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使每個社會細胞都健康活躍,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將和諧穩定創建在基層。”在社區自治中,公民公共精神成為協商能否順利進行的重要因素。通過培育公共精神,可以進一步優化基層治理。建設城鄉社區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和自我監督的基層治理共同體,不僅需要黨組織領導的自治和法治,也需要與德治相結合。而貫穿其中的創新公民公共精神培育機制,更是題中應有之義。
積極促進公共精神教育傳播強化社區治理的公共意識
加強公民教育,增強公共意識,培育公共精神有助于社區自治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加強社區宣傳,促進環境熏陶。基層黨組織既是社區公共事務的領導者和管理者,也是基層公共精神的宣揚者和踐行者。基層黨組織和政府工作人員應以強烈的公共意識、深切的公共關懷,帶有公務行為的公共參與推動基層社區公共精神的發展,孕育公共精神的培育土壤。二是開設公益講座,增強公共意識。激發社區居民的參與意識和為公共利益著想的情感,培養對公共事務的正確態度,從知、意到行,最終促成公共精神正確價值觀的形成。公共精神既是德性,也是理性。公共精神凸顯的是無私奉獻感性的力量,也是一種著眼長遠利益的理性力量存在。
加強公共精神社區實踐合理引導居民參與社區治理
傳統的道德教育注重個體德行的培育與養成,而現代社會的道德教育不僅要重視個體德行教育,更要關注在公共領域應該具備的行為規范,注重公共精神的引導和外塑。踐行公共精神有利于公民和社區共同體的和諧發展。一是開放公共領域,拓展公民參與社區治理的渠道。社區、學校、圖書館及城市其他公共場所提供各種機會條件及服務平臺,開放服務空間,開展各類公共活動,為公民公共精神的培育提供實踐土壤。二是助推公共實踐活動,增進公民行動自覺。暢通各種渠道,激勵民眾自發介入和參與公共活動,促進公共精神的認知認同,強化對公共事務的道德責任感和社會使命感,增強參與公共事務的自覺性和能動性。三是創新社區管理制度,推動群眾公共參與。整合社區資源,讓群眾多層次、立體化、全方位參與社區管理,例如,探索建立法律援助站、業主委員會監督組、政協社區工作室等。群眾廣泛參與社區治理不但能夠解決治理過程多元主體參與失衡、社區公共空間不足、社區服務難以精準滿足民眾需求等問題,而且有助于培育公共精神,引導群眾積極參與公共事務,提升基層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重視公共精神利益補償提高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熱情
為鼓勵民眾參與社區工作和社區實踐活動,完善基層對話協商合作機制,政府可以設置相應的補償激勵機制,激發民眾的社會責任感和自覺意識,促進其積極參與基層治理,關心社區生活事務。一是優化程序,積極補償。例如,在舊樓加建電梯等社區居民協商活動中,對權益受損業主積極進行資金補償;優化報賬等程序,保證熱心參與公共事務的志愿者能得到正常的物質補償和保障等。二是方式多樣,政策支持。在基層黨組織和政府指導下,社區制定相應方案,例如,探索在小區管理費優惠和在校學生社會實踐證明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或給予熱心參與公共事務市民以榮譽和社會地位等,旨在激發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的熱情,提升基層治理效果,促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
豐富公共精神文化涵養助力基層社區治理文化傳承
文化是根基,也是靈魂。公共精神內化于心,外化于行,需要文化的熏陶與滋養。一是加強公共文化建設,提升公共素養。公共文化建設是助推公共精神入腦入心的重要路徑。民眾在潛移默化的文化熏陶中摒棄原有價值觀念中不合理的部分,逐步形成公共意識,提升公共素養,從而實現公共精神價值觀的內化。二是傳承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公共精神。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天下為公是古人追求的社會理想,也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追求公共利益,倡導公共精神的價值內核。傳統文化中的自我反省和自我教育也有助于公共精神的不斷內化、認同和實踐。優秀傳統文化的滲透既有利于讓公共精神深植內心,助力基層社區治理,也有利于推進公共精神代代傳承,長久發揮作用。
作者:劉霞 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