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核安全概念內涵跨度很大,涉及面十分廣泛,其含義大體包括三個方面。第一,防止涉核事故發(fā)生,在涉核事故產生的情況下減輕事故的放射性后果;第二,防止恐怖分子以及其他反社會人員對核武器、核材料、核設施、放射性材料等發(fā)起破壞活動,在破壞發(fā)生的情況下,阻止和減緩其后果;第三,應對來自外部的核武力威脅,防止核訛詐、懾止核攻擊,維護我國戰(zhàn)略安全。核安全是我國總體國家安全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核安全需要堅持“統分結合”的原則,把握針對性、注重統籌性,推動核安全與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互相促進。中國應致力于倡導構建公平、合作、共贏的國際核安全體系,共同推進全球核安全治理,打造核安全命運共同體,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關鍵詞】核安全 核安保 總體國家安全觀
【中圖分類號】E928/D815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3.19.005
【作者簡介】李彬,清華大學國際關系學系教授、博導,中國軍控與裁軍協會理事、帕格沃什科學與世界事務會議常務理事。研究方向為軍備控制與國際安全。主要著作有《軍備控制的理論與分析》等。
引言
經過近百年的發(fā)展,核科學與技術在當今世界上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與此同時,防止核科學和技術在應用中出現負面效應,也是我們面臨的重要任務。這些負面效應大體包括:核事故、核恐怖主義以及核武力威脅,三個方面的負面效應也對應著核安全的三方面重要含義。核安全的內涵和外延涉及面十分廣泛,內容和應對策略也非常復雜,對我國加強核安全監(jiān)管,提升核安全水平,推進全球核安全治理提出了挑戰(zhàn)。
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強調堅持并不斷發(fā)展總體國家安全觀,構建包括核安全在內的一體化的國家安全體系,并提出了“集中統一、科學謀劃、統分結合、協調行動、精干高效”的原則。[1]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我們認識核安全提供了精準的視角,其中“統分結合、協調行動”是處理核安全的基本方法。我們既要理解核安全概念內涵的特點和邏輯,又要考慮它們之間的相互關聯,以及核安全與經濟社會發(fā)展之間的互動關系,以統籌推進我國總體國家安全和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既有文獻在對核安全問題的研究中,多是不加區(qū)分地討論其中的一到兩方面概念內涵。本文對核安全的三個含義加以區(qū)分,并討論其內外關聯性。
防止涉核事故并減輕涉核事故的放射性后果
核安全的第一方面含義是:防止涉核事故的發(fā)生;在涉核事故產生的情況下減輕事故的放射性后果。這種含義下的核安全一般簡稱“核安全”,對應的英文是nuclear safety。2010年后,外交部門開始稱其為“核能安全”。涉核事故是指由人工設置的、具有核輻射特性的設備或者物質偏離了人類預設的狀態(tài),其后果可能導致核輻射與人類出現不應有的接觸。
值得說明的是,防止涉核事故并減輕涉核事故的后果不僅僅針對核能行業(yè),還包括核武器相關部門。可能出現涉核事故的對象包括:核反應堆及其類似的核設施,鈾235、鈾238、钚239等核材料,相關的放射性廢物;放射性同位素以及射線裝置等;核武器及其相關設備。
造成涉核事故的原因可能是自然現象、其他類型的事故、人為失誤以及上述原因的疊加影響。其中,自然現象包括:地震、海嘯、高溫、洪水等。這些自然現象可能會改變一些涉核設備和物質的環(huán)境,使其超出人們預設的條件和程序,使得這些設備和物質的狀態(tài)偏離原有的設定,從而出現核輻射泄露風險。其他類型的事故也可能引發(fā)涉核事故或者出現涉核事故隱患。例如,停電、斷水等事故原本是非核事故,而如果核設施或者核廢料儲存場地完全依靠外來電源和水源進行冷卻,就可能因為停電、斷水事故而出現過熱現象,進而引發(fā)涉核事故。此外,人為過錯也會導致涉核事故,例如,忽視操作規(guī)范、疏于管理、人為誤判、設計缺陷等都可能導致涉核事故。值得指出的是,人為攻擊不屬于此列,而是屬于下文將要討論的核安保問題。
