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能按約定給供貨商付款,河北某藥業公司被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公司賬戶資金只能清償順位在先的幾名債權人,繼續執行只能拍賣公司設備等資產。河北省安國市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引入第三方會計公司作為“臨時管理人”,監管公司生產經營的執行方案,不僅最大限度幫助債權人足額實現債權,提高了執行效率,還扶持企業平穩度過“療愈期”,盤活了企業。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介紹,人民法院堅持依法強制執行與善意文明執行同向而行、同頻共振,在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的同時更加注重通過能動執行,既實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也最大限度減少對被執行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助推營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加大執行力度,保障民營企業快速回籠資金
成唐公司與喜津公司本是合作伙伴,雙方簽訂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約定按月給付貨款。但是,成唐公司履約后,喜津公司卻遲遲不按約定付款,共拖欠貨款77萬余元。
“我們是一家中小民營企業,公司運轉資金本就緊張,喜津公司拖欠貨款,很可能會導致我們資金鏈斷裂,影響公司正常運營。”多次討要不成后,成唐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給付貨款及逾期利息。
收到成唐公司的民事起訴狀和財產保全申請書后,河北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法院沙流河法庭第一時間立案并作出了保全裁定書,當天下午就依法凍結了喜津公司的銀行賬戶,一天內完成立案和異地保全工作。法院隨即組織當事人對賬,線上調解釋法明理,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了調解書。
為確保調解書履行,法官及時對喜津公司的銀行賬戶進行解凍,喜津公司按調解約定履行了還款義務。“從立案到拿到貨款,只用了13個工作日!”成唐公司給法院的公正高效點贊。
“民營中小企業因其企業規模和特點,在經濟交往中常處于弱勢地位,特別是與大型企業交易過程中,如果大型企業利用優勢地位拒絕或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會導致索要貨款周期長、訴訟成本高,加大了民營中小企業資金壓力,影響中小企業發展。”劉貴祥說,人民法院持續加大對拖欠民營企業特別是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案件的執行力度,保障民營企業快速回籠資金,為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
善意文明執行,最大限度減少對被執行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
“沒想到能一次性收回1.2億余元欠款。”
“公司股權終于解凍了,可以繼續推動上市了。”
在浙江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的會議室,申請執行人某銀行和被執行人龔某對執行結果都很滿意。
龔某是屬地政府重點培育擬上市企業實際控制人,某銀行因龔某等人未及時償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1.2億余元債務,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經過和相關部門溝通、聯合審查發現,龔某信用記錄良好,其所持公司股權的價值也遠超其應履行的債務1.2億余元,屬于誠信且有能力的情況。”執行法官王曉偉說,經釋法說理后,龔某也表達了和解意愿。
一“凍”了之并非明智之舉。為此,法院秉承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組織雙方磋商,達成執行和解。考慮企業上市需求,在龔某申報財產、配合執行的情形下,法院給予寬限期,暫緩處置財產,保障企業正常經營,同時加強監管,確保執行申請人權益。最終,龔某誠信履行執行款1.2億余元,法院解除相應執行措施。
金華中院副院長黃憶江說,執行工作既要保障銀行的勝訴權益兌現,也不能阻礙公司發展的步伐,實現維護公正的法律效果和呵護營商環境的社會效果相統一,更好地激發市場活力。
近年來,各地人民法院堅持善意文明執行,既保障勝訴民營企業及時實現權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對被執行企業的影響。
某公司是一家專門生產母嬰產品的高新技術企業。2021年8月,該公司與陳某某發生經濟糾紛,陳某某向福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該公司3000萬元財產。廈門中院依當事人申請凍結了該公司多個賬戶,企業經營陷入困境,提出解凍賬戶的請求。
法院審查核實發現,被凍結的賬戶確為公司基本賬戶和發放員工工資、長期合同交易的重要賬戶。在企業承諾賬戶后續僅用于生產經營所需的最低限度后,法院決定對基本賬戶解除凍結,同時對重要賬戶解凍后置換,即責令該公司在解凍后12小時內將已凍結的款項統一歸集到其他被凍結的賬戶。
賬戶的解凍與置換,成功解除了公司因財產保全引發的經營困境。該公司負責人表示,“人民法院能動司法,讓公司不因訴訟陷入無法經營的困境。”
嚴格區分不同情形,依法精準適用失信懲戒措施
因資金周轉困難未支付某消防工程公司工程款,湖北某硒產品開發公司被申請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一直在生產經營,有資金但不履行義務。”某消防工程公司要求法院將某硒產品開發公司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考慮本案執行時間較長,被執行人幾次未按和解協議完全履行,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發出了《預納入失信名單通知書》,要求被執行人盡快提出履行方案。同時,秉持對涉企案件慎用強制措施理念,法院對被執行人開展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
“上半年是收購鮮茶葉和生產茶葉的關鍵時期。被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允許其正常收購鮮茶葉并向茶農支付茶葉款。”據辦案法官蘇維平介紹,經調查了解,某硒產品開發公司主要業務為本地茶葉采購、加工、包裝、銷售,具有時令性,其采購、加工集中在春夏季,銷售集中在夏秋季。為了保證被執行企業正常經營,且維護茶農的權益,法院允許某硒產品開發公司正常經營支出并向法院報備。
在執行過程中,某硒產品開發公司也積極提出履行方案,將企業的未經營門面房處置償付工程款。法院組織雙方多次協商,申請人某消防工程公司與某硒產品開發公司達成一致意見。目前,某硒產品開發公司名下未經營的門面已經進入評估、拍賣程序。
“嚴格區分失信與喪失履行能力,依法精準適用失信懲戒措施,有利于為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營造更加良好的執行司法環境。”劉貴祥介紹,很多地方法院建立健全分類分級信用懲戒機制,一方面,堅決懲戒惡意逃廢債務、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等違法失信行為。另一方面,對于失信情節輕微的被執行人,在決定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前給予其1至3個月的寬限期;對企業確因經營和商務需要實施的消費行為,根據當事人申請予以許可,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