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9月10日電 (記者劉志強)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布局建設現代流通戰略支點城市的通知》。
通知堅持系統思維和全局觀念,突出國家所需和城市所長,按照服務重要商品和資源要素流通、強化跨域跨界輻射帶動、促進現代流通發展等3個維度布局流通支點城市。綜合考慮城市資源稟賦、發展基礎、比較優勢、未來潛力,將102個城市納入布局建設范圍,覆蓋31個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流通支點城市將按綜合型、復合型、功能型分類推進建設,城市人民政府發揮主體作用部署推進,努力提升自身發展水平,增強輻射帶動作用。
布局建設流通支點城市有利于更好發揮相關城市流通發展基礎好、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優勢,從“大流通”高度推動商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融合發展,促進生產消費緊密銜接,加快形成內暢外聯的現代流通網絡,更好服務以實體經濟為支撐的現代化產業體系。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支持流通支點城市建設,及時協調解決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問題,組織開展效果評估,宣傳推廣典型經驗,以流通支點城市推動現代流通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