涉核事故往往是多個原因耦合形成的。例如,地震可能引起非核的斷電事故,斷電事故又可能中止核設施冷卻系統的運行。如果設計中缺少備用的冷卻系統,可能致使核設施、核廢料中的裂變產物產生的熱量無法及時導出,從而出現過熱現象,形成高溫高壓,最終導致放射性物質外泄。
1979年3月28日美國三哩島核事故的最初起因是簡單的設備故障,后來由于一系列人為誤判、操作失誤導致了嚴重的核事故,出現了放射性物質泄漏。[2]1986年4月26日蘇聯切爾諾貝利核事故的起因也是操作者在功能測試中出現一系列誤判和誤操作,導致了堆芯部分出現高溫高壓,最后出現放射性物質泄漏。[3]2011年3月11日發(fā)生的日本福島核事故是地震和海嘯兩種關聯的極端災害疊加所導致的。福島第一核電站之所以在海嘯中損毀嚴重,其中一個原因是核電站設計之初缺乏對諸如海嘯、地震等外部因素的全面綜合考量。[4]地震的出現切斷了外部對福島核電站的供電,部分仍在運行的核反應堆按照預定設計進入停堆程序,但是堆芯的裂變產物仍在繼續(xù)衰變并產生熱量,急需冷卻系統將其導出。然而,原本設計用于緊急情況下進行冷卻的發(fā)電機和蓄電池等設備被海嘯破壞,無法給堆芯制冷,最終導致了堆芯融毀的核事故。時至今日,日本福島核事故產生的核污水仍未得到妥善解決。
上述三個案例都屬于大型核事故,產生了嚴重的后果。也有一些涉核事故的規(guī)模很小,例如,在某些工業(yè)、醫(yī)學用途的小型放射性同位素源出現短暫脫離監(jiān)管的情形下,無關人員途徑現場,可能存在被核輻照的風險。如果放射性同位素源長時間脫離監(jiān)管,即使沒有人受到過量輻照,普通民眾也會感到緊張。這種物理后果與心理后果并存的現象是涉核事故的一個顯著特征。
防止涉核事故,也需要考慮核武器系統。核武器裝置在存放或部署中可能會遇到撞擊、雷擊、高溫等特殊情況和極端物理條件,防止核武器裝置在這些情況下引發(fā)核爆炸或出現核泄漏也是重要的核安全工作。
政府和企業(yè)都肩負著核安全管控的責任。政府主要負責制定核安全法律、規(guī)則、制度以及操作細則;對企業(yè)實施安全監(jiān)督,對其中的一些關鍵部分進行安全檢查;在出現事故苗頭的時候及時檢測和糾正偏差;在事故發(fā)生之初,組織強有力的、專業(yè)性的技術應對,及時進行人員疏散,防止事故惡化;在事故后期組織清污工作以及醫(yī)療救治,努力減輕事故對公眾和環(huán)境的影響。企業(yè)負責嚴格落實國家頒布以及國際組織推薦的安全法規(guī)與程序;在核與放射性設施的設計、建設、運行、退役、清污等各個階段嚴格遵守安全要求進行操作;建立企業(yè)自律機制,設計管理精細化程序;建設強有力的安全文化[5],引導工作人員將生產管理安全始終置于首位。
核安全的應對措施與一般工程安全有相似之處,也有其自身特點。第一,在核與放射性設施的設計和運行中,需要留下足夠的安全冗余,避免被突發(fā)情況擊穿技術屏障。通常每個核反應堆擁有一個額定功率,但考慮到事故的瞬時功率可能遠超額定功率,因此,設計的屏障需要留出足夠冗余。其他一些技術指標也有類似情況。切爾諾貝利核事故中,由于在測試中留下的冗余不足,又未能及時糾偏,最終導致事故的發(fā)生。第二,應高度重視潛在的核安全事故隱患,及時、系統地做好預警排查。福島核電站的備用冷卻系統在設計上具有很強的抗震能力,但卻幾乎沒有考慮到海嘯等自然因素的影響,最后因無法應對地震引起的海嘯,造成重大核安全事故,并延禍至今。第三,事故隱患和危機的應急響應機制設計建設應充分考慮極端情況下無外部資源支持的情況。核反應堆即使停止運行,其裂變產物也會繼續(xù)產生熱量,因此,反應堆因事故停止運行后仍需繼續(xù)冷卻;核反應堆產生的廢料在撤出反應堆后會繼續(xù)發(fā)熱,這些廢料在存儲中,也需要繼續(xù)冷卻;放射源停止使用時也會有核輻射,這些設備無法通過關閉運行避免事故影響。在自然災害等突發(fā)事件中,外部資源的供應可能會被切斷,因此,在出現外部斷電、斷水等情況后,冷卻系統應該能夠依靠自身勢能維持足夠時間的冷卻功能;在房屋倒坍的情況下,放射源的屏蔽層能夠依靠自身重量自動關閉。這樣的安全應對措施才能有效提升核安全保障能力和效果。第四,應加強應急管理和力量建設,在核事故產生后,要及時制止或減少事故后果的擴大和擴散,防止和控制放射性物質釋入環(huán)境和人員沾染,快速有效清污,從而全力減輕事故后果。
