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群體就業的最大困難是不穩定,即越來越多的農民工不但在城鎮非農產業穩定不下來,就算是回到農村也很難在農業中穩定下來。造成這種狀況的基本原因可從城市和農村兩個方面分析。
從城市的角度看,隨著非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勞動密集型行業受到擠壓,不論是從單位投資額來看,還是從單位GDP來看,吸納勞動力的數量越來越少。近幾年疫情影響很大,嚴重壓縮了中小企業尤其是服務行業吸收農民工的就業空間。
從農村的角度看,一些地方的土地制度和農業經營制度改革越來越背離當年農戶承包經營集體土地的初衷。1997年土地二輪承包后單獨立戶的青壯年農民家庭就沒有承包地或只有很少承包地,越來越多的農地被缺乏勞動力農戶甚至是“死人戶”占有,造成農業粗放經營甚至土地撂荒。無地農戶流轉土地耕作需要付出租金,還要付出生產資料投資和勞務開支,加上農產品市場極不穩定,無地戶和少地戶已經難以在農業中就業,在流轉名義下,土地越來越多地集中到大戶手中。
從城市角度看,要鼓勵城鎮中小企業尤其是服務業發展,擴大非農產業就業空間,還要讓更多在城市有穩定就業崗位和穩定收入的農民工家庭在城市徹底安家落戶。從農村的角度看,凡是仍然堅持家庭聯產承包制原初制度特征的農村土地經營效果都比較好,土地和農業經營容納的農業勞動力都比較多。
廣東省清遠市的葉屋村在這方面作出很好的探索,其精髓如習近平同志在《擺脫貧困》一書中所說的,就是要發揮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中“統”的功能。這就要求糾正以事實上土地私有化為目標的所謂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舉措,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至于脫離農業到城鎮安家落戶的農民工家庭如何處置農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應由農民集體(主要是村民組)民主協商討論,政府可以從政策上引導,不要做硬性規定。從就業的角度看,要為青壯年農民從事農業創造良好的制度條件和政策條件,讓更多的農民在農村中穩定下來,這樣也更有利于進城農民工在城鎮穩定下來。
【本文作者為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