加強與國際組織和境外機構合作,設立實習實踐基地,開展國際研習計劃,選派學生到國際組織、政府涉外部門、跨國企業等單位實習。開展涉外法治學科競賽,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模擬法庭辯論賽等賽事,推動以賽促教、以賽促學、以賽帶課,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研究涉外法學的熱情和積極性,落實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課堂教學與國際競賽相結合的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機制。

實踐經驗豐富的師資隊伍是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重要保障。法學院校要引入具有豐富涉外法律實務經驗的專家,開展涉外司法實踐、案例研討等實務課程的講授,參與研究生指導工作,探索“高校—實務部門聯合培養”機制。廣泛開展與海外高水平院校的學習交流,將優質的海外教育資源引入涉外法治人才的培養過程。

五、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要做好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儲備

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要健全人才引進、選拔、使用、管理機制,做好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儲備。儲備高端涉外法治人才要堅持“造血”和“輸血”并重,培養和引進并舉,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認真鑒別、合理吸收的原則。不僅要著力培養一批黨和人民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的本土涉外法治人才,而且要引進優秀的知華、親華、友華的國際法治人才。在人才的引進和使用方面,積極主動廣納天下英才,吸引國際法、國別法等領域知名外國專家加入我國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第一陣地。

新時代法學教育培養的法治人才職業面更為廣泛,要求法學教育要面向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培養高端涉外法治人才,以適應黨政管理干部、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社會組織管理人員隊伍建設的需要。積極推薦更多優秀的涉外法治人才到國際組織、國際司法仲裁調解機構任職,主動參與并努力引領國際規則的制定,從中選拔一批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回國建設,逐步形成有機循環,更好地服務我國對外工作大局,提高我國在全球治理體系變革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六、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要創新培養模式

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是系統性、長期性的工程,需要著眼全局、統籌規劃,加強頂層設計,做好貫徹落實,完善政策配套,鼓勵創新發展,積極探索創新培養模式。要加強國內高校聯合培養,探索聯合授予學位等培養模式。鼓勵更多高校內不同專業和高校之間的橫向合作,加強專業復合建設的力度。推動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創新改革,與國外高水平大學合作交流,鼓勵學生赴海外攻讀碩士、博士學位,拓寬學生的國際視野,提高學生參與國際法律事務的能力。積極與國際組織和境外機構合作,設立實習實踐基地。派員到國際組織學習交流。

開展好涉外法學教育、培養涉外法治人才,關鍵在法學教師。亟需打造一支政治立場堅定、法學根底深厚、熟悉中國國情、通曉國際規則的高水平專兼職教師隊伍。繼續加強對教師團隊的培訓、選拔和管理,增加教師團隊在涉外部門掛職實訓的機會、試行高校教師和外事工作機構工作人員的雙向流動機制、提升教師的國際視野和能力水平。

要把涉外法治人才納入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培養不同領域不同專業的涉外法治人才。重視涉外法治人才的繼續教育,對涉外法治人才進行有針對性的業務培訓。對派往國際組織任職的后備人才,制定具體的人才建設計劃和支持方案。加強對涉外法治人才的國際化訓練,堅持引進外國專家和輸出優秀學生并舉,使其具有熟悉外國文化環境的經歷,培養跨文化交流能力,更有效地開展涉外法治工作。

總之,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外交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精神為統領,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立德樹人、德法兼修,完善以實踐為導向的培養機制,做好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儲備,創新培養模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涉外法治人才隊伍,為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夯實人才支撐。

(作者:中國政法大學校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責任編輯:潘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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