2019年9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fā)布了《中國的核安全》白皮書[6],全面介紹了我國核安全的理念、舉措以及進展。在核安全建設中,樹立理性、協調、并進的核安全觀被置于首位。核安全的具體內涵包括:一是堅持發(fā)展和安全并重、權利和義務并重、自主和協作并重、治標和治本并重;二是構建核安全政策法規(guī)體系,近年來我國陸續(xù)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及相關的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指導性文件、參考性文件等各個層次的法規(guī)和文件,密切對標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最新安全建議;三是實施科學有效的核安全監(jiān)管,加強技術保障和人才隊伍建設,不斷推進核安全監(jiān)管體系和監(jiān)管能力現代化;四是保持高水平核安全要求與實踐,包括核電發(fā)展安全高效、重要核設施安全運行、放射性廢物分類安全處置、核技術利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等;五是營造共建共享的核安全氛圍,加強核安全文化建設,營造人人有責、人人參與,全行業(yè)全社會共同維護核安全的良好氛圍;六是打造核安全命運共同體,忠實履行國際義務和政治承諾,支持加強核安全的多邊努力,加強核安全國際交流合作,為人類核安全作出建設性貢獻。
防止恐怖分子攻擊核設施與核材料
核安全的第二方面含義是:防止恐怖分子以及其他反社會人員對核武器、核材料、核設施、放射性材料等發(fā)起破壞活動;在破壞發(fā)生的情況下,阻止和減緩其進一步惡化。在此含義下,核安全措施具體而言就是防止、偵查以及應對涉及核材料、其他放射性物質或其相關設施的盜竊、破壞、擅自獲取、非法轉移或其他惡意行為。2010年之前,此含義的核安全一般簡稱為“核保安”;2010年之后,核工業(yè)相關部門和系統將其簡稱為“核安保”,外交部門將其簡稱為“核安全”。這一含義下的核安全對應的英文為nuclear security。
上述破壞活動的行為者多指恐怖組織以及反社會的個人,國家行為體發(fā)起的攻擊或者威脅則包含在下文將提及的第三方面含義中。從技術層面看,恐怖組織和反社會個人發(fā)起的攻擊大致有四種類型:偷竊核武器,并發(fā)動核攻擊;偷竊核材料制造核武器,并發(fā)動核攻擊;偷竊放射性材料,制作“臟彈”,并發(fā)動放射性攻擊;攻擊核設施以期引起放射性泄漏。
核恐怖主義的第一個手段是盜取核武器。恐怖組織和個人盜取核武器的可能性即使非常有限,一旦發(fā)生也將帶來極為嚴重的后果。國家決策者由于擔心受到核報復,或招致世界人民的反對,對核武器的使用往往比較克制;但是恐怖分子對核武器的使用和態(tài)度卻截然不同,因此要高度重視恐怖分子盜取核武器的后果。不同類型的核武器所處的狀態(tài)不完全一樣,其被盜風險也不完全相同。一般而言,大范圍分散部署的核武器,被盜風險較大,尤其是海外部署核武器,面臨的情況更為復雜。高度戒備狀態(tài)的核武器,由于機械故障、管理難度高、人員高負荷工作引發(fā)疲憊等因素的影響,更容易發(fā)生核武器脫離監(jiān)管的情況。例如,冷戰(zhàn)期間,美國曾發(fā)生高度戒備的戰(zhàn)略轟炸機攜帶的核武器從空中墜落的情況。[7]此外,使用更為靈活的戰(zhàn)術核武器,被盜取的風險也更大。近年來,網絡技術的發(fā)展增加了核武器被盜取、劫持的風險,恐怖分子不需要物理接觸核武器,通過網絡手段就有可能獲得核武器的某些權限。
為了防范恐怖主義對核武器的攻擊,需要加強對核武器的保護和管理,包括實物保護,如實體屏障和警衛(wèi);也包括電子防護技術,如電子密碼鎖、電子防火墻等。
