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依然在農村,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依然在農村。黨的二十大在擘畫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宏偉藍圖時,對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進行了重要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在2020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曾深刻指出,脫貧攻堅取得勝利后,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這是“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
從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看,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新時代新征程,我們要堅持用大歷史觀來看待并深刻理解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以更有力的舉措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三農”工作重心歷史性轉移的內涵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三農”領域的具體體現。以此為指引,準確把握“三農”工作重心歷史性轉移的科學內涵,有利于深入理解當前“三農”工作重點,奮力開創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新局面。
改革開放后,通過出臺一系列“三農”政策,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提高了農村生產力水平和農村人口的收入水平。但在這個過程中,我國城鄉發展差距也不斷擴大。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鮮明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特別是在貧困地區,沒有農村的小康特別是沒有貧困地區的小康,就沒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并把精準脫貧作為三大攻堅戰之一進行全面部署,錨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聚力攻克深度貧困堡壘,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經過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我國脫貧攻堅戰取得了全面勝利,現行標準下9899萬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832個貧困縣全部摘帽,12.8萬個貧困村全部出列。可以說,“三農”工作重心歷史性轉移具備堅實的發展基礎,是新時代10年發展成就在“三農”領域的具體體現。
“三農”工作重心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并不意味著鄉村振興是“三農”領域的唯一中心工作。進入新發展階段,“三農”工作前瞻性和戰略主動性不斷增強。習近平總書記在2022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強調,未來5年“三農”工作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到2035年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到本世紀中葉建成農業強國。這是黨中央著眼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作出的戰略部署。
新發展階段“三農”工作的各項任務既緊密聯系、環環相扣,又各有側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其目的是要同步推進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五大振興”,激發鄉村活力,補齊鄉村短板,實現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農業農村現代化是國家現代化的基礎保障,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目標。農業強國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根基,也是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目標。三者都內在地包含著促進農民全面發展和農民農村共同富裕的內在要求。做好新發展階段“三農”工作,要錨定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農業強國的戰略目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循序漸進、久久為功。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歷史方位考察
脫貧攻堅戰的全面勝利,標志著我們黨在團結帶領人民創造美好生活、實現共同富裕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的一大步。同時,還要切實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各項工作。黨中央決定,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后,對擺脫貧困的縣,從脫貧之日起設立5年過渡期,過渡期內要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
利用過渡期政策,我們不僅有效守住了防止規模性返貧、糧食安全等底線,還夯實了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基礎。新征程上,我們要登高望遠,認清歷史方位,進而掌握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歷史自信和歷史主動。
首先,農業農村發展目標在新時代新征程上已經逐步明確。我們如期實現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歷史性地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現在已經踏上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黨中央逐步明確了新發展階段農業農村領域的發展戰略,與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到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戰略安排高度一致。
其次,推進鄉村振興需結合經濟增長階段來考慮。鄉村振興的前提是農業農村優先發展,需要大量的資金資源投入,需要一定的經濟增長速度。我國經濟增長保持總體穩定,但有兩點也需充分考慮。一是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后經濟增長速度有所放緩,近年經濟下行壓力增大。二是我國人均GDP已超過1.2萬美元,處于中等偏上收入經濟體行列,正在向高收入國家邁進,但與中等發達國家標準相比差距還比較大。這也意味著,推進鄉村振興不能過度依賴以城帶鄉、城市反哺農村,也要走培育內生動力的發展道路。
再次,現階段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仍面臨區域和城鄉差距較大等諸多挑戰。雖然中西部地區與東部地區發展差距趨于縮小,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的收入和消費水平差距也趨于縮小,但區域、城鄉、收入三大差距依然較大,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需要在城鄉區域協調發展中統籌推進。
在調整優化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在對擺脫貧困的縣設立的過渡期內,我國已完成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階段性任務,可進一步對現有幫扶政策逐項分類優化調整,合理把握調整節奏、力度、時限,夯實脫貧地區經濟發展和制度建設方面的基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為推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積累條件。
從近幾年情況看,有關部門已形成了較為豐富的監測和幫扶經驗。可以說,我國已經有條件進一步完善幫扶政策和救助制度,通過建立明確可操作的防貧標準等,在降低治理成本的同時確保效果。
我國有些東部沿海地區的經濟發達省份已形成了較為成功的低收入人口幫扶經驗。其共性特征是根據省情民情,確定本地的低收入標準,逐步實現當地低收入戶的收入水平提升。其他地區也可以根據居民實際收入水平和地方政府財力,以開發式幫扶幫助低收入戶實現收入水平的躍升。
需要注意的是,推進鄉村產業振興應當符合基本規律:一是尊重市場規律,做好“土特產”文章,發揮當地比較優勢和塑造產業優勢;二是建立產業振興帶動農戶就業創業、增收致富的長效機制。在不斷促進鄉村產業發展的大前提下,從多方面完善鄉村產業振興政策。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