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印發了《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標志著備受業內關注的數據資產“入表”正式落地。這一重要新規進一步明確了數據資源的資產屬性和相關會計處理,將有力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建設和數字經濟發展。企業應以此為契機進一步管好用活數據資源,更好開拓發展空間、提升核心競爭力。
一是充分認識重要性。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蓬勃發展,數據要素市場規模加速擴大,各地各部門紛紛出臺系列措施推動企業加速數字化轉型。各地也陸續成立數據交易所,積極探索完善數據流通交易模式,讓數據要素價值進一步釋放。運用好數據資源,已成為各類企業實現數字化轉型、參與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不僅能幫助企業開拓更多市場機遇,也能有效提升內部管理。因此,企業要把數據資源放在關乎全局和長遠發展的戰略位置進行系統謀劃,順勢而為、借力而行,用數據資源的“巧手”練就更多贏得競爭的“獨門絕技”。
二是全面提升專業性。當前,不少企業數字化轉型動力不足、水平不高,對數據資源的挖掘運用十分有限。比如有的是數據零散分布在各部門各環節,集中度低難利用;有的是價值數據找不到應用出口,長期擱淺“沉睡”等。造成這些問題的重要原因就是管理應用專業性不強。因此,要圍繞數據資源開發使用全流程,精心設計管理機制和組織構架,讓更多專業人才參與其中,全面提升數據資源管理專業性。同時,要善于借助外力,充分運用第三方服務商、咨詢機構等,及時調整優化數據資源開發使用路徑和模式。
三是時刻確保安全性。安全是貫穿數據資源供給、流通、使用全過程的重要原則。安全性首先體現在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防止個人信息泄露、個人信息過度采集等侵權行為的發生,切實保障使用個人信息數據時的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安全性還體現在技術手段要牢靠。有些企業在管理使用數據資源時由于技術失誤造成數據遺失、泄露等問題,雖非主觀故意,但也帶來不良影響和較大損失。因此,要加大投入切實提升技術保障能力,結合實際及時更新優化技術手段,為數據資源穿上堅不可摧的安全“鎧甲”。
此次新規實施后,企業應按照相關要求,主動加強數據資源相關信息披露。通過披露,能促使企業對自身數據資產進行更全面系統精細的梳理歸納,進一步強化將數據資源作為“資產”統籌管理的意識,更好認清自身的數據“家底”。同時,積極披露有關信息,也能向市場完整準確展示企業的數據資源實力,對企業的價值發現、估值判斷等將發揮有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