核恐怖主義的第二個手段是盜取武器級裂變材料,制造核武器。恐怖組織規(guī)模化生產武器級裂變材料是非常困難的,而且容易暴露。因此,他們更傾向于通過非法獲取已有的武器級裂變材料的途徑,并在此基礎上生產核武器。由于恐怖分子并不過分看重核武器的安全性可靠性,因此其生產核武器的步驟和設備相對簡易,以便更好地進行隱藏。所以,防止恐怖分子生產核武器的關鍵在于保護好武器級裂變材料。
武器級裂變材料包括武器級的鈾和钚等。這些材料除了用于制造核武器,還可用于能源開發(fā)與科研。因此,武器級裂變材料的保護主要包括對核武器、核武器用裂變材料以及一些含有武器級裂變材料的民用設施的保護。少量民用的核設施會使用武器級裂變材料,以便獲得特殊的技術效能。例如,一些研究用反應堆使用高濃縮鈾,以便獲得高中子通量。民用核設施中的武器級裂變材料可以用于制造核武器,因此,也可能成為恐怖分子覬覦的對象。一方面,需要加強對這些核設施的特殊保護;另一方面,可以使用一些替代手段,減少武器級裂變材料在民用核設施中的使用。
保護武器級裂變材料主要有兩方面途徑。一方面,加強對裂變材料數量的衡算,確保特定區(qū)域中的裂變材料在進入、損耗、流出三者之間實現數量平衡。衡算制度原本是為防止裂變材料在國家之間擴散而制定的,但是,這套制度對于防止核材料流入非國家行為體也十分有效。另一方面,加強核材料實物保護(也稱為實體保護)[8],即根據裂變材料的敏感程度,采用不同級別的實物屏障、監(jiān)控設施、準入以及快速反應等物理手段保護裂變材料免受攻擊。
核刑偵學(nuclear forensics)也是應對核恐怖襲擊的一個重要手段。當執(zhí)法機構獲得少量非法轉移的裂變材料之后,可以根據裂變材料的輻射特征,對材料進行溯源,從而亡羊補牢,堵上核材料遺失的漏洞。
核恐怖主義的第三個手段是盜取放射性材料,制作“臟彈”,并發(fā)動放射性攻擊。放射性材料存在于運行的核反應堆、核廢料儲存地、放射源等場合。對于數量較大,存放集中的放射性物質,需要加強保護,建立實物屏障以及快速反應力量,阻斷恐怖分子對放射性材料的非法接觸。對于小型放射源,則需要建立全壽命跟蹤管理系統,確保這些放射源不會被非法轉移。
核恐怖主義的第四個手段是攻擊核設施以期引起放射性泄漏。這種攻擊不僅包括物理性的攻擊,也包括電子、網絡攻擊等。核設施往往包含放射性物質,遭受攻擊之后,可能誘發(fā)核事故,出現輻射泄漏風險。因此,對核設施的保護包括物理層面的屏障,如加強警衛(wèi)和快速反應能力及力量,也包括網絡防火墻等電子防護。尤為重要的是,要通過恰當的規(guī)章制度對核設施系統進行管理,并防范內部的反社會人士或者是心態(tài)不穩(wěn)定者。
圍繞該定義下的核安全領域,國際社會開展了一系列重要的國際合作。例如,國際社會達成了《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國際原子能機構制定了多項規(guī)則和操作手冊;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了第1540號決議,要求各國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大規(guī)模殺傷性武器及相關材料和技術的國內管理和出口管制,防范和打擊非國家實體獲取上述物項,并向安理會提交執(zhí)行決議情況的國家報告。美國在奧巴馬政府時期,曾經舉辦四次核安全峰會,中國克服重重困難,為峰會成功舉辦作出了實質性的貢獻。
防止核訛詐和核攻擊,維護國家戰(zhàn)略安全
核安全的第三方面含義是:應對來自外國的核武力威脅,防止核訛詐、懾止核攻擊,維護國家戰(zhàn)略安全。在2010年之前,中、英文都用核安全來表示涉及核武器的國家安全和國際安全問題,其對應的英文為nuclear security。2010年后,nuclear security更多地用來表示上文提及的第二個含義,即防止核恐怖主義,因此,第三種含義下的核安全對應的英文表述就變得更加復雜,其對應的英文應為strategic nuclear security,我國也使用“戰(zhàn)略核安全”的說法。
