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重要力量。堅持“兩個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民營經濟發展,是黨中央一以貫之的大政方針。近日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極大地提振了我國民營經濟發展的信心,為推動我國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注入了強心劑。但在現實經濟發展中仍然存在一些認識上的誤區或者模糊認識,一些地方在政策執行中有時也存在個別不確定性、不穩定性,影響我國民營企業發展的信心,弱化市場預期。因此,厘清關于對民營經濟認識和實踐中的誤區,提振民營企業的信心與預期,是切實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內在要求。
謹防民營經濟“走過場”的誤區,樹立民營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信心
民營經濟的歷史貢獻不可磨滅,民營經濟的地位作用不容置疑。一段時間以來,社會上出現了一些否定、懷疑民營經濟的錯誤認識。比如,有的提所謂“民營經濟離場論”,說民營經濟已經完成使命,要退出歷史舞臺;有的提所謂“新公私合營論”,把現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曲解為新一輪“公私合營”;有的人說加強企業黨建和工會工作是要對民營企業進行控制;等等。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明確指出,“這些說法是完全錯誤的,不符合黨的大政方針”。
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回顧歷史,從黨的十五大將“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確立為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到黨的十九大把“兩個毫不動搖”寫入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再到黨的二十大將“兩個毫不動搖”作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我國憲法更從根本法的高度肯定非公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組成部分。支持鼓勵發展民營經濟的態度是一貫且明確的。我們要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出發,理解公有制與非公經濟“不是對立,而是有機統一”,“應該相輔相成,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新時代新征程,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是我們自己人,民營經濟只能壯大、不能弱化,不僅不能“離場”,而且要走向更加廣闊的舞臺。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非公有制經濟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沒有變!我們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沒有變!我們致力于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和提供更多機會的方針政策沒有變!我國基本經濟制度寫入了憲法、黨章,這是不會變的,也是不能變的。”
謹防“污名化”的誤區,提升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家光榮感和責任感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用幾十年時間走完了西方發達國家幾百年的工業化歷程,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在創造中國經濟奇跡的同時,這種“壓縮型工業化”和“壓縮型城鎮化”也使大量風險和矛盾在短時間內聚集,帶來諸如城鄉發展不協調、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等社會現象。有觀點將以上問題簡單歸咎于民營經濟的發展。事實上,民營經濟既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成果,又是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民營經濟貢獻了我國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是完善再分配調節機制的重要力量。民營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促進就業、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
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已經證明,平均主義會極大束縛生產力發展;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鼓勵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以先富帶動后富,這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必然選擇。為了更好地促進以先富帶動后富,一方面,堅持按勞分配原則,完善按要素分配的體制機制,促進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另一方面,完善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解決好收入差距問題,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民營經濟不是實現共同富裕的絆腳石,而是實現“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分配制度的積極推動者。
走出“用力失衡”的誤區,構建既“親”又“清”的政商關系
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作出新表述,即“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在支持民營經濟發展中,有為政府就是為民企提供高品質公共服務。但個別地方政府針對民企的公共服務“用力失衡”:對民營大企業噓寒問暖、周到細致,民營中小微企業卻經常不被待見。還有的地方政府服務民營企業“用力過猛”,如頻繁下企業調研、座談,帶上級領導和外地訪客參觀,將當地的優秀民企作為對外宣傳的“窗口”等,看似對民營企業青睞有加,實則擾亂企業日常經營管理秩序。
民營企業的訴求是需要公共服務時政府要“在場”,但地方政府也要防止“用力過猛”。習近平總書記當年在福建工作期間總結的“晉江經驗”,其中之一就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背后貫穿的服務理念——“四到”:不叫不到,隨叫隨到,服務周到,說到做到。因此,防止地方政府在服務民營企業時“用力失當”,應對標這“四到”,以降低企業與政府打交道的各項交易成本為導向,加快轉變政府作風,簡化各項審批環節,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突出公共服務職能,構建既“親”又“清”的政商關系。
走出“所有制歧視”誤區,促進國企民企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近年來陸續印發實施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關于加強新時代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的意見》等一系列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的政策文件,反復強調“兩個毫不動搖”,但實踐中,一些地方仍存在重國有企業、輕民營企業的認識誤區。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將民營企業面臨的困境總結為“三座大山”:市場的冰山、融資的高山、轉型的火山。“三座大山”的困境就有市場競爭不平等的因素。我國的商品市場競爭較為充分,但要素市場競爭還不充分,尤其土地、資金等要素的獲取,民企和國企還存在被差異化對待的情況。另外,在市場準入、政府項目獲取、政府采購等領域也存在“國企偏好”。一些地方給企業貼標簽,這讓一些民營經濟輸在了起跑線上。在市場準入上,因身份不同而形成的“玻璃門”“彈簧門”,讓民企很多時候看得見、摸不著。有些領域雖然放開,但并沒有明確進入的途徑、進入后的管理和運行方式。
平等保護產權、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平等使用生產要素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公平競爭是優質營商環境應有之義。因此,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消除所有制歧視是重要前提,實行包容審慎有效的準入制度,全面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加快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糾正和清除對民營企業各種形式的歧視性政策和措施,打破各種各樣的“卷簾門”“玻璃門”“旋轉門”,在市場準入、審批許可、經營運行、招投標等方面為民營企業打造公平競爭環境,給民營企業發展創造充足市場空間。推進產業政策由差異化、選擇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轉變,清理違反公平、開放、透明市場規則的政策文件。確立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避免調門雖高卻“口惠而實不至”,切實將黨中央鼓勵支持民營經濟各項政策落地落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