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學術筆談】
國家治理現代化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數字中國建設要服務于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就必須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隨著一系列相關政策、方針和文件的出臺,尤其是2023年2月《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的頒布,整體性、系統性和協同性的數字中國戰略不斷發展和完善,其中蘊含的治理意涵也越來越清晰。就國家治理體系而言,在數字社會中,數字安全與治理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治理能力而言,在技術治理社會中,治理數字化是提高國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在治理數字技術和用數字技術治理的背后,數字中國建設必須始終堅守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追求。
提升數字技術的治理水平
將數字技術用于治理領域的智能治理,在極大推動治理效率提高的同時,其帶來的各種社會風險也已初步顯現,并受到全社會的關注。從國家治理角度看,信息化帶來生產生活方式深刻變化,就業結構和利益結構深度調整,其中的風險不可小覷。從國際治理角度看,全球互聯網治理規則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問題突出,我國的網絡空間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因此,必須建立和完善數字安全與治理體系,切實提高選擇、調整和控制數字技術的能力。
在當前智能治理實踐中,顯現“苗頭”的社會風險主要包括:“信息孤島”,即有些東西無法數字化,或者沒有接入智能平臺,在數字世界中“消失”;“無人困境”,即數字技術常常不能通過智能平臺與“治理中的人”很好地結合,一定程度上人的因素和特點被忽視;“大數據崇拜”,即將數據作為權威唯一來源,迷信只要數據足夠多,一切問題就會迎刃而解;數據專家權力越界,即賦予數據專家過于強勢的權力地位;信息安全風險,主要包括個人隱私濫用、國家信息安全以及意識形態挑戰等。可以預計,隨著智能革命的不斷推進,還會有新的智能治理風險出現。因此,必須通過數字治理手段對智能治理進行再治理。
數字中國建設強調對數據本身及其流通的治理,為治理數字技術提供保障。《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指出,“構建適應數據特征、符合數字經濟發展規律、保障國家數據安全、彰顯創新引領的數據基礎制度,充分實現數據要素價值、促進全體人民共享數字經濟發展紅利,為深化創新驅動、推動高質量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數據基礎制度建設以維護國家數據安全、保護個人信息和商業秘密為前提,以促進數據合規高效流通使用、賦能實體經濟為主線,以數據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為重點,主要包括建設數據產權制度、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和數據要素治理制度等四個方面。
在治理數據的基礎上,數字中國治理數字技術,主要集中在國內和國際兩方面數字安全與治理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上。
對內,數字中國建設須加強對智能治理的調控,建設公平規范的數字治理體系。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加強立法統籌協調,研究制定數字領域立法規劃,及時按程序調整不適應數字化發展的法律制度。構建技術標準體系,編制數字化標準工作指南,加快制定修訂各行業數字化轉型、產業交叉融合發展等應用標準。提升治理水平,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提升全方位多維度綜合治理能力,構建科學、高效、有序的管網治網格局。凈化網絡空間,深入開展網絡生態治理工作,推進“清朗”“凈網”系列專項行動,創新推進網絡文明建設。
對外,數字中國建設須優化數字治理的國際環境,構建開放共贏的數字領域國際合作格局。統籌謀劃數字領域國際合作,建立多層面協同、多平臺支撐、多主體參與的數字領域國際交流合作體系,高質量共建“數字絲綢之路”,積極發展“絲路電商”。拓展數字領域國際合作空間,積極參與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金磚國家、上合組織等多邊框架下的數字領域合作平臺,高質量搭建數字領域開放合作新平臺,積極參與數據跨境流動等相關國際規則構建。譬如,2023年5月,外交部就“全球數字契約”向聯合國提交《中國關于全球數字治理有關問題的立場》,提出堅持團結合作、聚焦促進發展、促進公平正義和推動有效治理等國際數字治理原則。
完善數字技術的治理機制
21世紀以來,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AI)、區塊鏈等數字技術持續涌現,并在公共治理領域廣泛運用,極大地提高了治理活動的效率。智能治理在社會運行諸層面、各環節中不斷滲透,已經成為全球范圍內公共治理領域的基本趨勢。可以說,當代社會正在從技術治理社會進化為智能治理社會。
數字中國建設必須不斷夯實數字基礎,為提高智能治理能力提供支撐。《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指出,數字中國建設“兩大基礎”包括數字基礎設施和數據資源體系。夯實數字中國的數字基礎,一要打通數字基礎設施大動脈。這主要是在硬件建設方面著力,包括加快建設和應用5G網絡、千兆光網、移動互聯網、移動物聯網、超算中心、智能計算中心和邊緣數據中心等,以及加強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改造。二要暢通數據資源大循環。這主要是在軟件建設方面著力,包括各類數據資源庫的建設,以及構建和完善各種與數據利用相關的管理體制機制。目前,數字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共享利用還面臨堵點難點,數字包容體系尚需健全完善,夯實數字基礎還有巨大的提升空間。