核武器威力巨大,破壞后果嚴重,位居大規(guī)模殺傷性武器之首。我國曾經受到來自美國和蘇聯的核武器威脅,對此有著刻骨銘心的沉痛經歷。毛澤東同志指出:“在今天的世界上,我們要不受人家欺負,就不能沒有這個東西(指核武器)。”[9]鄧小平同志指出:“你有,我也有,你要毀滅我們,你自己也要受到點報復……迫使超級大國不敢使用。”[10]因此,發(fā)展我國自衛(wèi)核力量,防止核訛詐和核攻擊,維護國家戰(zhàn)略安全,一直以來是我國一項重要的國防任務。
如果潛在對手試圖對我國進行核訛詐、甚至發(fā)動核進攻,其決策者會考慮核沖突對其自身的后果。如果我國在蒙受核進攻之后,仍然能夠對對手發(fā)動核反擊,那么,對手由于顧慮我國核反擊的后果,就會放棄核進攻的企圖。這是用核武器懾止核戰(zhàn)爭的基本邏輯,這個邏輯也可以用核戰(zhàn)略穩(wěn)定性理論來表述。核戰(zhàn)略穩(wěn)定性是用來度量國家之間發(fā)動核攻擊、從事核軍備競賽動機大小的理論。如果兩個對手核國家都擁有核反擊能力,那么,任何一方貿然發(fā)動核攻擊的動機就很小。
維護核戰(zhàn)略穩(wěn)定性的第一個基本方法是構建核對手之間恰當的核力量格局,使得任何一方發(fā)動核進攻都會承受核反擊的風險。對我國而言,維護核戰(zhàn)略穩(wěn)定性的首要任務就是建立一只精干有效的核反擊力量來懾止其他國家對我國進行核進攻的企圖。在我們建設和維護核反擊能力有效性的同時,潛在對手可能采取措施削弱我國的核反擊能力,因此,維護核戰(zhàn)略穩(wěn)定性是一個動態(tài)過程。美國將削弱對手核反擊能力的措施稱作“限制損傷”(damage limitation),多年來一直在推進相關項目。美國發(fā)展戰(zhàn)略性導彈防御系統可能削弱我國的核反擊能力,不利于中美核戰(zhàn)略穩(wěn)定性;而我國發(fā)展導彈突防技術則有利于維護我國的核反擊能力,維持中美核戰(zhàn)略穩(wěn)定性。
我國發(fā)展戰(zhàn)略機動導彈、潛射導彈,都是通過提高核武器生存能力的方式來維護我國的核反擊能力,以自衛(wèi)的姿態(tài)維護國家戰(zhàn)略核安全。我國的潛在對手也一直在通過反潛作戰(zhàn)、反機動導彈作戰(zhàn)、導彈防御等項目試圖削弱我國的核反擊能力。因此,我國需要持續(xù)不斷地加強核安全建設,從技術能力的角度改善和維護我國的核反擊能力。這不僅有利于維護我國的戰(zhàn)略安全,而且有利于消除潛在對手在危機中的機會主義沖動,有利于全球戰(zhàn)略穩(wěn)定。
維護核戰(zhàn)略穩(wěn)定性的第二個基本方法是強化“核戰(zhàn)爭打不得打不贏”的國際認知。有學者將這種認知稱作“國際規(guī)范”,具體而言就是“核禁忌(nuclear taboo)”。這種認知在擁核國家之間出現對抗危機的時候會影響決策者的決策傾向。如果“核戰(zhàn)爭打不得打不贏”的認知獲得強有力的認可,那么,決策者對使用核武器就會有更多的克制,爆發(fā)核沖突的可能性就低,國際環(huán)境就更加安全。中國自獲得核武器后,就承諾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對無核國家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中國的這種承諾強化了不使用核武器的國際規(guī)范,是中國對全球戰(zhàn)略穩(wěn)定獨特的巨大貢獻。2022年初,中、法、俄、英、美五個核國家的領導人發(fā)表共同聲明,指出“避免核武器國家間爆發(fā)戰(zhàn)爭和減少戰(zhàn)略風險是我們的首要責任”,再次強調了“核戰(zhàn)爭打不得打不贏”的國際認知。[11]
維護核戰(zhàn)略穩(wěn)定性的第三個基本方法是減少核力量運用決策中的誤判、誤算。擁有核武器的國家之間可能因為技術原因產生誤判,從而出現非故意、事故性核戰(zhàn)爭風險。這已經不是簡單的安全困境中互相猜疑和敵視的問題,而是與第一種含義的核安全出現了重疊。核國家在避免非故意核戰(zhàn)爭問題上具有共同利益,在《五個核武器國家領導人關于防止核戰(zhàn)爭與避免軍備競賽的聯合聲明》中也強調了防止核武器未經授權或意外使用。[12]高新技術的發(fā)展和軍事應用可能提高核武器以及其他武器的作戰(zhàn)效率,但是,也給非故意的核升級帶來隱患。其中的原因在于,高新技術軍事應用在提高作戰(zhàn)效率的同時,留給人類的決策思考時間可能被壓縮,決策依據的可理解性可能下降,人類被機器誤導的風險和幾率則有可能上升。為此,我們需要未雨綢繆、采取措施,規(guī)避非故意核戰(zhàn)爭風險。
