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始終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對如何看待和推動民營經濟發展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深刻揭示出民營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和客觀規律,為在新征程中更好地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科學指引和實踐遵循。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破除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障礙,依法維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從制度和法律上把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的要求落下來,鼓勵和支持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提振市場預期和信心”。不斷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離不開良好的制度環境。一方面,當前全球經濟增速放緩和產業鏈重構、主要經濟體宏觀政策調整等帶來不確定性因素,需要通過提升制度的穩定性、連續性和可預期性,穩定民營企業的預期,增強企業家信心。另一方面,隨著我國經濟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制度創新所帶來的發展環境和條件的改善能夠成為經濟持續增長的動力源泉,科學合理的制度設計可以極大地釋放和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潛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健全市場環境。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需要加快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政府要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既不能過度干預,也不能放任不管。要通過深化“放管服”改革,保護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一方面,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清理有礙市場公平競爭與企業效率提升的各類“卷簾門”“玻璃門”“旋轉門”。要加強頂層設計,注重改革的系統性。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應建立良好的溝通協調機制,推動優化政務服務,完善辦事流程。要完善銜接機制,增強改革的協調性。相關職能部門應做好調研和論證,充分重視和收集民營企業提出的有關建議。同時,要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大在線審批平臺建設和應用力度,實現各類審批事項辦理平臺全覆蓋,全方位提高服務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構建公平的市場準入制度,進一步消除民營企業進入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壁壘。
拓寬融資渠道,持續改善融資環境。當前,一些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面臨融資困境,應優先解決其融資難甚至融不到資的問題,同時逐步降低融資成本。從金融機構看,應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體系,發展中小民營銀行,滿足民營經濟的個性化融資需求,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嚴重但具有發展前景和創新活力的民營企業救助力度,合理降低民營企業貸款利率水平。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加大對民營企業發債融資的支持力度。創新民營企業融資增信機制,支持暫時遇到困難但有市場前景、有技術有競爭力的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從金融監管看,也應適時調整相關監管指標和考核要求,打消金融機構的后顧之憂。從金融調控看,由于傳統的貨幣政策工具具有總量性、間接性、時滯性等特征,需持續創新直達實體經濟的貨幣政策工具,拓展結構性工具范圍,優化流動性結構,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促使資金重點流入小微和民營企業。可綜合運用定向降準降息等工具,將間接傳導轉換為直接傳導,實現“精準滴灌”。
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經濟面臨的形勢越是復雜嚴峻,經濟下行壓力越是加大,越是需要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不斷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活力。各相關部門和地方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應采取多種方式經常聽取民營企業意見和訴求,特別是在民營企業遇到困難和問題情況下更應積極作為。健全民營企業與政府的溝通反饋機制,完善投訴處理機制,提高行政權力運行的透明度。在建立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的基礎上,加快完善指標體系、健全評價機制,持續進行營商環境評價試點工作。同時,還要完善平等保護產權的法律法規體系,把平等保護貫徹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個環節。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物權、債權、股權、知識產權等各種類型的財產權,完善保障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切實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有效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營造公正、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環境,切實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作者系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