在數字基礎夯實的前提下,數字中國推進數字技術的治理應用,主要集中于政府治理數字化和社會與環境治理數字化兩大領域。
數字中國建設重視政府治理能力,強調發展高效協同的數字政務。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加快政府大數據平臺建設是提高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的迫切要求。”2022年6月,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也指出,要推動政府數字化、智能化轉向。數字中國建設主要應從三個方面發展數字政務:一是加快制度規則創新,完善與數字政務建設相適應的規章制度;二是強化數字化能力建設,促進信息系統網絡互聯互通、數據按需共享、業務高效協同;三是提升數字化服務水平,加快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推進線上線下融合,加強和規范政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管理。目前,數字政府建設發展迅速,在線政務能力持續提升,有力地推進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從2012到2022年,中國電子政務發展指數國際排名從78位上升到43位。
數字中國建設全面賦能社會發展,推動社會和環境治理的數字化。在社會治理方面,數字中國建設努力推進數字社會治理精準化,構建普惠便捷的數字社會,尤其聚焦于智慧城市建設、教育數字化轉型、數字文化、數字醫療和健康事業以及數字鄉村治理行動。2022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意見》指出,推動打造線上線下融合互動、立體覆蓋的文化服務供給體系。在環境治理方面,數字中國建設以建設綠色智慧的數字生態文明為目標,推動生態環境智慧治理,構建智慧高效的生態環境信息化體系,加快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倡導綠色智慧出行方式。目前,數字技術促進綠色生產方式和綠色生活方式加快轉變,環境治理數字化水平持續提升,數字生態文明建設更加綠色、協調、智能,努力描繪天藍、地綠、水凈的美麗中國新畫卷。
以人民為中心推進數字治理
建設數字中國是數字時代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構筑國家競爭新優勢的有力支撐。一方面,數字中國建設有助于促進人民福祉和推動社會進步。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網信事業發展必須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增進人民福祉作為信息化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讓人民群眾在信息化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另一方面,數字中國建設是實現人民美好生活的強有力工具。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當今世界,信息技術創新日新月異,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深入發展,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總之,無論治理數字技術,還是用數字技術治理,都必須“咬定”以人民為中心的目標不放松。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進數字治理,關鍵在于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數字中國建設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要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加強對數字中國建設的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充分發揮地方黨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的作用,健全議事協調機制,將數字化發展擺在本地區工作重要位置,切實落實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強化資源整合和力量協同,形成工作合力。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進數字治理,必須堅持利用和控制并重。要清醒認識智能治理的作用,智能治理并非萬能的“完美利器”,在特殊情況下會“失靈”,甚至走向妨礙社會效率的反面。因此,既要充分發揮智能治理作用,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又要對具體的智能治理措施進行控制,防止智能平臺威脅社會的健康運轉。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進數字治理,必須注重數字技術在治理情境中與人更好地融合,比如強調數字應用的適老化、適殘化、適農化、簡約化。在技術治理活動中,技術與人結合得越好,治理效率就越高。加強智能治理活動中人與技術因素的融合,需要從倫理、法律、心理、危機管理等諸多層面進行系統反思,不斷提升國家的智能治理能力。
(作者:劉永謀,系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教授、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教育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