軍備控制也是維護我國戰(zhàn)略核安全的重要途徑,可以緩和軍備競賽、減緩安全困境以及防止更多的核擴散。例如,1996年達成《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之后,核武器國家沒有再進行核爆炸試驗。否則,核武器國家可能會擔心其他核國家通過核爆炸試驗實現新的、顛覆性的核彈頭設計技術突破,從而導致互相猜忌,競相投入資源進行核爆競賽。《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的達成有效安撫了各國在核安全層面的擔憂,中國在談判中為這一條約的達成作出了巨大貢獻。與此同時,軍備控制也為國際安全對話提供了范式。例如,我國政府多次批評美國發(fā)展全國性導彈防御系統破壞戰(zhàn)略穩(wěn)定性,這是一種世界通用的話語,有助于我們在國際社會發(fā)聲和促成其他各方的共識。盡管美國特朗普政府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摧毀了多個國際軍控機制,但是,國際上多年通用的軍控話語體系仍然存在,并繼續(xù)發(fā)揮著重要的溝通作用。這是一種重要的軟力量,我們需要善加利用,以維護我國的戰(zhàn)略核安全。
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引維護我國核安全
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發(fā)表講話時指出,“當前我國國家安全內涵和外延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時空領域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內外因素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復雜”[13]。在我國總體國家安全的視域中,核安全是總體國家安全的一個分支;核安全概念本身含義跨度非常大,包含前述的三個重要方面:預防核事故、防止核恐怖主義以及反對核武力威脅。核安全在含義上的內部差異不僅是一個需要辨析的學理問題,更是一個重要的政策實踐問題。例如,汶川地震發(fā)生后,公眾高度關注震區(qū)核設施的核安全問題。在隨后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國家核安全局新聞發(fā)言人(對應第一方面含義,即預防核事故)表示,震區(qū)核設施都處于安全可控狀態(tài);[14]國防部新聞發(fā)言人(對應第二方面含義,即防止核恐怖主義,也稱核安保)表示,事故發(fā)生后,軍隊和武警及時加強了對震區(qū)核設施的保衛(wèi)工作。[15]由此可見,長期以來,我國不同部門和單位對于核安全的處理和分工是周密部署、有條不紊扎實推進的。
三種含義的核安全具有不同的特性。防止核事故、實現核安全,是一種典型的非傳統安全以及內部安全,其發(fā)展與環(huán)境安全、能源安全相關。在這種含義下,維持核安全意味著保障我國的可持續(xù)發(fā)展。防止核恐怖主義也是一種非傳統安全,同時也是內外部相結合的安全;核恐怖主義安全威脅來自非國家行為體,其應對方法需要統籌結合傳統安全手段與非傳統安全手段。應對核武力威脅、實現戰(zhàn)略核安全,是典型的傳統軍事安全問題,需要發(fā)展我國精干有效的戰(zhàn)略核力量,加強建設于我有利的軍控與不擴散國際制度。
將核安全概念進行分解辨析,按照不同含義分別進行處理并制定有針對性的應對措施,是基于還原論的一種認識論和研究方法。這種方法有助于將不同的核安全問題分類管理,引導和推動各個部門和各類工作人員各司其職,根據問題特性進一步組織和優(yōu)化資源,做好核安全工作。本文對于核安全的三方面含義及其習慣性指稱的總結詳見表1。
