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農民工就業問題基本判斷
農村轉移勞動力呈現持續下降,出現行業轉移趨勢。農村“空心化”和農民工“市民化”,將導致農村勞動力凈流出減少。農村轉移勞動力就業的主要行業中,除城鎮餐飲、家政等民生服務業農民工就業需求增加外,加工制造業(尤其是代工業)向中西部和東盟國家轉移,并邁向智能化、數字化,農民工就業需求減少;建筑業的農民工就業需求,正從城市房地產、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轉向鄉村基礎設施建設。
農民工就業隨產業遷移轉向產業抵近勞動力聚集地。改革開放以來,農民工就業與產業的關系及其演變經歷三個階段:一是產業抵近產品銷售地,勞動力跨時空跨地域遷移就業,其中,勞動力同質化、低技能;二是產業抵近勞動力所在地,勞動力就地就近充分就業,其中,勞動力同質化、大規模;三是產業抵近特色勞務品牌,即向專業技能人才所在地聚集,勞動力就地就近高質量就業,其中,勞動力具有專業技能差異,且呈現區域化、立體性的結構化分布。
農民工返鄉創業和回鄉就業成為新趨勢。農民工返鄉創業和回鄉就業,既是中國新一輪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的必然結果,又是中國鄉村振興、構建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高質量發展的重大需要,更是勞動力自主選擇、自由流動的內在要求。
“勞務經濟”發展已進入勞務品牌化經營時期。農村勞動力輸出地,適應不同時期勞動力轉移就業特點,先后出現分散個體化的“打工經濟”、集中組織化的“勞務經濟”。當前,基于區域特色勞務,建設和經營勞務品牌,招商引資,打造縣域“產業經濟”,落實鄉村振興,推進城鄉發展,成為新的主流特征。
新時代農民工就業問題對策思考
要注重“三個思維轉向”,強調“三個協同”。即:GDP思維轉向要素思維,強調招商引資與技能勞動力協同;產業思維轉向創業思維,強調特色產業與返鄉創業協同;經濟思維轉向社會思維,強調鄉村振興與城鄉發展協同。
打造區域特色勞務品牌,推動農民工就地產業化就業。勞務品牌建設,是中國促進就業創業政策的又一次思維革新,是大規模“打工潮”蛻變之后的新抉擇。就業政策和就業服務,從兜底保障轉向技能再造,落實就業優先;促進農民轉移就業,從分散化“打工”、組織化“勞務”,轉向就地“產業化”就業。勞務品牌的地域特色、行業特色、技藝特色越顯著,促進就業能力越強,推動產業發展和鄉村振興的支撐力越強。
創建區域“品牌鏈”,強化協同效應和疊加效應。以縣(市)或鄉鎮為單元,打通勞務品牌、加工(代工)品牌、產品品牌、產業品牌、城市品牌之間的聯動關系,創建區域“品牌鏈”,科學評價各品牌各環節的貢獻和價值,協調產品市場與要素市場的關系,建立新型產業關系和勞動關系,推動區域共同富裕。
促進區域市場主體構建利益共同體,推動高質量充分就業。家庭作坊、個體戶、小微企業、規上企業、上市公司,在一定區域范圍內聚集,既是市場主體成長發展不同階段的組織形態,又是產業鏈供應鏈上的接點,更是區域范圍經濟和分工協作的組成部分。既要強調協同,又要規避對立,既需加入競爭,也不排除合作。構建區域市場主體利益共同體,共同支持當地勞動力就業,培養當地勞動力技能,聯合化解“招工難”“用工貴”以及“就業難”“薪資低”等難題。
開發鄉村社會治理、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的就業崗位,吸納當地農民就近就業。鄉村振興戰略推進中的民生項目建設,致力解民憂、應民急、紓民困、化民難、契民盼、暖民心,既要避免“政府好心,辦壞事”,又要規避“政商社出錢出工出力,不落好”,更要防止“行賄受賄、套取項目資金、豆腐渣工程、常修常補、耗資擾民”。例如,新一輪鄉村公路網建設,系國家民生工程和公共基礎設施,應一律在鄉村顯眼位置樹立永久性石碑石牌,公開承諾數量、質量、工期、履責,并公布規劃技術圖、施工時間表、責任主體及實際負責人(含規劃、設計、承建、監理、驗收等)、使用年限等信息,既可終身追責,又可千古流芳。需要強調的是,責任主體及實際負責人,可優先選用有資質的鄉村老板(工頭)及其法人單位;施工人員,要優先聘用鄉村農民,尤其是就業困難農民、低保農民、脫貧搬遷農民等,“以工代補”“以勞代貼”,促進就地就近就業;監管和驗收,應有一定數量的鄉村農民代表參與,明確代表參與的事項及權責,推進民生項目“誰使用,誰監管,誰驗收”。
【本文作者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責編:程靜靜 /美編:石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