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環境建設法9月1日起施行,標志著我國無障礙環境建設工作進入新階段。這部法律旨在保障殘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參與和融入社會生活,促進社會全體人員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近年來,各地聚焦特殊群體合法權益,在無障礙環境建設上持續發力,越來越多殘疾人、老年人和其他社會成員感受到無障礙設施帶來的便利和溫暖。然而,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絕非一日之功,還需要多方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當前,一些地方的城市道路、公園廣場、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場站等場所無障礙設施較齊全,但仍存在設施不符合標準、設施之間銜接不順暢等情況。對此,要注重將無障礙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建設,并與周邊無障礙設施有效銜接、實現貫通。此外,隨著居家適老化改造需求量越來越大,也要因地制宜改善殘疾人、老年人的生活設施設備。比如,給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添加感應小夜燈、增設起床護欄、鋪設防滑墊等,提高他們居家生活的便利性、安全性。
移動互聯技術的快速發展,給人們帶來越來越多的便利,但一些殘疾人、老年人面臨著智能設備不會用、不敢用、不能用等難題。要積極推動信息化和無障礙環境深度融合。比如,推行“長輩模式”,提供字體放大、配色調整、智能語音等服務;鼓勵地圖類APP推出無障礙導航功能,幫助殘疾人盡量避開臺階、陡坡等障礙物;引導出行類APP開發“一鍵叫車”功能,讓老年人獨自外出時也能方便打車。
無障礙環境建設,不僅包括配備無障礙設施,還包括提供無障礙社會服務。建設對殘疾人、老年人等群體充分友好的生活環境,要求公共服務機構從需求側出發,推行人性化服務。比如,設置殘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辦事窗口,提供“上門辦”“親友代理辦”等服務;配備老花鏡、便民服務箱等設施;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配備盲人手機,提供手語服務等。
無障礙環境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只有政府、市場、社會和個人共同發力,形成人人關心、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才能打造更多有溫度的公共服務場景,構建全方位的無障礙環境。
(摘編自《江西日報》,原題為《用法治護航“無障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