核科學技術除了上文涉及的核安全外,還涉及其他一些國家安全問題,例如,生物安全、能源安全、科技安全等。核技術目前廣泛應用于診斷、治療等醫(yī)學領域。在我國人均預期壽命不斷提高、健康需求日益增多的背景下,核醫(yī)學將成為重要的、前景廣闊的醫(yī)學分支,為國家的生物安全貢獻力量。同時,核能也是一種重要的低碳能源,其發(fā)展能夠為二氧化碳減排作出貢獻。我國已經提出了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16]核能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助力手段,是我國能源安全、環(huán)境安全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此外,核科學本身就醞釀著科技發(fā)展與突破的契機,例如,可控核聚變一直是人類追求的目標。
國家安全工作要遵循“統分結合、協調行動”的原則。[17]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認識核安全問題,不僅要有還原論的視角,分解核安全的各個細節(jié),還要有整體論的視角,充分認識核安全各種含義之間的關聯和互動,深刻把握核安全與其他安全領域以及與經濟社會發(fā)展之間的關系并對其進行有效整合。
三種含義的核安全各有重點,其安全措施各有分工;同時,也有一些安全措施是兼顧不同類型核安全的。例如,為了應對核恐怖主義,需要對一些核設施和放射性物質建立實體屏障,用于防止非法進入和接觸。這種屏障本身也可以阻隔不當的核輻射,防止放射性物質外泄事故。又如,給放射源安裝追蹤部件,既可以防止放射源的遺失事故,也可以防止恐怖分子盜取放射源。由此可見,在預防核事故與防止核恐怖襲擊方面,大量的措施具有相似的邏輯以及相近的應對方案。因此,要運用好統籌兼顧的科學方法論,采取二者兼顧的措施。加強民用核設施的網絡防護,可以防范核恐怖主義;加強核武器的網絡防御有利于維持我國核反擊能力,反對核威脅。同時,核事故發(fā)生之后和受到核攻擊之后的應急管理以及清污工作也非常相似,相關能力的建設也可以兼顧核安全三個方面的含義。
核事故、核恐怖襲擊、核武力攻擊都可能帶來失控的核輻射,這些威脅的本質屬性類似,因此,應對核安全威脅的一些措施也具有相似性。在考慮三種核安全各自特點的前提下,建立和建設應對核威脅的綜合能力,是總體安全觀中“統分結合”原則在核安全問題上的重要體現。
一方面,三種類型的核安全是相互促進的關系。例如,如果具備較強的規(guī)避核事故的能力,那么,被恐怖分子成功襲擊的幾率就低,我們部署精干核力量反對核威脅的底氣也更足。另一方面,核安全與經濟社會發(fā)展之間也是相互促進的關系。只有不斷推進經濟與技術的發(fā)展,才能夠提供足夠的資源來提升核安全;只有建立了精干有效的核武器反擊能力,才能對抗外來核威脅,保護我國經濟發(fā)展的成果;只有規(guī)避了核事故、恐怖核襲擾,才能維護我國的可持續(xù)發(fā)展。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既重視發(fā)展問題,又重視安全問題,發(fā)展是安全的基礎,安全是發(fā)展的條件”[18]。
在核安全問題上,中國并不是單打獨斗。中國的核安全是全球核安全的一部分,也是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一部分。未來,我們要根據《全球安全倡議概念文件》的有關精神,進一步促進核安全國際合作,建立公平、合作、共贏的國際核安全體系。[19]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核大國,中國應在加強自身核安保與核安全、加強有關體制建設與技術升級的同時,積極與相關國家和國際組織合作,為有力促進全球核安全的穩(wěn)健發(fā)展和進步作出更大貢獻。
注釋
[1][17][18]《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 習近平發(fā)表重要講話》,2014年4月15日,https://www.gov.cn/xinwen/2014-04/15/content_2659641.htm。
[2]G. R. Corey, "A Brief Review of the Accident at Three Mile Island," IAEA Bulletin, 1979, 21(5).
[3]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The 1986 Chornobyl Nuclear Power Plant Accident," https://www.iaea.org/topics/chornobyl.
[4]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The Fukushima Daiichi Accident-Report by the Director General," 2015, https://www-pub.iaea.org/MTCD/Publications/PDF/Pub1710-ReportByTheDG-Web.pdf.
[5]嚴新虹:《以核安全文化為核心的企業(yè)文化建設實踐》,《核安全》,2022年第6期。
[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中國的核安全》,2019年9月3日,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9/03/content_5426832.htm。
[7]ABC News, "Palomares Anniversary: That Time the US Dropped 4 Nukes on Spain," January 18, 2016, https://abcnews.go.com/International/palomares-anniversary-time-us-dropped-nukes-spain/story?id=36322038.
[8]國家原子能機構:《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修訂案(中文)》,2022年4月23日,https://www.caea.gov.cn/n6760401/n6760405/c6827783/content.html。
[9]《毛澤東著作選讀》下冊,1986年,北京:人民出版社,第725頁。
[10]《世界軍事年鑒(1998)》,北京:解放軍出版社,1998年,第223頁。
[11][12]外交部:《五個核武器國家領導人關于防止核戰(zhàn)爭與避免軍備競賽的聯合聲明》,2022年1月3日,https://www.gov.cn/xinwen/2022-01/03/content_5666335.htm。
[13]《習近平談治國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200頁。
[14]外交部:《經過檢測和檢查災區(qū)所有核設施都處于安全可控狀態(tài)》,https://www.gov.cn/govweb/wszb/zhibo232/content_990253.htm。
[15]《國防部新聞發(fā)言人:核設施在汶川地震中沒受損害》,2008年5月19日,http://last.huaxia.com/js/dl/2008/00808483.html。
[16]《習近平在氣候雄心峰會上的講話(全文)》,2020年12月13日,http://www.qstheory.cn/yaowen/2020-12/13/c_1126854050.htm。
[19]《全球安全倡議概念文件(全文)》,2023年2月21日,https://www.mfa.gov.cn/wjbxw_new/202302/t20230221_11028322.shtml。
On the Nuclear Safety and Security Under the Guidance
of a Holistic Approach to National Security
Li Bin
Abstract: The concept of nuclear safety and security, with a rich conceptual connotation, generally includes such three aspects. First, to guard against nuclear-relevant accidents and to mitigate the radiation consequences in case such accidents occur. Second, to guard against terrorists or anti-social individuals sabotage to nuclear weapons, materials, facilities, radioactive materials, etc., and to prevent and minimize the consequences if sabotage occurs. Third, to combat the external nuclear threats and to prevent nuclear blackmails, and deter nuclear attacks so as to guarantee China's strategic security. To strengthen nuclear safety and security which is a pivotal category in China's holistic national safety system, we need to adhere to the principle of "combination of centralization and decentralization", to focusing on the targeted and coordinated nuclear safety and security, and to fostering the synergy of nuclear safety and security and economic and soci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hina should advocate for a fair, collaborative and mutually beneficial international nuclear safety and security system to promote global nuclear safety and security governance, thus we can build a global community of shared nuclear safety and security, and to promote a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Keywords: nuclear safety, nuclear security, holistic nation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